摘要:对中国社会的研究应以何种区位为起点?从学术史的角度出发,梳理社会学研究者们对村落、市镇、社区、县等区位在认识中国社会的作用的理论思考和经验研究成果是必要的。从乡村建设运动开始,研究者开始把乡村作为中国社会研究和改良的根本,并讨论乡村的经济和生活如何在市镇或县两个层面上整合,后续的讨论更强调中国社会研究的共同体要素,讨论乡村、市场体系、集镇、行政区及不同范围的社区在中国社会研究中的区位价值。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学的重建及发展,研究者们经历了乡镇研究的热潮,并逐步由于县对中国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的统合作用的增强而重新思考县作为理解中国社会的区位价值和现实意义。由此,可进一步厘清当前中国社会研究的区位选择和转型背后的内在机理,并进一步推动对中国社会的更完备的理解。
作者:陈那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社会学院教授;许可,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5年第8期。
在当前社会科学界对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研究中,日渐出现众多的和空间、层级或区位相关联的研究对象表述,从最具体的“网格治理”,到“社区治理”“乡村治理”“基层治理”“县域治理”“市域治理”,再到“省域治理”等,尽管学界较为频繁地使用类似的概念,但对这些概念背后所指向的范围和意义尚缺乏较深入的讨论。透过这些概念表面上的层级或空间范围内涵,其背后所体现的研究关切聚焦于一系列依然悬而未决的核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什么是研究中国社会的核心单元?这些核心单元又以什么形态或功能组合从而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的社会整体?随着当前众多的技术和社会条件的快速变化,对上述议题的回答是否也随之迅速变化?这些问题,都指向了中国社会研究的区位选择问题,这关乎对中国的研究应“以何种区位为起点”的讨论,关乎更大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的匹配性选择问题,更关乎理论建构与知识积累的演进路径。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对中国社会研究的区位的讨论一直和社会学的发展形影相随,自民国以来,在乡村建设运动的推广下,以改造社会为目的、以实地调查为基础的社会研究得以发展。在社会学本土化和学科化的进程中,社会研究的区位逐渐得到重视,上升为更具学术意义的讨论。基于不同的学术脉络与现实背景,学者们大致提出了村庄、集镇与行政单元三种不同的区位选择。这些选择的不同不仅意味着地理意义上的空间差异,更折射出他们对社会整体性的不同理解与建构方式。时至今日,随着国家行政体系的不断扩展与社会治理重心的转移,在研究的区位选择上也日渐多元,但民国以来的学术传统仍然延续至今,且具备较强的借鉴与反思意义。
因此,本文试图梳理中国社会研究区位转型的历时性进程,并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乡村建设运动如何促使行政与学术力量向农村与地方社会下沉,成为基于空间范围展开的社会调查的主要发源动力,并推动有关区位的研究意识的讨论;其次,民国中后期的社会学者们基于什么标准确定研究区位与核心议题,以及如何处理从特定区位到中国社会的整合与跨越;最后,论述当代社会研究依据怎样的脉络呈现出从乡镇到县域的区位转型。而透过这些脉络的梳理,我们得以更全面地理解中国社会研究在区位选择上的知识逻辑与历史延续。
一、村落、市镇,还是县:乡村建设运动的社会研究区位探索
自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兴起的乡村建设运动,其集合力量之广,影响力之强,推动广阔的乡村成为早期社会研究需着手解剖的对象。在这场运动中,一方面是以乡村建设理论为指导思想的社会改良力量,另一方面是意图加强对县域以下社会控制以应对内外统治压力的国家力量,两者有分有合,相互博弈,但均着力下沉至更加具体而微的社会单元,意图通过改造农村而实现自身目的。而一些社会学研究者也加入相关机构投身这一运动,积极开展学术实践,在推动社会学本土化与学科化的同时,也引出了对中国社会研究的区位选择问题的早期探讨。
(一)把“乡村”带进研究的中心
在现代社会科学在中国萌芽之前,乡野之民一直是学术和思想研究中的“沉默的大多数”,他们作为国家所治理的对象群体而存在,却一直未被认为是需要靠近而观察之的研究对象。清末至民国时期,沿袭封建王朝的治理单元,全国掀起县级地方自治的浪潮。清政府及袁世凯政府都曾推动以“县”为地方自治单位的改革,试图依靠调整县政来整合地方社会,但事实上未取得显着成效。1924年,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提出“县为自治之单位”,这一主张在20年代末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全国后得到延续。随着《县自治法》颁布,以县域为中心的县政改革提上日程。作为在封建王朝时期的权力半真空地带,县级以下乡村社会逐渐开始为国家权力渗透。
在当时国内政局不稳与资本主义入侵的背景下,农村社会动荡,经济衰落,弊病凸显,知识分子也开始将眼光转向农村。由改造社会、救亡图存的现实需要出发,一些知识分子发起乡村建设工作,逐渐发展为席卷全国的社会运动。其中,以梁漱溟与晏阳初的影响力最广。尽管二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学者,但他们的观点包含社会学的内容,并被当时的许多知识分子所认同。两人对当时中国社会的诊断不同,但解决路径皆指向了乡村。晏阳初认为,“中国今日的生死问题……根本是‘人’的问题”,中国人民存在着“愚、穷、弱、私”四大病根,应以“四大教育”对症救治。为实现“民族再造”的愿景,应先进行研究实验,深入农民实际生活谋求方法,其次是训练人才,最后是表证推广,实现农村工作的大联合。而梁漱溟对中国之症的诊断是“千年相承袭之社会组织构造既已崩溃,而新者未立;或说是文化失调”,因此应当从乡村入手,借由知识分子与乡村居民的合作联结,重新构建具有中国精神的社会组织。
在以上主要理论方案指导下,在不同名家及社会团体的实施推动下,乡村建设运动于全国范围内铺开,民间呼声日益高涨;而南京国民政府推行的县自治法规却处处受阻。最终,迫于内外压力,为加强地方控制,南京国民政府与乡村建设派达成一致,1932年,县政建设实验启动,晏阳初与梁漱溟实施改造的定县与邹平县被纳入20个实验县中,乡村建设运动被国家政权的力量部分收编,并在接下来的实践中进一步汇合。
这一时期的社会学学者及其学术活动积极主动地汇入于乡村建设运动的浪潮中,教学与研究活动也在各地的乡村建设实验区展开,为社会学的人才培养与知识生产提供助力。而在实地调查中,研究者与社会现实发生直接互动,面对中国社会无穷的研究对象与有限的研究精力,关于地域与边界的研究意识才能形成有意义的讨论与推进。一部分人主张以县为单位,另一部分主张以市镇及其服务区域为范围,体现了学者们尝试通过不同研究区位以理解乡村社会的早期探索。
(二)以“县”为单位
乡村建设运动中多地以县为筹措与实施社会改造的主要行政单元,推动了以县为单位的社会调查的开展。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便是李景汉主持下的定县调查。1928年,李景汉被晏阳初聘任为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定县实验区的调查部主任。为了给定县乡村建设的方案提供事实依据,他在定县调查七年,获得65村5255家人口调查的材料,项目涉及人口、教育、生活、娱乐等诸多方面,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土地分配、家庭手工业与生活费等分项调查。调查结果详实,内容全面,主体部分展现于《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一书中。这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县为单位的实地社会调查,代表了中国当时社会调查的最高水平。在此以后,李景汉依据调查所获资料陆续发表文章,针对定县乃至华北农村人口结构展开分析,并对调查方法进行总结与反思。
值得一提的是,李景汉尤为提倡以“县”作为调查统计工作的单位,这一主张与定县的乡村建设工作的方法一脉相承,平教会这样论证以县为实验单位的选择:“中国的一个县实在是一个社会生活的单位,不仅是行政区域的单位。中国的国家是由1900多个县构成的。平民教育既是要从基础上改进整个的民间生活,县是最合宜的单位。”而对于选择定县作为实验区的理由,第一条便是“定县的农民生活、乡村组织、农业情形,可以相当的代表全国各县,尤其是华北各县”。为了推进以县为单位的社会调查工作,1936年,李景汉发表《县单位调查统计之实施》,详述定县调查的方法,并在《健全县单位调查统计工作的需要》一文中,阐述了以县为单位开展调查的意义。他认为,已有的官方或私人的调查“或为特殊的专题研究,或为一地的概况调查,率皆规模狭小,且系各自为谋,不相连属,缺少通盘计划”。因此,他寄希望于政府的力量,呼吁在县一层级设置专门股室,训练行政人员,依据相同表格按时开展各项调查。这在行政意义上有助于中央政府获取地方资料,提高地方行政效率,推动现代国家的形成;对个人而言,能够推动公民意识的形成,改变对数量判断模糊的习惯;而在学术意义上,能够为社会研究供给资料,并促进行政与学术的合作。
