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怡 李志榕:再造“乡情”: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重构逻辑

摘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有效激活乡土资源以重构适应现代化要求的农村社区治理网络,成为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议题。广东龙村社区营造实践可以为探讨基层地方如何在识别并激活“乡情”的前提下重新联结各方行动者,进而构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网络提供参考。农村社区治理网络重构存在“中介者引入—文化转译—秩序调适”的三阶逻辑:第一,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介入构成治理网络重构的组织基础;第二,以“乡情”为治理资源的“文化转译”实践为治理网络重构提供核心策略工具;第三,再造“乡情”有效撬动了农村社区内生性秩序力与外生性建构力的互动调适,并在此过程中生成了“多元共治”的行动情境。这一案例不仅为理解农村社区治理转型提供了新视角,也为探索情感治理路径、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实践启示。

关键词:“乡情”;农村社区治理网络;情感治理;文化转译;社区营造

【引用本文】李静怡、李志榕. 再造“乡情”: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重构逻辑. 社会建设. 2025, 12(4): 48-81。

一、引  

农村社区是乡土场域在现代社会的延续,是现代治理理念与手段向基层下沉的基本单元,更是农村居民参与日常生活实践和治理活动的重要场所。2025 年 2 月 24 日,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提到,从 1985 年至今的 40 年里,我国自然村数量减少约 150 万个,行政村数量减少近 50万个。当前,我国城镇化仍在快速推进,乡村人口持续减少,村庄格局加速演变,这导致了传统“乡情”纽带的断裂——祠堂荒废、方言式微、节庆仪式消失、村民对农村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持续弱化。当农民生活的分散化、私人化、个体化状态不断增强,生活关系也逐渐出现工具利益化倾向,乡村社会从“熟人社会”走向“半熟人社会”,这些转变使农村社区内原本的互助合作、情感认同、集体意识等关系形态出现松动,为乡村社会整合与社区建设带来一定的阻碍(张良,2017)。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县域城乡融合(龙花楼等,2023)、人才返乡下乡(毛一敬,2021;杨骞、祝辰辉,2024)、新乡贤治理(张新文、张国磊,2018;钱再见、汪家焰,2019)、数字化 + 积分制(胡卫卫,2023)等多元探索路径成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新出路。虽然相关政策持续强调和支持乡村活力的激发,实务界亦大刀阔斧地推进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但在乡村振兴的实际推进过程中,仍有部分村庄面临人口流失、产业停滞、文化失落、治理失效等问题,如何扭转乡村多维“失活”的窘境已成为重要问题(叶敬忠等,2023)。在此背景下,“向外联结”和“向内赋能”被认为是重新激活农村社区治理网络、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实践思路(翟绍果、徐天舒,2023)。然而,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双重驱动下,传统乡村社会的内生性秩序与建构性秩序的张力日益凸显。

在这一背景下,内生性秩序作为乡村社会的治理内核,其断裂不仅表现为文化符号消逝与情感联结弱化,更深刻影响着农村社区的治理效能。这种结构性张力导致“情感”与“治理”的实践性脱嵌,即外部干预难以有效激活内生秩序,而乡土情感资源又缺乏转化为治理资本的可行路径。社区营造理念在引入中国基层治理场域后,逐渐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相融合,其核心在于通过社会资本培育撬动多元主体参与,在社区自组织与自服务过程中推动治理共同体建构(罗家德、帅满,2013)。因此,社区营造不仅是外生性行政力量输入的政策话语,更是依托内生要素激发乡土认同、构建协商平台、重组治理网络的社会过程。这正是本文结合个案展开理论阐释的出发点,即揭示社区营造实践中治理网络重构的深层机制。

基于此,本文立足于乡村治理转型的过程性视角,对龙村社区营造实践过程及其中的关键性事件进行考察,重点探究以下问题:一是外部建构力量如何借助“乡情”要素实现治理网络的在地化重构,二是治理主体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如何再生产情感联结与治理资本,进而重新建构治理网络。本文旨在通过解析治理网络重构的过程性机制,揭示再造“乡情”对于农村社区治理转型的特殊价值。

二、文献综述与核心概念

(一)文献综述

学界从制度逻辑、权力逻辑、生活逻辑和技术逻辑四个视角出发,试图解析治理转型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重构机制。第一,制度逻辑强调正式规则对治理网络的形塑作用,聚焦国家权力下沉的制度化干预。杜赞奇(2008)描绘了一幅国家制度嵌入乡村内生秩序,进而对其产生形塑作用的图景:在国家权力下沉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通过征用基层地方文化网络中的组织及规范,用“赢利型经纪人”替代传统精英以达到控制乡村的目的。作为被建构为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活力和效率的权威性治理工具,“清单制”“积分制”等制度近年来在农村社区治理中被持续推广和应用,不仅折射出乡村治理由弱规则向强规则转型,也透露出制度规则与村庄治理网络形态变化相适应的动态过程(孙琼欢,2017;许源源、杨慧琳,2022)。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路径,制度逻辑视角在讨论国家与基层社会的关系问题时,忽视了乡土社会的非正式规则在治理网络维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忽视了基层社会在应对国家权力下沉时的“底层逻辑”及其行动智慧。

第二,权力逻辑源自学界对基层政权与地方精英相互博弈之过程的考察,该视角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制度逻辑对于基层非正式制度与规则的忽视。有学者在“官治绅理”阐释模式盛行的背景下,批判性地将“民众”视角引入对我国传统乡村治理的权力逻辑与组织行为的解释之中,提出以“国家 – 民众 – 士绅”的全景主体视角理解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动态转型(姜晓萍、代珊珊,2017)。我国乡村治理实践正在经历“基层内卷化”困境,农村社区治理权力格局面临自治权力弱化、精英权力异化、政治权力悬浮、行政权力失衡等问题,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多元共治与稳态平衡受到了挑战(李辉,2021)。近年来,“村务公开”“新乡贤治理”“驻村工作队”等实践模式为应对村庄内部“权力 – 权利”关系的失衡提供了新策略(刘方亮、刘雁成,2021;范建华等,2025;魏来、陶珊珊,2025)。整体而言,此类研究凸显了权力再生产的复杂性,但仍囿于“国家 – 社会”的二元框架,对“民意”“民情”的媒介作用关注不足,难以阐释情感要素在权力再生产中扮演的特殊且关键的角色。