而后,李景汉受邀加入了1938年成立的、由陈达领导的清华大学国情普查所,该所在云南呈贡县展开的人口调查研究基本延续了李景汉先生所创设的以县为单位实施调查统计的方式,形成了《云南呈贡县人口普查初步报告》《云南呈贡县农业普查初步报告》《云南省户籍示范工作报告》等成果。该学术机构取得的成果也为学界关注与认可,被誉为抗战时期与魁阁学派并立的文庙学派。正如李景汉所说,“社会调查能产生建设国家的具体方法,能帮助寻出民族自救的出路”,他所代表的“社会调查派”与以陈达为首的“社会学人口学派”出于与乡村建设运动一脉相承的认识国情、再造国家的实用取向,促成了社会学研究单位与国家所划定的地方行政区域更加紧密的结合,形成了以县域作为社会研究主要区位范围的研究传统。
然而,仅仅划定一个县的范围,对于开展社会研究仍是不足够的。即使是以整个定县作为调查的单位,但为了便于调研,李景汉等人仍在区位上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分。例如,根据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定县被人为划分成6个自治区,人口、家庭、村数等概略性数据均据此罗列。李景汉等人还将位于定县东部,以东亭镇为功能中心、辐射周边61个村的区域称为“东亭乡村社会区”,前期在其中515户家庭开展了与性别、年龄、职业等人口信息有关的第一次调查。而以村治出名的翟城村同样也在其中作为一个重要案例,其自治机关、经费筹措、教育等方方面面的运作,均体现在书中各章节。
在对不同层级的区位均有所接触的情况下,对于另一批农村社会学者而言,在探索农村社会肌理的基础之上,作为乡村中心的“集镇”或“市镇”能够更加实际地契合于农民社会生活的共同兴趣,因此是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研究更加合宜的区位选择。
(三)以“市镇”为中心
在乡村建设运动发展如火如荼之际,关于农村社会的教学与科研已经建立了燕京、中央、金陵、齐鲁四个“大本营”,以金陵大学的乔启明、燕京大学的杨开道为代表。这些早期的农村社会学者深受美国社会学家葛尔宾的《一个农业社区的社会解剖》的影响。这一研究的开创性在于,作者运用社区制图的方法,得出以下结论:农村社会(rural community)的基本单位是由商业中心与周边与之存在经济联系的农家(farm people)组成。具体来说,围绕这些位于农业城镇中心的贸易区,形成了一个实际的社区的边界,居住其中的人们的生活构成了相对统一且相互关联的系统,并有充分可能性在立法、行政等机构的带动下,为共同利益而发展和开展服务。
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上述研究取向具备了更加切实的应用价值。一方面,中国的学者们认为,乡村建设事业应当依据农民共同生活所形成的自然区域而展开,不应图便利而沿袭传统或按人数来划分;另一方面,唯有在共同事业的基础上推动农村社会的自组织,才能实现农村的发展。基于上述立场,乔启明在实地调查中对上述观点进行了本土性的转化。他认为,对农村社会的划分应当依据人民的共同生活,即经济、宗教、教育、交际和政治等共同事业。在研究之初,应以一个市镇为起始点,先去考察在此展开共同交易的村庄范围。而其余的共同事业往往小于市镇的交易范围,例如社庙的祭祀、学校的建设或保卫团的组织,有时是以一个或几个村庄为单位组织起来的,但这些都归属于以市镇为中心的乡村社会的范围之内。以淳华镇为例,乔启明将市镇上的多个社会组织及其影响范围以图表形式作出标识,呈现出了一个市镇区域内各项公共事业的组织分布情况。
杨开道同样秉承了以市镇为出发点的研究意识,具体体现在乡村建设运动中清河实验区的调查中。1928年到1938年间,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师生陆续在北平周边的清河市镇(涉及40多个村庄)展开调查与社会服务工作。而在杨开道的主持下,师生在1928年至1929年对清河市镇概况进行了调查,主要形成了英文版报告Ching Ho与许仕廉的《一个市镇调查的尝试》。前者内容更为详实完整,报告指出,这一调查旨在探究中国社会的基础,并对其事实加以阐释。在区位的意义上,报告将农村市镇(rural market town)视为关注的首要对象,并讨论了清河镇在区域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清河镇被河流划分为南北两个区域,每一部分都建立了一个行政地区的中心警署;它同时是当地的商品集散中心,以一定的周期在附近形成了多个市集,根据交易物品的不同,研究者划分出了4个不同的贸易范围,其中粮食贸易区的辐射范围较大,生活日用品的交易范围较小,最后,这一地区并未存在规模较大的宗族,也不存在类似于美国社会的特定宗教区域。可以看出,研究者们有意识地采用了有别于自然村落与行政区划的方式划分这一农村社会的区域范围,重点列出了这一区域中心的不同功能及服务范围。对于市镇的关注,集中反映出了杨开道的学术与政治主张。他认为应当将乡镇共同体(rurban community)这一单位纳入地方自治体系的构成,建立起村—乡镇—县的三级治理体系,这样才能顺应于农村基于社会分工所形成的自然区域范围。因此,在后续的清河实验建设中,杨开道主张以“乡镇共同体”打破原有县以下的行政区划的分界,将清河镇为中心的周边村落共同纳入这一社会结构单元。
然而,尽管以市镇为首要区位,在方法上同样科学严谨,但早期对农村社会的研究仍然以使用问卷、实地获取社会人口信息的booth式调查为主,未能更加深入地分析这一区位在功能上的意义。自1932年派克访华讲授,吴文藻带领学生积极引介社区研究,再到布朗来华,引入“社会学调查”概念与功能主义学说,作为燕京学派由社会调查向社区研究转变的过渡性人物,杨开道也逐渐转变了早期对于定量方法的推崇与通过调查获取统计数据资料的偏好。他写道,清河调查虽有统计,但“对于农村社会的本体、主体,没有摸着一点”,因此他认为应当转变方法,运用中国历史材料,解剖地方实际个例。
总的来看,在直接或是间接地参与乡村建设运动的过程中,学者们在实践中走向了认识社会、深描乡土的道路。这一道路依凭的是自下而上的学术自觉,他们试图在乡村社会的场域之上构建学术的研究对象,并做出了有益的实践与讨论。尽管对“区位”的认识尚未系统成型,但围绕“村落”“市镇”乃至“县”的不同研究路径,实则已体现出学者们对“社区”这一概念的朦胧理解。无论是从县为单位的行政统筹、从市镇为中心的经济功能区划,还是从自然村落中捕捉家庭与社会生活的肌理,这些都是对“共同生活的空间”的观察与分析尝试。进入民国中后期,随着政治动荡加剧、以及西方理论的进一步传入,学者们逐渐将目光从“改造乡村”转向“理解社会”,早期的“社区(community)”概念已然步入社会学者的学术视野,并逐渐占据了研究对象和理论视角的中心位置。
二、社会学本土化过程中的社区研究
社会调查的开展依赖社会的稳定。民国中后期,以较大区域为范围的调查在客观意义上较难进行,因而逐渐鲜见。与此同时,“社区”的概念在当时的社会学领域内兴起。这一概念兼具了自然性与地域性的内涵,前者强调了社区内包含了自然形成的群体的共同生活,后者将其划定在一定区域范围之内。这无疑为以中国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学者开辟了指向不同研究路径的理论空间。借由社区这一概念,学者们能够将中国社会拆解为一个个研究者能够着手的单位样本,从而在深入研究和比较的过程中建立起对中国社会的整体性认识。但在区位范围的选取和界定上,形成了基于不同理论脉络的立场,可大致划分为与自然村落、市场和行政区划相结合的不同进路。而在不同进路中,学者们也在不同程度上回应了以下三个核心问题:首先是以什么为依据选取社会单元或划定社区边界;其次是这些社会单元将以怎样的构型整合以形成对中国社会的认识;最后是在该区位范围内将什么维度的社会现实放置于研究的中心位置。
为了便于行文,本文将首先评述燕京学派内部的研究取向差异,即以吴文藻、赵承信为代表的学者为何分别选择以村庄或以更大范围的村镇为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单位。其次,集中探讨民国时期的部分学者如何通过对集镇的研究,逐渐发现中国农村周期性市场的性质、演变与其整合社会的功能,最终由施坚雅提出市场体系理论以归纳中国的社会结构与城市化进程。第三部分主要讨论行政范围在这一时期的社区研究与对中国地方社会治理逻辑的研究中发挥的作用。
(一)以村落为社区:燕京学派实地调查的区位选择
1.村庄或村镇——研究区位的讨论。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与派克与布朗的讲学同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学术成果中不乏对社区研究理论方法的主动引介。在当时国家动荡、文脉衰微的时代背景下,总体来看,民国社会学者们将理解中国社会视作学术研究的核心取向,对社会学理论的本土化存在一定的学术自觉。因此,作为人文区位学说创始人之一的派克与功能主义人类学理论创始人之一的布朗为中国的社会学者开拓了理论洞见,却又带来了新的问题:如何将上述应用于都市社区或初民社区的“区位法”或“功能法”应用于以农村为主的中国社会?
吴文藻更偏重于功能论,认为以初民社会为考察对象的功能人类学要比以研究都市为导向的区位法更加适合以村落为主体的中国社会。在他看来,社区应当包含三个要素:(1)人民;(2)人民所居处的地域;(3)人民生活的方式或文化。这一概念本身并未对区域的范围大小作出规定,例如中国社会是由省、县、镇、村乃至住户有机组成的集体,每一个层级都可以称为“社区”。但吴文藻认为,应以边疆或内地的村庄为社区研究的最适宜单位,对此他几乎沿袭了拉得克里夫·布朗的观点,提出了三点理由,其一是村庄是大多中国人的主要生活场所,因而具备研究价值;其二是村庄的范围较小,便于一到两个研究者完成一个长时段且深入的研究,因而具备可行性。其三则是基于对当时学界动辄以国家为单位、以社会某一方面为议题的研究范式的反思,吴文藻提倡从较小的单位开始,自下而上地扩大视野,以达成对社会生活的深入认识。在此基础上,他主张将中国的社区进行类型的划分,如边疆的部落社区或殖民社区、内地的农村社区或移民社区、沿水路的都市社区与海外的华侨社区,并将社区研究划分为考察社区结构的静态研究与考察社会历程的动态研究,号召国内学者齐头并进、分别开展地域性的研究,以“树立中国社区社会学的基础”,这些观点影响了一代学者。
与之相比,赵承信更偏重于人文区位学。他在国内最早系统研究和梳理了这一学说的发展脉络,并介绍派克对该学说发展的影响贡献,总结了人文区位学中的几个关键概念,包含位置、流动、自然区域的形成与功能区域的划分。在方法论上,他抱以二者并重的态度,因为“区位法与功能法是相成的,是分工而合作的”,都可以为了解人类的共同生活提供助益。赵承信将分析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其变动视为社会学建设的重要任务,他眼里的社区是“人口、居处、文化三条件相互关联的一个客体存在”,考虑到中国作为一个较大的民族社区的复杂性,应从较小的社区单位着手。但研究的单位不仅限于村落,而应是一个“市镇及其活动范围内的村落合成的村镇社区”。他以杨庆堃与林耀华的研究为佐证,指出农民的赶集活动与通婚活动俱超出了村的范围。这一观点在清河实验区的总结性报告《清河村镇社区》中得到发展,而后,黄迪进一步拓展了社区的内部层级空间,提出了家社区、村家社区、镇村家社区等概念。在他的理论演绎中,为了满足生活所需,家际间的交互形成了村,村际间的交互形成了镇,范围由小到大的社区间层层嵌套,又彼此依赖,提供的服务与满足的功能随着范围的扩大趋于复杂化,构成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在研究单位上,两人均认为村庄无法满足农民自给自足的生活所需,从最低限度来看应当将涉及农民经济活动的市镇纳入研究范围,从而形成燕京学派的另一条学术脉络。
2.不同研究路径下的实地调查成果。
随着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华北的主要乡建实验区皆沦陷,以社会改良为目的的乡村建设运动基本中断。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原有将清河改组为研究与乡建并重的实验区的计划,但因教职员的相继离校而作罢。赵承信与黄迪等人留守北平,勉力推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在平郊村的社会学实验;而吴文藻创立、费孝通领导的云南大学社会学系开展了一系列实地调研活动,于1940年代形成了“魁阁学派”的学术共同体。这一时期,从事社区研究的社会学者对于研究方法进行了充分的反思,开展的研究在理论与方法上均有所创见。
作为对上一阶段清河实验的总结,1938年,黄迪在《社会学界》发表《清河村镇社区》报告,开头总结了十年来在清河镇的调查与研究成果,将其概括为镇的研究、村的研究、村镇礼俗的研究与试验区工作的研究四个方面,并作出述评:虽对镇与村有相当的研究,但“对于整个的村镇社区缺乏一种有机的看法和全盘的介绍”。因此,在报告中,黄迪重组了清河实验区的调查材料,借用赵承信的观点,构建起“家—村—镇”三个层级组成的村镇社区概念。其中,家庭组织是经济生产、婚姻生活的基本单位,村庄组织是教育、宗教与政治的舞台,而镇是对外经济交换、补齐自给不足的媒介,这才是他所认为的清河社区的真正范围。与最早的Ching Ho报告不同,这篇文章描绘了清河社区的生活与文化图景,围绕着社区文化这一核心,将居民自身的生存需要、社区所处的地理环境间的连锁关系作为理论前提,呈现出清河如何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社区结构而承载了当地居民的全部生活。黄迪有意识地将村与镇作出比较,就商业活动而言,尽管村庄内也常有店铺,但只有镇店能够同时承担收售的功能,且种类与数目更为复杂,因此农家对外的经济交换主要以镇店为关键命脉,以农民运送粮食到镇上售卖并购买生活所需品为主要活动。就政治组织而言,村庄农民自发形成的青苗会是地方政治生活的重心,承担实质的维持社会秩序、管理公共财产、组织教育与宗教活动等职能;而在镇上,商会则占据支配地位,其财力更为雄厚,同样承担了地方组织的各种功能。总体来说,作为乡村建设运动中一个环节的清河实验区调查与中国社会学本土化过程中不断探索的社区研究相融合的一部作品,该报告已然蕴含着人文区位学的理论色彩,不仅可以视作清河调查的阶段性总结,还契合于燕京学派社区研究由外国社会学理论的系统性引进与思考转向理论的运用与社会学调查实践的学术脉络。
其后建立的平郊村实验区与以往的清河实验和全国的乡村建设实验不同。从出发点与方法来说,赵承信认为,以往的社会调查是以社会改良为目的,缺乏社会学理论的基础,又存在着研究者理论先行的预设偏见。而平郊村所开展的社区研究是以学术为重,着重是为了“发现共同生活的通则”。这一通则是“社区内各文物体制相互关系发生的变化”,又即“社会过程”。因而采用的方法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先对村民的日常生活进行观察与了解,再编制量化的调查工具。几届燕大社会学系学子在此地开展学习、实践方法,形成一系列学术成果。岳永逸、熊诗维对此作出总结,以平郊村为研究对象的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士论文就有19篇,涉及了平郊村的生老病死、组织形式、宗教习俗等日常生活样态,在此不赘述。
另一条线索接续了吴文藻主张的功能主义理论指导下的社区研究。以费孝通为首的云南大学社会学研究室机构下的学术团体,以及毕业或任教于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在抗战前后散布于全国各地学术机构的学者,运用局内人视角的“参与观察法”,以功能主义为基础,通过对村庄经济生产、血缘宗族、宗教文化等主题的考察,写就了今时看来仍具较高学术价值的着作。由于已涉及具体的研究领域,这些作品对于区位的选择的学理性辨析相对弱化,多以村庄为研究对象,且大规模、多时段的调查较少。但其视角与方法的运用,以及对不同社区内社会生活领域的理论化尝试,仍能够为今日的研究提供源流性的借鉴。例如,费孝通等学者从经济结构的视角切入村落社区,其着作《禄田农村》对受现代工商业影响程度较低的农村经济与土地制度进行考察,将之与江村受现代工商业影响的经济结构进行比较。其后的《易村手工业》与《玉村农业和商业》是和学生张之毅合作完成,费孝通有意识地将各个村庄抽象为某一社区类型,基于一定的功能关系与发展趋势的预设,从而得出有关于社会变迁的理论,这一思路便体现出布朗的比较社区研究方法的影响。还有一些学者从血缘宗族的视角切入村落社区。例如在《金翼》中,林耀华以一个村庄内的家族兴衰反映出近代社会的变迁。他将宗族乡村视为乡村的一种,“村是自然结合的地缘团体,乡是集村而成的政治团体”,而宗族乡村意味着血缘与地缘的结合,因而形成了学理意义上的社区概念。在引领者的推动下,这些研究者已经意识到单一村落研究的不足,但仍能够借助于类型比较与内部剖析的方式,获得更加广泛与深入的认识。