第三,生活逻辑聚焦于农村社区治理场域中更为动态化、微观化的日常生活实践,以“制度与生活”的融合作为分析视角,主张将治理行动柔性嵌入群众日常生活逻辑、地方性知识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把社区中的“人”及其“生活体验”“内在情感”带回治理过程,其目的在于促使社区居民在共同参与治理的集体行动中不断对话与凝聚,重建亲密的邻里关系并逐渐形成社区信任,进而再生产一种具有现代意义的治理网络(严飞,2022)。部分学者认可生活取向的治理,认为它在客观上有利于保护村庄的主体性,避免国家对于乡村的过度干预(杜鹏,2024)。但也有学者持反对意见,认为将“公域”的基层治理延伸至“私域”的日常生活,实际上是对农村社区的社会关系结构、利益分配秩序进行另一种形式的干预和改造(徐勇,2019)。生活治理研究突破了传统乡村治理研究的范式与结构,但对于外部建构力量的回应不足,亦未揭示乡村内生治理要素转化为治理资本的具体机制。

第四,技术逻辑关注数字技术对农村社区治理场域的渗透与重构能力。在“技术赋能论”看来,数字技术的跨时空特质能够聚合离散的治理资源,在更大程度上为乡村治理主体提供“公共能量场”和“共同在场”的可行路径(高新宇、武永超,2022),并通过数字赋权、赋能、赋利来构建乡村数字治理共同体(丁波,2025)。然而,这一分析路径蕴含的“技术乐观主义”“技术决定论”可能遮蔽乡土社会的关系性特质,也难以解释公共性导向下的农村社区治理(张雅勤,2023)。因此,在“技术负能论”看来,数字技术在掺杂着大量人情关系、伦理道德、村规民约的乡土社会中难以保持客观中立,极易与村民的意志产生冲突,也难以回应乡村场域中的复杂关系与利益博弈(张佳慧,2024),这使得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主体关系与互动模式朝着更加充满不确定性的方向发展(张鸿等,2023)。技术逻辑已经对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结构性变动展开了讨论,部分研究注意到了数字技术对乡土内生性秩序的解构风险。然而,无论是赋能论还是“负能论”,都是从技术的工具性视角出发,遮蔽了“人”的主体性及其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既有研究从制度、权力、生活、技术四种解释范式出发揭示了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多元动力与复杂矛盾,但仍未突破“结构 – 行动”“内生 – 外生”的二元对立框架,存在制度逻辑忽视内生秩序、权力逻辑脱离情感联结、技术逻辑消解主体性的三重割裂。也有研究开始将生活视角带到乡村治理中,尝试运用日常生活实践回答社区治理难题,但仍保留国家对乡村生活的干预或围绕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生活的融合来展开阐述,尚未跳出“国家 – 社会”二元框架的束缚,对农村社区治理网络转型的过程性机制缺乏阐释,因而难以揭示乡村内生治理要素转化为治理资本的内在机制。本文试图跳出既有研究的局限,观照乡村治理场域中的内生秩序、情感要素、主体性诉求,在把握好外部建构与内生秩序之间互动关系的基础上,挖掘农村社区治理转型的关键机制。基于此,本文旨在从乡村治理文化转向的视角出发,解析“乡情”作为关键治理媒介联结社区治理主体、激活社区治理内生动力的作用机制,进而阐释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重构路径。因此,“乡情”是本文的核心概念,后续分析均需要将“乡情”嵌入具体的地方情境中,以揭示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由文化基质到治理架构的动态重构逻辑。

(二)“乡情”:一个分析性概念的引入

“乡情”(rural sentiment)概念出现的背景是学界对过往乡村建设实践普遍强调物质空间建设和生活条件改善的批判性反思,学者们认为,一些地方的乡村建设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村民主体性和公共生活,导致了历史记忆断裂、乡村文化失落、集体社会解构与社区内聚力缺失等困境(吴理财、夏国锋,2007;江立华,2011;甘颖,2023)。作为乡土社会的核心情感与文化要素,“乡情”承载着乡土情怀、乡土情结、乡愁、乡土情感等多种含义。从社会学视角看,“乡情”是一种基于地域以及附着在经济、社会、文化纽带上的特殊情感,体现为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回馈意愿和公共精神(蓝煜昕、林顺浩,2020)。这一概念指向个体层面的“恋地情结”(topophilia),即对物理空间和生活环境的归属感与情感依赖,会进一步建构出集体记忆、共同情感以及特定认同(段义孚,2018)。“乡情”也涵盖集体层面的文化认同与共同体意识,即通过节庆仪式、民俗活动、民居建筑等村庄文化资本维系共同体的符号边界、延续村落文化与集体情感,使村庄在认同感与凝聚力的驱动下更有韧性地回应结构性力量的颠覆(易丽沙、陈德顺,2024)。乡村治理场域蕴含着地方性文化符号、村社情感机制、共享习俗及风气、地方精神等各类“乡情”要素,它们不同于正式的、自上而下建构的制度性治理要素,而是根植于村庄内生秩序的以“情感”为本的部分。在乡土情感、血缘和地缘关系深厚的村庄,“乡情”在治理活动中的作用力更为明显,甚至可以成为决定村庄集体议题与公共事务的关键理由和依据。以复归“乡情”为逻辑起点的基层治理不仅强调外在地增强社区主体之间的情感互动,也强调通过利益联结内在地提升各个主体的认同感与凝聚力(王伟光,2010)。

“乡情”的治理意涵可以从内容和工具两个维度进行解析。第一是作为治理对象的“乡情”,即针对乡村社会中有形的物件、空间以及无形的文化、情感、精神、规则等治理要素存在样态进行“塑形”,其目的是让这些治理要素更加适应当代乡村建设的要求(谢延龙,2021)。一方面,治理有形的“乡情”是指借助现代叙事手法或新型治理工具,将历史建筑等文化标志作为社区的物质载体并对其进行改造。这种治理行为的价值集中体现为盘活基层社区的“社会性”(田毅鹏,2025)以及重建乡村社会的“公共性”(李永萍,2021)。第二是作为治理工具的“乡情”,即利用“乡情”的治理功能重构基层治理的合法性基础,增强村庄内部的认同感和共同体特性(徐琴,2024)。在多元规则的价值冲突以及市场化带来的文化冲击之下,农民个体价值世界崩塌,乡村社会公共性流失,乡村出现价值危机,需要借助乡村内生情感治理要素来引导治理共同体的复归(赵晓峰、刘海颖,2024)。“乡情”要素的双重属性表明,它既是治理实践的文化土壤,也是治理创新的策略工具,其本质是通过实现治理内容和治理工具的有机统一,使乡村文化治理真正融入乡村(季乃礼、尹剑,2025),持续推动乡村社会内生秩序与现代制度建构的融合。与此同时,“乡情”的治理效能还取决于其在乡村内生认同与外部建构之间建立的辩证关系(应琛、赵春兰,2022),即再造“乡情”指向乡村内生秩序与外部建构的互构共生状态。