从上述两条研究线索来看,无论是以村落还是村镇为研究单元,燕京学派的社区研究者们都花费了大量论述强调其内部的有机构成,描述血缘家庭、生产交换与宗教活动如何将社会群体整合在一起,形成基于自然而生的不可分割的共同体;另一方面,其生活样态又受外部社会影响发生变化,这一影响一般通过经济与政治中心的功能辐射而实现,但具体的实现机制较少被提及。在布朗的功能主义的影响下,研究者们往往能够关注到在实践中形成的不同方面的社会制度(如土地制度、亲属制度等)如何相互配合,与人们的生活发生普遍的联系。这种具有文化通则性的观察与解释构建起勾连中国社会的内在桥梁,但却无法解释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社会在文化上客观存在的内部断裂,只能采用不同文化类型区域加以分类。
因此,尽管并未否定这些村庄与更大范围的乡镇、州县之间发生的联系,上述研究路径仍然更倾向于关注村庄或村镇范围内的人事物,以具有普遍性的类型归纳和制度比较来处理社区单元之间的关系,因而对于社会整体性的论述仍显欠缺。从社会整合的意义上来看,村庄或村镇都是构成中国社会的一部分,但在深入掌握社区内部制度关联的基础上,它们以何种形式结合在一起,形成更高层级的经济、政治组织,并最终构成中央集权下的中国社会?上述研究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是不够充分的。
(二)以市场为单位:从基层到全国的区位层级体系
另有一批学者将市场范围视为划分中国社会的基本依据,和村落社区相比,这一立场更好地回应了中国社会从基层到全国范围的地域性整合问题,其理论成就的高峰落足于施坚雅所提出的基于农村市场范围所构建的中国社会结构模型。但这一理论有着更为复杂的学术传统和发展源流,并经历了研究区位由集镇到市场体系的内在转变。
倘若将“集镇(market town)”一词拆解为两个字,前者更强调农民之间的周期性市场活动,而后者的意涵更接近于农村社会出于经济交换的需要功能分化而成的中心场所。可以看出,乔启明、杨开道、赵承信、黄迪等人更偏重于对“镇”的静态结构的刻画,先将一个经济相对发达、人口较为密集的集镇锚定为村际交换的中心,继而将这一集镇及其影响范围视作农村社会的完备单位,致力于考察其组织构成与服务功能,构建起(家)—村—镇的社会结构模型。在这一思路下,学者们忽略了对集镇之间的等级关系及发展演化的追问,进而错失了对于基层贸易市场结构体系的整体性认识。
相较而言,杨懋春对于集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思考。在他的论述中,集镇不仅仅是一个地区的贸易中心,还是由网络状的交通勾连而成的一个整体,包含了农民全部的生活实践。这一静态的结构随着集市日期的到来而呈现出动态的鲜活景象。随着人群的聚集,集镇成为了人们展开社会交往的场所。商品的交易、资金的借贷、新闻的传播、娱乐的享受,以及教育、医疗、技术等生活所需,俱能在集镇区得到满足与实现。不仅如此,杨懋春对集镇区的关系与中心镇的类别做出了初步的探讨,例如,他认为集镇及其周边区域之间不存在清晰的边界,而是相互交叠的关系,这意味着处于中间地带的村庄能够前往多个集镇以完成其交易活动。而依托便利的交通与市集发展而成的集镇,在不同的发展路径下,可能演化为纯农业集镇、手工业中心集镇或码头型的集镇等形态,这一观点指向了集镇自身存在着的演化发展的分类体系,遗憾的是他对其背后的规律并未作出进一步探究。
但杨庆堃较早地注意到了集与镇的不同,尽管集镇往往也是市集举办的场所,但他提出,农民在实践中形成的周期性市场活动中心与规模更大的市镇在一定历史阶段内同时存在,且共同满足了农民经济交换所需。由市场着手,他采取了与农村社会学者不同的研究进路,为真正突破村庄社区的研究范式,确立以市场为核心的社区研究单位奠定了基础。相较于集镇,这一分析单位的优势在于能够通过追踪货物与商人的流动,将最小范围的基层市场与最大范围的商业都会联系在一起,构建起突破单一层级的市场体系。
作为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子,杨庆堃所撰写的硕士论文《邹平市集之研究》是他在派克访华期间运用人文区位学理论开展实地研究的优秀范例,其中便隐含着这一范式的转变。经过实地调查,该研究对邹平的市集进行了多方面的呈现。杨庆堃写明,研究的范围“并非拿县界作社会自然功能的疆界”,研究的单位也并非市集系统本身,而是“运用市集本身的社会功能群体”。他对邹平县域内的农村市集做出系统的调查,认为当地农村社会依据自然、地域形势与生产和社会距离,分成了一定地域范围内的自然群体,相互间形成了经济与社会生活的依赖关系,市集系统正是建立在一个社会的整体性功能之上的一个方面。这一功能上的相互依赖具体体现在,邹平的市集可被划分为基本集与辅助集,前者主要供给日常必需的货物,而后者在此基础上还供给特殊货物,因而服务范围更广。各个村庄在筹措市集时,往往考虑到了买方与卖方的需要。在交通便利、与其他市集间隔一定里数的不成文规定上,集市间需要错开日期,一方面便于农民能够在几天内跑完不同规模的市集以补充生活所需,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商人轮流赶往邻近各个市集并集中地满足较为稀少的需求。基于在邹平的考察,杨庆堃在1944年出版了A North China Local Market Economy(《一个华北地区的市场经济》),更为正式地将地方周期性市场的类型及其等级结构划分为三个层级,并对市集所发挥的社会功能、交易物品同生产方式的紧密关联、买方与卖方区域的不同范围、基层市场的兴衰发展等主题做出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他的研究对于地方市场体系的等级结构、功能与农民借此组织展开的制度化实践已经做出了细致的描绘。
施坚雅的研究结合了上述杨庆堃、杨懋春等学者的观点,也参考了民国时期关注于农村市集的学者们的文献。但施坚雅在前人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更为令人深省的问题,即:中国社会的经济中心与行政中心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为了对此作出回应,他将中国的行政体系与市场体系的层级结构做出勾勒与比较,前者是同一层级内不同区域边界清晰、相互分离,而每一层级的范围都为上一级完整囊括的结构;后者则自然形成了连锁网络的结构,一个基层市场往往对应于多个中间市场,再上一级亦然,从而形成了具有广泛性的地方经济网络。因此,经过对较高层次的中心地的观察与分析,施坚雅发现,经济中心与行政中心在较高层次上是重合的,例如作为县级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大多情况下也是一个地区的中心集镇,位于市场体系的顶端,且市场的等级越高,越有可能受到官僚机构的控制;而在较低的层次,施坚雅认为“农民生活的实际社会区域的边界是由他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的”,且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宗族联系、嫁娶、资金借贷等社会关系与活动也被市场的范围所界定,因此与行政体系相比,市场在整合中国社会的意义上具有更加基础性的作用。相应地,可以随之推测,当行政体系与市场体系相结合,形成的区位范围将在社会的整合中发挥更大作用。
当然,上述研究的重点依然更多地落在更接近基层的村庄与市集,更高层次的探讨也止步于中心市场与县城的交叉位置,居于县一层级之下。也就是说,在当时的学者们看来,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多数农民生活的自然区域的最大范围基本也不会超出(甚至小于)一个县的管辖区域,这一时期以实地调查为方法的社会研究所选取的区位范围因而大多局限于一村一镇以内,目的在于观察到并描述一个研究所需包含的社区内群体的社会互动与生命历程。
(三)以行政区划为单位:治理视角下的地方社会
“皇权不下县”,在中国古代皇权统治下,地方政治长期以来以县作为基础行政单元,再往下便是国家权力的相对真空地带,仍未脱离自然形成的,涉及了乡绅、血缘宗族、宗教、文化、市集、土地等因素的社会组织基础和农民的全部生活。因此,无论是上述提及的村落抑或是市场,两种研究进路均源于自下而上的视角,尝试从农民生活的制度化实践中寻求共同体形成的依据,从而划定社会研究的地域范围。相较而言,由于民国时期行政管辖区域易于发生变更,多个政权并立导致行政边界具有不稳定性,再加上国民政府实行保甲制的过程中依据人数随意划定基层行政范围,遭到农村社会学者的普遍批评,因而少有研究将自上而下的行政区划视为界定社会单元的可靠依据。
然而,面临着内外忧患的局面,社会何以实现组织与自治,国家在政治上如何做出改进,这些议题均可以转化为更加现实的研究问题,即一个处于现代转型阶段的国家如何将一统性治理推及原先的薄弱地带。在吴文藻的推动下,一些学者在抗战时期投身于边政与乡政的研究中。当政治因素被放置于研究的中心位置,行政边界便被赋予了特定的研究意义。
蒋旨昂探讨了由政治因素主导的行政区划作为研究的社会边界的可能性。在《战时的乡村社区政治》一书中,他作为乡村建设的长期参与者,仍遵循一条自上而下改造社会的进路,关注的是社会行政的方面;但与其单纯详尽描绘民情的本科毕业论文《卢家村》相比,“社区”这一社会学概念已经糅合于其研究之中。具体来说,尽管承认“贸易所构成的场,在社区内发挥核心作用”,但蒋旨昂认为贸易区域超出了社区的界限。依据“共同生活之活动范围”,他将“乡”视为社区的单位与边界。其之所以形成社区,是因为治安、诉讼等以乡为单位的长期活动所形成的稳定的社区共同意识,能够成为社区政治的基础。因此地方政治应以乡界社区为界限,进行行政力量主导下的建设。
他也注意到了随着交通的发展,存在社区边界扩大、社区成员关系加深加广的可能,但经过考察,由于民国时期交通工具使用区域和人群的有限性,这一影响暂未推及全面的社区关系。以他所研究的社区为例,无论是电话还是公共汽车,都集中位于社区中心,由乡公所及其他机关公务员等少数人使用。随着交通便利程度的提升,区域的发展与区域间的关系格局将会发生较大变化。正如以施坚雅为代表的基层市场研究者将现代交通视为一个区域实现商业化与现代化的关键要素,当中心市场体系内部建立起较为发达的交通网络,令基层市场不断消亡,中心市场体系的服务范围扩大、消费需求汇集,推动现代贸易中心的形成,一个区域将实现真正的现代化。而在此情形下,可以推测,原有的社区将更大程度上发挥其作为行政范围的意义,成为一个实行地方治理与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单元。
此外,基于整合民族国家的明确意识,宗教、文化以及政治组织等差异性要素成为学者们理解边疆社区的一般切入点。例如在西藏的实地调查中,李安宅注意到了拉卜楞作为宗教中心、教育中心与居民生活的行政区的多重维度,“对拉卜楞,可以用不同的观点来考虑:作为寺院,作为学校,作为居住区,或作为一个县”,以拉卜楞寺为中心的政治与宗教机构对于区域内的群体发挥着较大的整合作用,影响范围与县的政区相近,因而成为界划该研究的单位。而蒋旨昂在黑水社区的研究中,也提到该区域核心不在集市,而在所谓“衙门”,因其具备了贸易的中介和仲裁作用,是头人家族的聚集区,又与宗教的组织结构相嵌套。总而言之,由于地形与交通的阻隔,宗教和语言的隔阂,边疆地区的边界划分也更为显着,其中心往往承担了政治、经济与宗教等多重职能,使得研究得以基于一定的行政边界而开展。
还有学者基于传统中国对地方社会的统治逻辑这一历史问题,将目光重新落回县域这一更具历史稳定性的行政层级,提出了具备时代穿透力的观点,但却缺乏实地调查所获的信息与数据。例如,费孝通曾提出“双轨政治”以分析传统中国统治得以实现的逻辑。从县这一层级划分,“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尽管勾勒出关系链条中自成逻辑的两环,但他也指出,传统的中央与地方之间存在一个“协调关键”,即知县与绅士、国家与村落社区的交互空间。也就是说,长期以来,在中国的县域以下,正式的官方制度是缺位的,地方群体、非正式关系与积年的惯例形塑了基层政治场域。然而这一场域却因其隐蔽性,未能被当时社会学者们所捕捉。因此,在分析村民们围绕于村、镇、各类市场范围的社区生活中,大多数研究均缺失了有关中央政府与社区政治互动的面向。而在《清代地方政府》中,瞿同祖以州县政府为研究对象,独具一格地依据经验性的史料,探讨了清代地方(州县)政府有别于正式规章制度的实际运作方式,在人员结构上呈现为以知县为核心的“一人政府”与其他地位较为低微的吏役。流动的官员由中央统一管辖,而固守的吏役承担了维持官府运作的主要任务,但官府内部的泾渭划分也带来了官吏之间的对立与博弈。此外,还有作为地方精英的士绅,通过科举考试所获的功名跻身官僚集团的候补名单,因而在地方社会享有名望与特权。上述群体共同参与行政的过程,构成了中国古代由中央直接管辖的县级地方统治单元。
上述两名学者所开辟的研究视角,从央地关系与地方政治的角度拓宽了理解中国社会何以自上而下进行整合的可能性,弥合了地方社会与中央政府之间的裂痕。尽管在当时,由政治因素塑造的地方治理空间范围处于动荡与变化的过程中,社会科学并未发展出相应的实地调查研究与成果,使得这些观点缺乏直接经验材料的佐证,在方法上仅能通过间接的史料得出对于清代中国社会的判断,但这对于当代研究者理解县域社会仍然提供了颇具价值的思考维度。
总而言之,民国时期的中国仍处于现代国家的形成之初,建立在中央集权瓦解的背景之下,以强有力的政治力量重组或渗透基层社会单元从客观意义上难以实现。因此,以行政管辖范围为研究单元,从而理解并整合社会的理论或多或少都具有应然的色彩,反映出作者本人推动农村建立与行政体系相适应的自治单位的政治主张,而非基于社会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界定。
比较前文所提及的不同研究进路,可以看出,尽管县域是具有长期稳定性的行政边界,但因范围较广,调查难度较大,需依托于一定力量的研究机构与定量技术才能得以实施,在政局动荡的年代难以实现。而在县域之下,更低层级的行政区划仍处于不断变动之中,悬浮于农民自发形成的组织与生活。因此,基于对社会调查的反思,学者们转向对于自然区位单元的关注,与当时农村社情更为贴近的“社区”概念被注入了本土化的活力,长时间的实地调查成为主要的社会研究方法。无论是以村落为研究单位,还是以集镇为单位,这些学者们均意识到社会学的研究应以实地情况为依据,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才能得到对社会的深入认识。这些基于特定地域范围而展开的研究便建立在一批学者们的实地调查基础上,建立在对社情的亲身掌握上,以自下而上的立场理解社会,从而奠定了中国社会学的社区研究传统。从以乡村建设运动之初所开展的行政范围为起点,民国的社会研究在十几年来逐渐分化形成以村庄、集镇、市场、行政区划等为范围的不同研究区位,关于“以何种区位为起点”的这一学术问题的脉络朝向类别与立场的清晰化不断推进,对于中国社会的理解与整体性建构也大致形成了三条路径,即:由不同类别的村落或集镇所构成的整体社会,由逐级向上的市场所形成的经济网络,以及由自上而下边界清晰的行政边界所划分的治理疆域。遗憾的是,除却吴文藻等人在社区研究引进之初对于以定量方法为主的社会调查派的批评,以及施坚雅等人关于村落作为农民生活单位的不自足性的批评之外,这些与区位选择有关的学术思想之间未能做出更进一步的交锋与对话,社会学科也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被取消。
三、从乡镇到县域:社会研究的区位变迁与当代转型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政权进入乡村,逐渐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重组了人民的生活单位,实现自上而下对社会的全面管理。而后,伴随着改革开放,社会学学科发展重新步入正轨,因时代背景而导致的客观困难不再成为研究无法逾越的阻碍。这为国内外学术界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契机。一方面,海外学者得以进入中国开展实地调研,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末,以裴宜理、黄宗智、戴慧思等为代表的美国社会科学研究者率先进入中国内地,系统运用田野调查方法考察社会变迁。他们通过深度访谈与参与式观察获取一手数据,突破了传统汉学依赖文献分析的局限,确立了基于在地经验的实证范式。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学学科迎来了发展的契机,20世纪80年代初,被中断近30年的社会学学科在邓小平“补课”指示下重启建设,1980年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成立,费孝通任第一任所长。老一辈学者开办社会学讲习班、推动北京大学等高校复建社会学系,致力于重构学科知识体系。