沿着吴文藻对于“社区研究的实质就是对社区文化的研究”的最初设定,我们对社区的理解离不开作为文化载体的人在其中所构筑的文化之网,以器物、制度与精神为载体的社区文化是理解社区治理“社会性”基石的重要切入点(刘亚秋,2025)。这种对社区文化的重视亦可被本文的案例所印证,即从识别和活化社区文化物件为切入点,还原农村社区的治理过程,解析无形的“情感”与有形的“空间”如何重新黏合乡土社会。但与此同时,本文也对既有关于社区文化的讨论进行了拓展,将关注点由既有研究所关注的文化存续转向了文化生产,从结构分析延展至过程追踪。费孝通曾在晚年进行反思,他认为建构文化主体性不是复旧,而是要在现代语境中创造适应新生态的文化基因;地方性文化要与现代化之间达成内在契合性,传统文化、差序格局仍是社会变革可资利用的关键资源(李友梅,2010)。本文正是在这些重要学术观点的基础上展开延续性思考,并试图通过龙村的社区营造实践指出,当“乡情”要素通过转译机制嵌入治理网络时,乡村情感要素与传统文化要素的生命力恰恰就在于二者持续再生的治理效能。

三、研究方法

龙村位于珠三角腹地的某个地级市,地理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距离省会城市约 20 千米。龙村属于工业早发型地区,其工业化发展之路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目前村内有 200 多家注册企业,传统工业以五金电器、装饰材料生产加工为主,农业则以水产养殖和花卉种植为主。近年来,该村依托新建的智造产业园区吸引外地企业进驻,现已引进了智慧家具、生物技术、创意设计等技术导向型产业,实现了产业结构升级与多元发展。龙村的行政区域总面积为4.89 平方千米,辖区分为“东涌”“西涌”两个片区,户籍人口4746,共1196 户,常住人口约12260,流动人口约14380。龙村下辖19 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现有村民代表89人、议事协商会成员23人,下设2个经济联合社、2 个股份社。在经济收入方面,龙村的集体收入以租金为主,出租的土地或房屋主要用于农业种养和工业,2024 年,龙村集体收入约4518 万元,全村工业产值约11.6 亿元。同年,龙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3.6 万元,较2012年的1.3万元增长了176.92%。在珠三角地区迅猛的城市化升级浪潮中,龙村一方面仍然保留了宗族社会与集体经济的乡土气质,另一方面又与周边的大都市紧密相连,呈现出大多数珠三角地区农村所具备的“半城市化”特点。

本文以龙村社区营造实践为个案,讲述农村社区治理网络变化的三个因素。一是龙村的案例具有典型性,其“半城半乡”、流动人口规模大、村庄治理体系多元与公共事务复杂等特征具备研究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的天然环境与典型要素,研究其实践内容与逻辑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与对照价值。二是龙村的案例与本文对于中国治理情境下农村社区治理网络形态及其运作逻辑的关注相契合。龙村的社区营造实践不仅聚集了区、镇、村的政法部门和村“两委”的核心领导力量,还依托爱心企业、社会创新智库和社区慈善基金搭建起专业支持体系,以社区治理项目为纽带吸纳有志于服务社区的居民并调动其他居民共同参与。当地已经初步形成了纵横交错的行动格局,这与本文对于治理网络的主体构成及关系结构的研究兴趣相契合。三是龙村拥有极为丰富的信息。龙村自2017 年正式开展社区营造以来,经历了多次营造主题的调整,加上当地经过了长时段且相对缓和的项目变迁过程,这使得龙村的实践能够反映出多维度的治理经验与教训。目前龙村的基层治理活动主要围绕“党群共建共治”“艺术介入社区”“公益慈善微创投”三大主题开展,其社区营造实践广泛涉及“人”“文”“地”“产”“景”等五大面向,并且充分与本地的党建文化传统、宗族社会传统、农业生产活动、社区艺术空间、村庄文艺活动等相融合,形成了颇具岭南文化与本土特色的营造议题。可以说,龙村的案例是当前乡村振兴与农村社区营造的“缩影”,但其内在特殊性又使它不至于沦为整体的一部分,相反,它能够在治理实践中展现出独特的故事性。

笔者曾于2023年7—8月以及2024年8月多次赴龙村开展田野调查,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龙村的组织架构及其运转模式、社会工作与公共事务管理、乡村文化营造与社区公共空间改造等。笔者在担任当地社会工作机构助理期间,持续关注该机构及当地社区营造项目的推进状况,并通过参与机构例会和项目走访等方式接触多方人员,详细收集了龙村治理实践的相关素材。笔者同时收集了一手数据与二手数据,通过多来源、多维度的资料与多主体的阐述形成丰富的资料库,以获得对个案更全面、详尽与系统的了解。其中,一手数据包括作者在参与观察时形成的记录以及在半结构化访谈与结构化访谈过程中的记录,二手数据则包括社会工作机构和村“两委”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材料,以及官方网页上的公开数据、新闻报道与政策文本等。基于此,本文围绕社区营造实践过程中各主体、各要素的接触方式及其互动过程,深入剖析龙村在治理实践中复杂交织的主体关系与持续变动的互动网络,进而提炼出重塑龙村社区治理网络的独特机制。

四、龙村“乡情”治理的实践过程

“乡情”要素内生于龙村社区治理场域中,但它的形态与能量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社区营造项目的持续推进,经历了一个由“静默”到“活跃”的过程。在龙村的社区营造实践中,村“两委”与社会工作机构一同从村庄当地文化资源入手,将当地文化资源附带的情感意义、本土认同与社区发展战略相衔接,通过文化节设立、书院活化、街巷善治等实践重新培养塑造村民的主体意识,协调治理网络中的对话平台与行动机制,持续激活村庄的公共性,最终修复治理网络的断裂之处。

(一)断裂的治理网络:关系疏离与“乡情”的静默

村里曾经因为拆迁和三旧改造的土地问题发生过村民纠纷,我们下去协调的时候有理也说不进去,党群关系比较紧张。再一个就是“穷”,以前村里有句话“嫁女不嫁西涌男”,大家都想着走出去多赚点钱、日子过好点。(访谈材料:20230811L01,龙村村民梁叔)