与此同时,中国的体制转型及其引发的整体性的社会变迁,吸引学界对其原因机制展开讨论。在这一进程中,取代人民公社制度而逐渐确立起的乡镇政权机构、村庄自治机构与社区等,在国家的推动下逐渐成为中国社会新的行政组织单元。而社会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最早是经由20世纪80年代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而切入的。
(一)围绕乡镇的研究热潮
在政社一体的社会管理机制瓦解之际,作为新生力量的乡镇企业成为这一时期解释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此时的“乡镇”已不再是民国时期基于混乱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与农民自发的经济活动而形成的乡村中心,而是继承了高度整合的人民公社之政治遗产的县以下的一个行政层级。但这一空间意义上的区位单元,与民国时期所称的集镇仍然存在历史意义上的内在关联。
费孝通在1983年发表的《小城镇 大问题》中论述了集镇自新中国以来的接续性演变。他注意到,经历了近四十年的发展,集镇的格局有了显着的变化。先是由于人民公社制度下商品渠道的国营化,导致很长一段时间里,农村地区的集镇大多陷入衰落与萎缩,只有设置了行政机构的集镇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出于人口压力、地方经费需要与社会生产需要,苏南的社队工业(乡镇企业的前身)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便开始暗中萌芽,并在改革开放后蓬勃发展,促进了集镇的再次兴盛。因此,基于吴江县的实地调查,他将这些“比农村社区高一级的”“以一批并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口为主体组成的社区”试作分类,用“小城镇”一词指代,但其实质上仍是作为农村商品集散中心的集镇。随着集镇在乡村工业化进程中复苏与发展,中央也将其纳入了行政建制的规划中。自1984年后,全国范围内的建制镇进入迅速发展时期,与建设小城镇的国家战略相顺应,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制镇标准的报告》中规定,但凡满足人口数、非农人口数与特殊区域标准,均可以建镇。再加上人民公社制度瓦解后全国范围内的建乡工作,这些乡镇企业的所在地迅速转化为区域行政中心,并实行乡镇管村的体制。因此,乡镇正式成为了国家基层政权的一个层级,同时承载了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发展动能。这使其成为了社会研究的焦点场域。
对于费孝通而言,对小城镇的研究是他对新中国成立前仅以村落为单位所开展的社区研究的反思与修正。他提到,当年的自己憾于个人调查的局限性,尽管在江村调查中注意到了作为商品集散中心的集镇对于村民生活的影响,但难以突破村庄而抵达更高层次的区位。而在注意到家乡的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后,他认为兴办乡镇企业是一条有利于国家发展与农民富裕的工业化路径,随之发展起来的“小城镇”也将成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钥匙”与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的蓄水池。这一观点得到了中央的认可,并在21世纪之初落实为小城镇战略。在进一步的研究中,费孝通开始关注乡镇企业本身的发展历程,借此更加深入地探究乡镇工业与更高一级城市经济乃至区域经济的紧密关联,概括出了可称为“苏南模式”的工业化路径,也就是由城市工业、乡镇工业与农副业相结合的区域经济系统。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温州、广东等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模式的总结与比较,他在理论上建构了以集镇为基础、以重点经济区域为分片,最终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构想。延续对社区经济结构的关注,费孝通从乡镇企业出发,超越了行政区划,将研究的视野拓展至区域、全国,尝试作出从微观到宏观社区的区位体系构建,可以说是对民国社区研究传统的接续。
而通过对乡镇企业运行机制的探究,另有一批学者倾向于从乡镇政府行为及其与企业的关系角度理解中国社会的发展机制,从而构建起依附于行政层级的理解框架。这一过程中,该时期的乡镇政府在资源调度、行政权力与制度运行上的位置愈发显现。例如,刘世定在20世纪90年代对苏南、温州等地的田野调查中发现,乡镇政府对于乡镇集体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并非单纯地依靠正式契约解决,它一方面嵌入于政府与企业的层级庇护关系中,双方仍然沿袭了长期以来企业依附于政府的关系,因此能够在违约情况下长期维持;另一方面,其嵌入于政府官员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中,从而能够确立企业经营与占有的排他性。从乡镇企业的角度来说,由于它的起步与发展依附于基础更加深厚的国营企业,依赖于体制内资源的转置,因此具有充分的动力在体制之中编织社会关系网络。这一分析路径事实上揭示了该时期的乡镇企业与乡镇政府乃至更上级政权组织之间的紧密关联。
而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大举兴办、庇护乡镇企业的动力是什么?正如问题的一体两面,乡镇政府的行为受到学界的普遍关注,成为解释乡镇企业发展的关键变量。结合财政包干制的制度激励背景,戴慕珍提出“地方法团主义”理论,将乡镇政府视为事实上的经济主体,例举了其如何通过承包制、掌握人事权、分配资源、投资贷款等四个主要杠杆对企业加以控制,从而在实质上具备公司的特征。魏昂德进一步考察了不同层级政府的差异,认为财政激励随着行政层级的降低而增强。因此,位于行政链条最低层级的乡镇政权具备充分的能动性,也成为了理解基层政权运行逻辑的关键场域。一系列研究将政府行为与政治运作纳入视野中心,一部分仍关注于乡镇政府与市场经营主体、地方社会的关系,分析乡镇政府角色由“代理型政权经营者”向“谋利型政权经营者”转变的过程与特征,强调乡镇层级的末端政权发挥着国家与社会接点的作用,并指出其在权力配置上的优势地位将导致民众眼中政权的合法性受到侵蚀。另一部分则开始将视角转向乡镇政府组织的运作逻辑上,如荣敬本等提出的“压力型体制”理论,揭示了乡镇政府在政绩考核压力下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分解量化指标的核心运作逻辑。以乡镇为中心的研究形成了产出高峰,其中不乏优秀专着出版,如吴毅的《小镇喧嚣》通过税费改革、土地开发、农业调整等典型事件,生动展现了乡镇政府、村级组织与农民在权力博弈中的复杂互动,揭示了“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的实践逻辑。上述分析实际上意味着“乡镇”不仅作为制度分析的入口,也开始被视为一个空间意义上的研究区位。学者们不再仅仅观察乡镇政府的行为,更开始关注其作为一个完整治理场域的制度边界与功能结构。