在城镇化浪潮中,土地纠纷频发、集体经济凋敝、公共空间衰败等“治理洼地”侵蚀了乡土社会原本紧密的情感联结,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地缘为纽带的村庄社区共同体。龙村曾被外界视为经济收入低、村容村貌差、治安环境差的落后村,村民对于社区公共事务的消极心态也使村“两委”在开展社区工作时屡屡碰壁。这种集体逃离倾向不仅瓦解了传统乡土社会的“在地联结”,更使得基于血缘、地缘的“乡情”逐渐变成固化的身份标签,丧失了作为治理资源的文化动能。村“两委”虽然承担着政策执行与纠纷调解的法定职责,但面临专业能力不足、治理资源匮乏的执行窘境。直至 2012 年,龙村引入了社会工作机构,开始逐渐改变了基层部门与村民之间的“互动悬浮”窘境。该社会工作机构是区一级评定的 5A 级社会组织,机构在进驻初期,将主要工作聚焦于建设并运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直到 2017 年正式驻村后才开始与村“两委”一起规划和开展社区营造。在龙村社区治理的场域中,社会工作机构实际上处于政府与公众的“中间层”,上承政府的政策资源和村“两委”治理目标,下接社区服务需求与村民的多元诉求,扮演着纵向沟通和横向联系的“枢纽”角色。第一批跟随机构驻扎在龙村的社会工作者小谢就以协助村“两委”处理各类问题来概括自己早期的工作内容。

以前每周二下午,我所在的直联工作驻点团队都会分头走访社区,收集社情民意,列好问题清单汇总后提交到有关部门寻求解决。当时参与得最多的是村里的涉农涉土工作会议,村民们意见不合直接在会上吵起来是常见的事,吵完之后出门了还需要我们分工跟进,继续协调。起初工作的内容最头疼的就是协助村“两委”班子处理苗头性问题。(访谈材料:20230813X01,社会工作者小谢)

该社会工作机构在驻村初期,由于村内固有矛盾协调困难的问题,其工作重点还未完全转移到社区营造项目上,机构工作人员大部分时间都在村“两委”和村民之间扮演关系调和者和意见传递者的角色。社会组织能够弥补基层政府难以有效处理社区微小事务以及市场无法摆脱逐利本质的能力缺陷,进而在收集民意、促进居民融合、提供社会服务、调解邻里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功能。但与此同时,社会工作机构有效嵌入社区治理并成功黏合主体关系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岳经纶、刘洋,2021)。在乡村振兴战略和文化旅游发展的指引下,该社会工作机构的工作重点逐渐转向挖掘龙村乡村建设的内生力与发展特色,并扮演起联结乡土情感与盘活文化资源的主力角色。自 2018 年起,该机构与村党支部一同开展社区走访与调研活动,挖掘能够代表村居特色并且具有发展前景的文化旅游品牌。

我在走访时遇到不少上了年纪的村民谈及 20 世纪龙村黑皮大冬瓜外销的盛况,看他们在说到当时冬瓜一船船走水路销往各地时脸上露出的喜悦和骄傲,我就感觉这对于他们上一辈人来说是“金字招牌”一样的存在。如何把这个承载村民情怀的东西重新提出来,还要让大家看得到实施成果,是一个大难题。(访谈材料:20240806L01,社会工作者小琴)

(二)弥合的治理网络:本地文化登场与“乡情”的盘活

1. 从产业传统到社区标志:乡土文化符号的再诠释

种植黑皮冬瓜曾经是龙村居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的重要途径,但随着时代变迁,当地村民的主要生计方式从务农转变为办厂设企等工商业活动,20 世纪 80—90 年代,当地销往香港地区以及出口至东南亚国家的黑皮冬瓜数量大幅减少。时至今日,黑皮冬瓜虽然不再支撑龙村的产业经济,但仍然留存在村民的集体记忆和情怀中。社会工作机构关注到了冬瓜种植这一特色标签,开始尝试以扎根乡土共同想象的情感标志作为撬动社区营造实践的切入点。

作为土生土长的龙村人,黑皮冬瓜是承载我们共同回忆的经济作物,具有较高的辨识度。黑皮冬瓜不仅可以打造成“一村一品”的文旅品牌,它更重要的价值是作为调动村民参与社区事务积极性、增强村民对乡村认同感的强力纽带与精神载体。(访谈材料:20230727C01,龙村党支部书记)

2018 年,在区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各类慈善基金会的扶持下,龙村举办了首届黑皮冬瓜文化节 , 诸如冬瓜种植故事收集、冬瓜种植评比、冬瓜种植体验活动、冬瓜美食宴、冬瓜合作社培育、冬瓜文创产品研制等系列活动也在此后的各届冬瓜文化节中得到延续,这一系列举措实现了基于村庄地方性文化保育的创新发展。由于活动规模大且延续时间长,每届文化节的筹备过程也是凝聚村民情感与激发共同行动的重要机会。

开幕式前两天就有几个叔叔顶着大太阳来搬运物资了。他们有的是原来的生产队队长,有的是村民代表,有的是股东代表,也有很多村民朋友,有些人基本上每届都来帮忙布置,还有些我看着面熟,应该是一起开过议事会或是在微改造施工现场见过的人。除了舞台和特殊的布景需要请外面的专业公司来做,其他搭帐篷、摆桌椅、收拾卫生基本是我们(社会工作者)和村民们自己干。村民朋友们对自家门口的活动很上心,大家出工出力又出物资,现场用到的巨型瓜刨和锅碗瓢盆都是合作社“贡献”的。(访谈材料:20240811Z01,社会工作者玲姐)

龙村对黑皮冬瓜种植史的重新挖掘,其本质是治理主体对乡土文化治理功能的创造性转化。历届黑皮冬瓜文化节以及“冬瓜故事征集”“种植能手评选”等参与式叙事活动使得村民从旁观者转变为文化生产者,这些举措体现了龙村社区治理逻辑的范式转换,即通过文化符号化的策略来重新激活村民作为乡村文化生产者的主体性角色,构建起乡村特色文化资源与社区整体发展互利共生的治理体系(刘祖云、王太文,2022)。这种乡土文化符号的集体展演,不仅重塑了村庄的“辉煌叙事”,更通过具象化文化载体,将离散的个体记忆编织为可共享的“乡情图式”。文化节期间,社会工作者、村干部、骨干成员、村民也在参与式共建行动的过程中重新诠释和弘扬了乡土文化符号,村民自发形成的“物资运输队”“场地布置组”,正是“乡情”转化为社区治理动能的具体表现。每年举办的文化节持续增强了村民对本村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从情感上动员村民参与社区营造,也促使社区治理实践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得以加强。

2. 变“书院”为“艺社”:空间功能转换与边界延伸

龙村书院始建于清朝光绪年间,在褪去“私塾”的历史功能后,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作为乡村社区大型活动与村民日常休闲的场所。“活动中心”的功能长期影响着村民对这一公共空间的认知,也在形塑和固化着这一空间在社区治理实践中的使用权边界(施芸卿,2023)。2022 年,由某企业慈善基金会资助成立的“社区艺术空间建设项目”正式启动,计划将具有活化价值的老旧建筑改造为兼具地域文化、艺术特色和社会价值的功能复合型社区艺术空间。2023 年 3 月,龙村书院入选了当地首批 4 个社区艺术空间项目,并在随后的半年内完成了空间改造设计。随着“艺术介入社区”项目落地,龙村书院原本用途单一、形式匮乏与用户固化的状态发生变化,书院的使用边界与空间功能逐渐模糊,它也被重新定义为不同人群和文化相遇的“新型公共空间”,其举办的活动既包括带有传统乡风民俗气质的乡村社区活动,亦包括带有新式文化艺术转向的社会公益活动。

“书院”是我们祖祖辈辈的回忆,不管如何改,一定要保留它本身的特色,不能破坏,也不能美化得不像原来的样子了。(访谈材料:20230811Q01,龙村村民邱叔)

从空间布局来看,书院传统的“二进式”建筑风格使它对外相对封闭,而中庭、正厅和厢廊的半开放设计却呈现出对内的空间开放性。这种对外相对私密、封闭的建筑风格也进一步折射出龙村社区治理的内部性——无论书院的功能属性如何变化,它仍旧是龙村人专属的“活动中心”。因此,在传统与现代、内部与外部之间达成关系性平衡,成为龙村社区文化空间转型的核心要义。乡村公共空间是地方文化的典型象征,不仅承载了村庄的集体记忆与文化认同,而且蕴含了个体的地方归属与情感依赖(Van der Star & Hochstenbach,2022),其功能转换与形态调整是触及乡土文化和乡村秩序的敏感之处。活化后的“艺社”一方面保留了具有岭南特色的硬山顶、镬耳、青砖墙、灰塑等传统建筑元素,另一方面又在场景布置、功能分区和家具设计方面融入了现代艺术审美,并新增了艺术素质课堂、公共艺术展览、村民议事协商、社区公益活动、咖啡茶饮室等空间使用功能。这种“传统形制”与“当代功能”相调适的空间改造策略,使得空间活化不再仅仅是一次“硬性”的古旧建筑更新,更是一次对社区空间的治理实践与对公众文化素养的“柔性”重塑。

目前,“艺社”项目是龙村社区建设的“大事件”,村里的讨论度很高。这个项目从 2023 年开始商议和筹划,2024 年 6月正式开始运营,目前已经发展出一系列稳定的公开活动,参与群体不仅涉及本村的老人和儿童,也吸引了很多艺术院校的学生和附近城市的年轻人。(访谈材料:20240812L02,社会工作者娟姐) 

随着原本由村庄内部成员专属的“社区活动中心”逐渐成为社区外部人员可进入的公共艺术空间,龙村公共文化空间的重塑带来了社区治理边界的延展与地方文化符号的增殖。作为基层治理效能的观测指标,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开放水平由物理可及性、权力参与度及意义功能性三重维度共同形塑(蔡晓梅、何洁,2023)。龙村以“艺社”空间活化为实践载体,通过改造传统建筑的空间功能、创新乡土文化的表达形式重新建构了在地文化资源。其一,空间活化既重构了“村庄资产”的产权属性,更重塑了社区居民在空间使用中的主体地位。其二,龙村在文化资本再生产的过程中,推动内部治理活力与外部治理网络形成共振,通过吸纳村民、政府、基金会、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文化实践,将情感联结、价值缔造与行动共建一同融入乡土文化叙事,在多元主体的协作中实现了公共性再生产与社区治理网络的重构。最终,社区营造实践以形式各异的艺术文化活动再生产村民对于乡土社会图景的共同想象与个体感受。

(三)加固的治理网络:公共性再生产与“乡情”的新生

在共同想象与情感纽带的影响下,龙村“志趣相投”的村民也在参与各类治理活动的过程中不断走向联结。龙村新型治理网络的最终形成体现为“乡情”从治理资源向治理结构的质变,即“乡情”作为一种具有能动作用的治理要素,融入治理网络中并持续发挥黏合村民情感、调和矛盾、激活治理动能的作用。

1. 自组织的裂变效应:从经济合作到治理协作

随着以“冬瓜文化”为支点的系列活动的开展,龙村经由经济纽带重塑集体行动逻辑,不断推动村庄治理的再组织化。

冬瓜产业重新弄起来了,效果大家都有目共睹。以前村里开会就像在吵架,很难达成共识,一旦谈到钱的问题那就更难协调了。现在大家都“一条心”,都希望我们村这个品牌越来越响,任何人有意见就在会上拿出来好好讲清楚,大家一起商量。每年文化节前后是大家(社员们)最忙的时候,但是也没听过有什么抱怨的声音。(访谈材料:20230726C01,冬瓜合作社首任社长)

以农民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认为具有“再组织化”的功能,在一些情形下,经济收益并非组织的唯一目标(陈义媛,2020)。龙村在社区营造启动伊始,便成立了黑皮冬瓜合作社,主要负责村内冬瓜的栽种与产销。随着入社人数越来越多,合作社面临选定种植基地以开展规模化产销的任务,共同确定种植基地的位置成为合作社社员充分对话、共同参与的行动契机,但他们也面临如何有效沟通、高效决策的治理难题。有了以往议事协商、集体行动的经验,合作社社员在成员准入、责任田认领、租期及租金确定、收入分成等议题的商议中逐渐营造出更为和谐与民主的氛围。面对组织内部意见和行动不一致的情况,合作社的首任社长介绍了当时的解决方法。

在社会工作者的建议下,我们尝试将村民大会协商议事的理念与规则运用到合作社成员会议中,并且制定了会前意见收集、会上“一人一票”、会后积极行动的基本原则,确保每次开会讨论有结果、方案实施起来有效果。(访谈材料:20230726C02,冬瓜合作社首任社长)

在形塑社区治理网络的第一阶段中,龙村依托村庄原有经济合作社开展治理实践,培育村民主体意识与协商对话能力。在龙村案例中,农民合作社不仅具有维护农民财产权利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的功能,而且能够在针对集体事务的意见表达和共同行动之中将农民有效地动员和组织起来,最终实现从“互利共生”的经济集体组织向“民主协商”的社区治理组织的转变。