短短二十年里,中国社会以超乎研究者想象的速度发生深刻转型。作为行政层级的乡镇政府与集体企业在一段时间里成为驱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随之发生的分税制改革与一系列的制度变革让乡镇财政走向空壳化,切断了乡镇政府向农民社会征收税费并提供小部分公共服务的“汲取型”关系,使之更大程度上地依附于上级政权。由治理视角切入,乡镇之所以成为焦点,是因为它在一段特定历史中集中了行政、经济上的资源与发展动能。但也正是当这些功能逐步消解后,乡镇所构成的社会整合边界也随之弱化。研究者们已然意识到了乡镇作为社会研究单位的不完备性,其关注的空间单位自然发生转变。而作为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相互嵌套的治理空间,县域开始承载理解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与治理机制的新的期待。
(二)县域研究的当代转型
如前文所述,从乡村建设运动开始,不同时间线上的社会学研究者都意识到“县”作为研究中国社会的区位的重要性:“县”是稳定的边界清晰的范围,是绝大多数当时的农民难以超越的边界,是经济中心和行政中心的汇聚点,也是构成中国社会的基本单元。改革开放及社会学重建后不久,学界就开始思考县域作为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个研究区位的重要性,对县的关注开始接续。然而,国家统计机构成立已久,掌握一般人口与社会概况已经不再是社会研究的主要目的与侧重方面,因此县域之中所容括的社会阶层、城乡关系、农民生计等具有学术与政策意义的社会结构范畴成为较早的关注点,且均采取了较为严谨科学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例如,由陆学艺主持的百县调查与郑杭生主持的定县再调查,明确地将县域社会与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社会转型历程勾连在一起,并在指导理论与方法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依据社会阶层分层抽样收集问卷,与不同乡镇部门与民众进行深度访谈等。在陆学艺主持下,一批研究者在20世纪80—90年对中国超过百个县展开调查,并选择了苏南太仓与福建晋江两个县级市作为长期调查基地。其带领的团队将研究区位由传统社区研究中的家、村、镇,扩大到县的维度,并将县域视为一个整体,以县域社会的现代化作为核心议题,把县域现代化视为破解城乡二元格局的关键点。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延续了李景汉之学脉,早期的研究聚焦于华北农村社会转型及三农问题,郑杭生等认为,中国的乡村已不再如传统乡村社会一般,农民的生计可以用社区本身的市场结构与土地制度来解释。尽管现代工业在一些乡镇发展起来,但仍主要具备城市属性,与乡土性不相容,难以在所有乡村扎根。因此,在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背景下,农民的生计问题需在农耕以外、城乡两地的框架下分析与解决,亟需呼唤国家行动以重塑乡村格局。而这一观点本质上也在相应地呼唤研究区位突破乡村社会的村与镇,向更高层级拓展。
作为陆学艺团队中的重要成员,王春光跟进了太仓、晋江的长期追踪调查,较早便致力于提倡以“县域”统一当前对于基层社会概念的模糊运用,并将其拓展作为社会学传统社区研究的单位。他认为,在长期历史中,县域内已经出现了共同体化的趋势,表现为县域经济共同体、福利共同体、社会共同体与治理共同体,令县域在经济、政治、生活与文化交往方面的联结愈发紧密。而从当下时间点来看,与之相近的观点正在吸引越来越多学者的反思与响应。近年来,以县为案例的着作在数量上也有所增长,县域作为区位的重要性持续不断地得到强调。例如,笔者认为,从治理的意义上,县是研究中国治理过程的关键场域,主要原因在于其治理要素齐全,是政策执行的具体主体,且能够关注到政策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因此,笔者带领研究团队以电白、顺德为县域治理的研究个案,尝试较为全面地呈现一个县的治理要素与动态过程。而当代的县域作为城乡要素融合、资源能力汇聚、社会交往密集的基本单元,其在社会意义上的总体性也被更多学者所认同。与民国时期的县域研究相比,当代社会研究在带回县域的同时,其内在逻辑与研究重点均发生了偏移,其中具有突破意义的一点便在于将政府及其内部互动纳入研究。基于新的视角与关注点,学者们在以下三个理论和实践的维度上逐渐形成共识:
首先,越来越多的研究基于自上而下的治理视角,发现了县级政权在行政治理中的统合作用。具体来说,在县政领域,当前的研究指出了县级政权如何在组织内部加强统合、向基层社会不断延伸,从而增强对县域治理空间的影响力。借由研究层级的突破与实地调查的开展,更多县域范围内的治理机制与要素进入学界的视野中。研究者们不再将县级政权组织视为象征国家力量的统一体,而是进入政权组织之内,结合经验案例,在中观层面探讨其内部的不同部门及其权力关系。而为了协调科层制内部关系,县级政权组织形成了一套内生的实践逻辑,以克服条块分割的掣肘。欧阳静以“政治统合制”概括县域政治动员与行政统筹的运行逻辑,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党委将紧迫事务政治任务化,设定中心工作,由各部门围绕执行;二是通过“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资源,以突破条块制约;三是实行“包干制”,将治理任务分配至个人,并辅以多种政治与经济激励机制。近年来,县域治理机制也在国家推动下发生转变。国家强化对治理过程的监督,推动考核方式由结果导向转向过程管理,但也压缩了县级政府的政策裁量空间,造成“多中心工作”的负荷压力,并导致县乡村治理体系向下渗透。县级政府开始通过构建治理平台与网络,如网格化管理系统,以应对治理复杂化的挑战。
其次,县级政府在其管辖空间内的经济统筹作用更加明显,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城乡格局的变化。县域治理的统合化和以县为主的区域经济增长模式的形成相辅相成。经历了乡镇企业的盛衰,分税制等一系列财政改革深刻改变了地方政府原有的发展策略,使得推动经济发展的行政主体由乡镇上移到了县。地方财政收入由依赖乡镇企业转向以营业税和其他税种为主。作为政府获取营业税的主要渠道,建筑业在政府“大兴土木”的策略下迅速扩张,成为财政增收的关键手段,也成为城市化的主要动力。县级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行政机制获得土地等资源,通过政治动员形成主导力量,并通过公司机制构建项目融资平台,在县域内形成了“行政—政治—公司”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通过经营城市化项目撬动超出财政收入的资金,以实现政绩增长。县域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极大地影响了区域内经济中心的影响范围与兴衰。其中以交通的影响最为突出,以施坚雅为代表的基层市场研究者将现代交通视为一个区域实现商业化与现代化的关键要素,而对于交通工程的投资与建设在当代被纳入政府的职权范围中。因此,周大鸣等人在对一个原本位于山区的中心村落的研究中,发现交通所带来的时空压缩效应使得村民逐渐倾向于前往距离更远的县城购物,导致这一村落失去了原有的区域商业中心的地位,由集镇回归为村落。也就是说,由于交通网络的优化,县级以内原有的次级中心大多失去了对村落的向心力,无论是自然村、中心村还是集镇,都直接面向区域内唯一的“中心地”——县城,形成了并联式的城乡结构。