2. 公共精神的连锁反应:“传帮带”与公益活动常态化

黑皮冬瓜合作社的运营成效为龙村其他公共事务管理与志愿活动的开展起到了示范效应。2022 年开始,村“两委”与社会工作机构决定以分类整合、事务分流为原则培育和发展村社志愿组织,围绕青年公益创新、议题共探、邻里互助、兴趣文体等主题开展“党群共建公益实践行动”,并引入了“积分制”来规范化管理村民的服务参与行为,通过每月在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村民的志愿时长,以“积分兑换物品”的方式来激励和召集更多参与者。对于政府出面组织、发动、建设的志愿项目,社区居民旁观、不主动参与等情况常常困扰着基层政府(唐亚林、钱坤,2020)。但在龙村的活动中,广大村民以主动参与者的角色投身其中。

我自己以前是干维修工作的,一直以来,邻里之间有需要都会喊我帮个忙。去年村民小组长拉我加入他的队伍,我想着是做回自己熟悉的事情了,还能帮到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家,肯定是好事情。(访谈资料:20240728F01,“关爱长者行动”队员)

在“传帮带”的集体行动逻辑影响下,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社区公益志愿项目中。随着个体自主行动的能力与惯性的共同提升,村庄内的部分志愿行动开始摆脱时间、场所、主题的限制,凸显出由村民自行商讨的“创造性”与“常态化”取向。“巾帼奉心社”是龙村最早一批实现组织化管理的志愿团体,社员多为村内热心参与社区事务、积极奉献的女性村民,这一团体已经超越了主题固定、组织零散的常规行动形式,发展为根据实际需求不断调整组织目标与行动内容的公共性组织。

社里大家感情很好,除了每月固定的关爱探访活动、环保行动之外,平时我们闲来无事都会聚在一起,交流感情,也顺便“研究研究”以后可以办什么活动。现在我们每个季度都有新的主题活动,看村里有什么新动向、新需要,我们肯定是第一时间冲在前面的。(访谈材料:20240806D01,“巾帼奉心社”社员)

这些村民所表达的“情感”“意义”“感受”意味着共同的文化肌理与历史记忆不仅能够增强个体的社区情感,聚合流动性社会中的乡土情结,而且有助于激活居民的主体性,促进社区权力结构的重组,不断推动社区善治效果的达成(文军、高艺多,2017)。由共同文化肌理与奉献精神撬动的龙村公益实践指向了一种公共精神的连锁反应,即在骨干与中坚力量的有力带动下,越来越多具备服务意愿、知识技能和集体意识的个体得以聚合在目标一致的行动计划中,形成由服务队队长、村民小组长等骨干拓展到长期服务邻里的积极分子,再进一步吸纳普通村民的过程。进一步而言,龙村的各类村民团体反映了由自组织驱动的基层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模式,即村民在公共服务供给中主动发挥作用。这一模式体现了村民对社区公共事务与治理活动的积极参与精神,是社区公共精神在微观领域的生动体现。

3. 日常生活世界的连续统:“焦点”问题破解与治理空间营造

“微改造”关注的焦点主要是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的完善,村民家门口开裂的水泥路面、路边杂草丛生的烂泥地、闲置雨棚堆砌的大件杂物等,这些都与每个人的出行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谈到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大家的参与热情高涨。(访谈材料:20230726C02,街巷善治会某分队队长)  

面对传统治理模式难以破解的卫生顽疾与空间衰败问题,龙村通过空间治理实践实现了治理焦点的具象化与治理网络的再组织。自 2017年起,社会工作机构协同村“两委”启动“街巷善治行动”的社区微改造工程,将公益微创投与社区人居环境改造相衔接。随后,为了配合微改造行动的推进,龙村在 2022 年成立了 19 个街巷善治会,组长由村民小组组长或对村务态度积极的村民骨干担任,成员则由中年村民与青年村民共同组成,这一举措使社区微改造工程成为促进农民再组织化、凝聚治理合力的焦点场域。

土地重整和空间改造是农村社区常见但复杂的公共事务,并且经常因为触及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诉求而成为乡村社会矛盾的生长点。然而,龙村以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空间改造为契机,不断形成并强化一种集交往、共商、协作于一体的社区治理空间。一方面,空间改造实践在本质上是治理关系的具象化重构。龙村的“街巷善治行动”聚焦于“开裂路面”“闲置雨棚”等生活化议题,借助改造与构筑社区公共空间的契机,将村民聚集在同一个与日常生活需要紧密相关的“公共议题”上,进而强化治理议题与个体生活的关联性,并基于对话、协商等机制增强村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理解度与参与度。另一方面,治理空间的生产过程同时催生了自组织机制的进化。微改造行动在不断推进的过程中逐渐生产出在民主协商基础上的资源链接机制与多元协同机制。乡村公共空间不仅能够形塑个体行为与信念,增强村民之间的心理距离和情感联结,而且能够进一步凝聚社区共识,促进乡村治理规则与治理结构的完善(高红,2021)。龙村在外部牵引力量介入村庄后,其内部存在的家园认同感和志愿精神得以激活,强劲的自组织意愿与自发展能力带来了积极的执行效果。

改造项目除了获得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的资助外,几乎每支队伍都有自己的自筹资金,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除了有村民出钱,也有做建材生意的村民把自家产品捐给工程使用。经营外包工程队的村民见到这个热闹的场面,也把自己的工程队带来帮忙。大家都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访谈材料:20240807M02,社会工作者莲姐)

社区微改造工程不仅美化了龙村社区居民的生活空间,而且延展了他们参与治理的空间,同时又在开放式治理行动中逐渐打破空间之间的边界,使得生活空间与治理空间更加融合。社区营造和社区发展的治理意义就在于培育社区的公共性,并建构一种治理、空间与居民日常生活世界相协调的秩序(茹婧,2019)。随着龙村以公共空间为切入点促进村民广泛参与民主协商,基层治理参与权让渡给了长期生活于社区中的村民,村民日常生活世界与社区治理之间的联结得到加固。这种以空间为媒介的治理创新,最终推动社区营造从“物理空间生产”向“治理共同体建构”转变,在再造“乡情”的过程中实现了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重构。

五、“乡情”嵌入下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重构逻辑

面对乡村社会关系疏离与情感要素失活的困境,重新激活村民自组织能力,联结多元治理主体,再造乡村社会的“共同体”属性是乡村治理的破局之道。龙村的案例为我们展现了内生性治理要素在面对外部建构力量时的调适能力与生命力,内生于龙村的“乡情”正在持续重构治理网络并促使其焕发新生。本文以龙村文化造节、空间活化、街巷善治等具体实践为观察窗口,揭示了中介者引入、文化转译、秩序调适这三重机制如何通过再造“乡情”实现治理网络的在地化重构。龙村社区治理网络由“断裂”走向“加固”的过程,不仅体现为物理空间的改造,更在于情感纽带的重塑,进而推动村庄治理的外部建构力量与内生治理要素形成有机互构关系。

(一)中介者引入:农村社区治理网络重构的组织保障

在龙村治理场域中,社会工作机构作为关键“枢纽”,通过解码“乡情”、联结情感和编织网络的行动链条,激活了治理网络的自我修复能力。引入恰当的中间组织能够重构国家与农民之间的纵向社会联结,进而通过重构乡土秩序来实现再造乡土团结的治理效能(吕方,2013)。在本文的案例中,社会工作机构作为一种中介性力量嵌入龙村治理场域,发挥其链接资源与协调关系的作用,通过激发社区活力、再造文化资本、增强主体认同、促进空间生产等机制,最终促成农村的内生性发展(许文文等,2024)。在联结乡村治理场域内各主体与各类治理要素的过程中,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中介作用体现为角色替代、结成伙伴与联结行动者。首先,枢纽型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共同提供公共服务。村“两委”在上级政策和社区基金会的支持下将部分公共服务以“项目制”的方式转交给社会组织提供,而社会组织则通过积极承接项目来获取政策资源与关注度,进而彰显其专业化功能,并拓展行动的合法化空间,双方在追求各自目标的前提下达成合作。

其次,在多维度嵌入龙村社会生活与基层治理实践后,社会组织成为村“两委”的行动伙伴,其工作重点逐渐从单一的服务供给转向激活主体意识与盘活内生资源。一方面,社会组织具有吸纳社会主体和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可以联合社会慈善基金会、爱心企业等支持性力量,共同孵化和培育农村社区治理项目与团队,通过资助、培训和协助等方式不断激活主体意识,识别和培养村庄治理的关键群体并提升村民群体自组织、自治理社区的行动能力。另一方面,对于长期存在于村干部、村民身边的惯常性治理要素,社会组织能够以“第三方”视角进行重新审视,通过活化与再生产内生治理资源来增加农村社区的发展动能。正如随时代变迁而逐渐淡化的黑皮冬瓜文化符号,在社会工作机构的撬动和重新包装下成为驱动村庄实现经济、文化、社会创新发展的社区文化资本。

最后,社会组织能够联结多元行动者并激发村民的共鸣。社会组织具有承上启下的“接点传递”功能,一方面,它承接了来自各级政府、村“两委”与社会支持力量的各类政策与资源,并通过各种项目与活动将这些政策与资源输送至社区治理场域;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居民之中,不仅具备调动和协助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力,而且具有收集和反馈居民诉求的传达力,同时还能够以专业化视角和整合性功能发挥识别与研判治理资源的功能。因此,社会组织实际扮演着一种联结多元行动者的“接点”角色,通过减少沟通障碍、增加对话共鸣来促成共同行动。

(二)文化转译:农村社区治理网络重构的策略工具

在城乡边界持续模糊的现代性语境下,传统乡村社会的血缘、地缘网络正在遭遇冲击,乡村内在的文化基底也在这一过程中面临失落的危机。龙村社会的文化韧性既体现于村庄内公祠、家庙等物质载体和传统祭祀、节日庆典等乡风民俗的延续,更体现于村民日常生活的实践——依托村庄大量的本土企业与交通区位优势,当地许多中青年人的生活重心仍在村中,这些条件使龙村的凝聚力超越一般的空心化乡村。这种兼具传统基质与现代适应能力的“实心社会”,能够为以盘活文化资源为切入点的社区建设提供独特场域(王超、陈芷怡,2024)。在现实中,龙村通过共享符号体系重构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意义系统,以盘活在地文化资源为重点的实践揭示出“文化转译”的四重推进路径(见图 1)。

李静怡 李志榕:再造“乡情”: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重构逻辑

第一,符号解码,即挖掘社区文化符号与情感基底,生成公共议题。社会工作机构与村“两委”通过走访、调研当地居民与回溯村庄发展历史,发现黑皮冬瓜不仅是龙村的农产品符号,更是承载集体记忆的情感容器,进而借助文化造节的手法将这一符号所附带的情感意义和本土认同转化为社区文化资源。在此基础上,当地从村庄的实际环境与各主体的实际诉求出发,寻求文化资源与治理环境的契合点,将社区公共议题进一步具体化为可操作的实践计划。

第二,价值编码,即协调并满足不同主体的诉求,促成利益耦合与价值共识。龙村围绕地方文化保育、弱势人群服务、环境美化与空间改造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议题来组织集体行动,通过公共议题的本土生产,调动村民的参与热情与集体行动意识。例如,社会工作机构与村民骨干、普通村民针对人居环境脏乱差、公共空间不够美观等难题共商解决方案,借助社区协商议事会、街巷善治会等平台展开主体对话与利益协调,最终推进社区公共空间的科学改造与协商共治。

第三,网络编织,即构建跨界资源的协同动员体系,打破主体参与的界限和限制。其中的关键在于找到可转化为共同愿景的“强制通行点”,即以共识性规则和组织化机制将异质性村民联结在一起。公共议题是撬动社区认同与激发居民参与的关键,村民们挖掘并商讨公共议题的过程能够确立共同行动的目标和方向,其关切也随之从私人领域进入社区公共领域(唐有财、王天夫,2017)。

第四,情感再生产,即激活社区公共精神和动员集体参与,持续完善治理效能与文化认同的互构机制。龙村通过再造地方感和巩固村庄情感共同体,让村民产生对乡土的认同感、荣誉感与归属感,在情感上融入社区,在私人生活上依附社区,在社会交往时愿意与他人产生联结,并在治理活动中积极参与、自觉行动。这种私人情感与公共精神之间的能量双向传输能持续驱动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再生产(吴晓凯,2024)。

(三)秩序调适:农村社区治理网络重构的动力机制

在现代乡村社会中,制度与生活的接触、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以及政府与民众的交互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乡村治理秩序的样态也随之改变。尤其是在外部力量介入基层治理场域的情形下,“中间层”不仅能推动建构新的国家与社会接合机制,而且能改造旧有的秩序结构与行动范围,使基层社会走向一种更具开放性的治理形态(施芸卿,2024)。在被外力持续“打开”的农村社区治理场域中,枢纽型社会组织介入并运用内生于村庄的文化符号、集体记忆、共同情感等社区文化资本开展治理活动,通过调适主体关系、空间形态与价值目标实现对外部力量的选择性接纳、适应性调整,最终在农村社区治理主体间产生出一种黏合效应,并在农村社区治理实践中形成一种兼具力量与柔性的网络化行动组织。