第三,传统的农民生活轨迹被整合进县域的发展格局中,乡村社会在县域层面进行重组。与县级政权在对治理空间的塑造上所具备的突出能动性相比,居住在县域范围内的农民以被动的形象卷入城市化的浪潮中。因此,自下而上的视角成为上述研究路径的有力补充,也拓宽了县域作为中国社会研究区位的理论空间。例如,叶敬忠通过一个家庭的案例,提出县级政府通过一系列行政手段,将教育资源集中于县城,吸引人口迁移,从而推动县域的房地产等市场兴旺、城市化快速发展,提高GDP和与之挂钩的政绩。而黄志辉更直接地指出了农民的居住格局与城乡房地产商品化的关系,在公共服务资源、婚配竞争因素的激励下,在县城购房的农民卷入房地产金融体系之中,被迫外出务工,成为不在地农民,这一普遍现状加剧了乡村的空心化,反而影响县域社会的整体格局。在之后的研究中,黄志辉等人进一步概括了县域社会结构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两大转变,其一是“内发性外移”,即乡村社会的内发单位由村落、集镇转为县域;其二是“中间性上移”,即县城逐渐替代集镇或乡镇,成为城乡之间的中间社会。这一判断似乎道明了中国社会的基础构成单元由学理上的村、镇向县域发展的趋势。
不变的是,当代的社会学者依然能够基本达成共识:社会学的研究应以实地情况为依据,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综上,在当代中国社会的研究区位中,县域不仅是历史悠久、较为正式的国家治理基础性构造,也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居住在乡村的人们生活边界不断突破与重组后交汇形成的空间。以县级政府为主体的区域竞争与增长战略极大地改变了县域空间的样态,通过发展规划、交通建设、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等多种机制,推动人口向县城中心流动与集聚;原本相对稳定的县域社会也伴随着社会转型发生内在结构的深刻转变,并极大影响了居住在县域之内的人们获得的发展机会与生活方式。因此,可以合理地推测,县域正日益成为理解当代中国国家治理逻辑、社会结构变迁与个体生活轨迹交汇的核心场域与关键区位。
四、如何理解中国整体之社会:总结与讨论
如何理解中国之整体社会?自乡村建设运动开始,一代又一代学人对此展开了持续的讨论和研究,乡村建设运动的行政组织单元是县,但在社会所自然形成的空间和功能上,县却并没有相应的统合力,因此,乡村建设运动的学者们主要以自然村落为基本单元来观察中国社会,李景汉先生从“县”入手,也多是基于调查的行政便利,但调研内容以人口、家庭及社会交往为主,其基本的分析区位则仍为自然村落,或基于自然村落而人为划定的几个空间范围。乔启明、杨开道等人则更多从共同生活之议题出发,也即社会之功能出发,认为经济为诸多功能之核心,也即“最初之交际”,市集或杨开道所言的“乡镇共同体”成为他们所关注的区位。在“社区研究”的概念引入中国后,上述思考得以持续,吴文藻和赵承信等人对社区概念的背后的区位含义作出了更深入的讨论,前者更注重自然村落及基于不同标准的社区类型的划分与研究,从而由局部而至整体;后者更偏向于功能视角,更主张从“共同生活”的要素来理解中国社会,拓展了以市集为区位的经济功能上的讨论,杨庆堃、杨懋春进一步讨论市集的类型及其体系性,施坚雅的着作则将此进路的讨论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分析市集体系如何构造了中国社会的经济网络,为理解中国社会整体提供了一个解释机制。在另一个方向,蒋旨昂强调治安与诉讼这些和行政空间关联更为紧密的议题,探讨行政区划作为研究社会的区位边界的可能性。上述的这些讨论形成了从空间和功能两个视角综合来考察中国社会整体的共识和努力,就当时的社会情境而言,要考察人口、家庭与社会交往,自然村落是核心的区位单元,若要考察经济活动,则市集可作为核心的区位,若从行政的角度来考量,以民国时期的行政设置,则应以县为区位,但以当时县政之羸弱,行政未能形成“共同生活”之功能。
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的现代化国家转型,国家力量到达基层,以农村的人民公社制度、城市的单位及街区制为核心的组织化社会得以形成,自然村落的社会功能向行政村转型,市集的经济功能也被集体化生产和供销社制度所取代,社会流动受到限制,行政功能和空间的组合重塑了中国社会,行政单元成为理解当时中国社会的核心区位。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制度取消,农村的乡政村治体制和城市的街道——社区体系构成了新的行政单元,社会和经济的组织化放松,社会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功能得到恢复,乡镇企业在一段时间内蓬勃发展推动以行政意义上的乡镇作为区位对象的研究热潮,作为经济功能的市镇被作为行政功能的乡镇所整合。而在最近的十多年里,县域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区位,在行政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上的统合作用均进一步增强,成为当前社会科学研究的更主流的区位选择。
回顾上述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我们延续已有学脉上的讨论,启发当前对中国社会的认识、研究和思考。社会并非个体的叠加,同样,社会整体也并非不同区位的简单叠加,同理,县域社会也并非村庄、乡镇的简单叠加,村庄有着其相应的场域和功能属性,市集、乡镇和县域也同样如此,也正因此,本文的写作目的不仅仅在于梳理前人曾在何种区位上对中国社会作出分析,更重要的,通过讨论这些理论思考和经验研究探索,进一步讨论不同的区位及其选择对理解中国社会整体之意义。尽管在区位的选择上不尽相同,但这些研究所展现出来的启迪是指向一致的,对中国社会的整体认识的争论背后所体现的是某一个特定的时空情境如何主要通过交通与沟通条件的变化形塑中国社会的核心功能的展开方式,并如何相应地形塑着学界对中国社会的理解方式的变化。蒋旨昂和施坚雅的研究均对沟通和交通条件变化可能带来的社会构造的方式差异及其对理解社会的区位单元的影响做出了具备前瞻性的讨论。民国的研究者们所面对的是缺乏普及性的长距离通信工具、以步行及畜力为主要交通形式的社会,而在当下社会,沟通条件和交通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沟通技术的进步打破了空间的局限,而交通工具也从步行及畜力向机动车及轨道交通转变,这首先解释了为什么县成为当前更受学界关注的核心区位,这并不仅仅体现为区位的空间范围的扩大,更指向的是中国社会的功能整合或曰共同体的作用边界上的变化。由此出发,对县域的关注预示了更大的变化可能,随着沟通条件和交通条件的进一步发展,经济功能可能或已经在更大的范围内整合,相应地,社会共同体,那些需要长久和频繁的面对面互动所建构而成的习惯和认同,同样也因此发生巨大的变化。有一些功能,尤其是那些可以依赖技术治理进行更大范围整合的议题,可能需要更高层级的行政主体来进行统筹,而这些议题则逐渐成为市域治理所关注的焦点。这解释了为什么网格、社区、村落、乡镇、县域、市域、省域甚至都市圈等区位单元均不同程度地被纳入到当前社会科学的研究议程中来。值得一提的是,空间距离、沟通和交通条件的组合、人员和物资的自由流动的结合自然而然地催生了相对于行政区域而言的脱域现象,“南京成为安徽省会”等社会表达进一步展示了跨域和脱域的可能,行政的空间划定对社会功能的制约作用在减弱,未来的经济、社会功能可能更多在都市圈整合,而对中国社会的理解,也不能寄望于通过确定一个基本的区位单元来实现,而应该向前辈学人学习,更深入地分析不同的区位单元所体现的空间、社会条件和“共同体”意蕴的交织,并通过更充分的讨论来加深对当前中国社会的整体性认识。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中国社会治理的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与实践路径研究”(23XNL01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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