第一是以搭建社区协商平台调适多元主体关系。面对复杂的社区治理情境,文化转译成功的关键在于识别共识性“乡情”要素、协调异质性利益诉求、平衡个性化服务需求,只有如此,才能寻求相同利益以聚合共同行动。龙村“两委”与社会组织联合构建协商议事平台,通过生成问题清单、聚焦公共议题,打通村“两委”与村民之间的信息壁垒,进而达成社区共建的行动契机。由此,村干部与村民的有效互动增强了主体间的信任与合作共识,枢纽型社会组织与村民都被纳入治理结构中,重构了行政主导的治理秩序。

第二是以建设社区公共空间调适空间治理形态。社区公共空间既是生产生活载体,更是价值规范与共识生产的治理场域(李娜、刘海宁,2024)。在激活“乡情”的基础上,龙村围绕村庄公共区域、闲置空间展开改造与建设行动,营造了一种新型行动空间。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理解这一行动空间形态:第一是通过美化、保护人居环境改造村民的生活空间,提升农村社区生活质量;第二是借助社区微改造行动生成和强化民主协商、邻里互助、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构建具有包容性与公共性的社会空间;第三是依托村民自组织活动,形成行政、资本与生活逻辑平衡的公共治理空间,促成多元主体根据共识规则有序互动。

第三是以培育和增强社区共同体属性调适公共价值目标。由文化营造所推动的社区善治实践是一个从情感共同体向治理共同体转变的过程,这一转变背后蕴含着公共性在社区治理中的再生产。牢固的集体认同是驱动村民持续参与治理的精神动力,能够激发村民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动力和主体性,打通内外互动、纵横交织的农村社区治理网络,推动形成兼具稳定性与韧性的治理结构(付钊,2025)。龙村的实践通过“乡情”这一符号化叙事与形式创新激励村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转译后的情感要素又持续为这种参与注入能量与支持,不断推动社区治理共识性目标的实现,兼具社区情感认同与公共治理能力的网络化组织最终得以构建。龙村书院改造实践中传统形制与现代功能的融合,不仅是在物理空间上的妥协,更是乡土情感与现代治理价值的协商结果。这一发现超越了传统“国家 – 社会”二元框架下对秩序冲突的静态描述,揭示了情感要素成为弥合结构性张力的“转化性”资源之过程。

六、结论与讨论

“乡情”是勾连个体记忆与集体认同的情感纽带,更是重构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文化基因。本文以“乡情”为核心概念,通过呈现龙村社区营造的实践个案,揭示了治理网络从“断裂”走向“弥合”的重构逻辑。这一过程表明,“再造乡情”绝非简单的文化复归,而是通过情感动员与空间生产,实现内生秩序与外部建构的互构共生,使农村社区在行动者构成、行动载体、行动秩序等维度发生新旧弥合与再生循环,最终形成兼具社区情感认同与公共治理能力的新型治理网络。本文基于对龙村实践的追踪发现,治理网络重构依赖于三重要素的动态耦合。首先,中介者引入破解了治理网络节点缺失的组织难题。社会工作机构通过“角色替代—结成伙伴—链接行动者”的组织动员策略,弥合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结构性缝隙,社会工作机构的核心价值在于以自身的专业能力沟通政策语言与乡土话语,将静态的“乡情”资源转化为动态的治理资本。其次,文化转译借助共享符号体系重建了村庄的意义系统。龙村通过“符号解码—价值编码—网络编织—情感再生产”的路径,贯通了传统符号与现代治理之间的意义壁垒,将地域性文化资源转化为可操作的集体行动框架。最后,内外秩序的有机调适推动了新型治理网络的生成。在书院活化、街巷善治等实践中,社区公共空间功能的重构同步推动了治理秩序的重塑。这彰显了物理空间的开放能够推动治理模式从封闭性“村社精英”治理向包容性“多元共治”转变,也证明了社区情感共同体具有向治理共同体转变的巨大能量。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三阶逻辑并非线性递进,而是以“乡情”为轴心的循环互构——文化转译激活的情感认同为内外秩序调适提供合法性,而秩序调适衍生的新型网络又在反哺文化符号的持续再生产。

在机制提炼的过程中,本文在一定程度上对话并发展了西方行动者网络理论。一方面,既有理论并未充分解释“非人类行动者”通过何种形式或路径来实现其能动性,也没有说明“非人类行动者”的能动性观念是否仅作为一种去人类中心化的符号学建构而存在,相关理论对能动性行动背后的转译类型与生成机制解析不足。本文解释了由中介者进行转译的文化符号、乡土话语、地域情感这类“非人类行动者”如何嵌入人类行动者的认知与实践之中,并进一步促进个体实践向群体共同行动转型。另一方面,不同于西方理论有关“转译”的概念阐释,本文基于本土实践的文化治理取向,发展出由“符号编码—价值解码—网络编织—情感再生产”的文化转译路径,用以解释“乡情”驱动下的治理转型。

此外,在研究视角方面,本文超越了传统“国家 – 社会”互动范式,将“中介”视角带到治理过程中,明确“乡情”要素的创造性转化与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中介性角色如何具体影响治理实践。事实上,面对基层社区治理的复杂情境及其动态变化,我们很难以二元视角对各方行动者的属性与行动取向进行界定。作为治理网络的一个“接点”,中介者具有正式的组织结构和行动规则,它们既能在服务供给中同时为政府端和公众端提供专业支持,又能通过赋能公众的方式促进他们参与服务合作生产(Haug,2024)。本文的社会工作机构虽然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组织,但在承接基层政府项目的过程中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角色替代”,因而同时具备行政色彩与社会功能,无法以政府或社会的单一视角对其行为性质进行框定。因此,对于多元主体互动的研究应从主体本身的行动方式及其影响切入,关注行动者在关系网络中的具体角色。

本文揭示的“中介者引入—文化转译—秩序调适”三阶逻辑虽然有助于弥合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断裂,但其可持续性还面临“乡情”异化风险的考验,以“乡情”嵌入为支点的社区营造实践仍然存在值得反思的问题。

第一是我们在讨论再造“乡情”时,究竟应再造谁的“乡情”?在龙村的案例中,以激活“黑皮冬瓜”符号为代表的文化实践表面是集体记忆的唤醒,实则暗含着多元主体对文化叙事权的争夺:村“两委”借其强化治理合法性,社会工作机构将其转化为项目资源,村民则通过参与式叙事重构话语主体地位。乡村公共文化活动的主体在于村民,它主要满足的也应是村民的生活需求,因此,尊重和发挥村民的主体性,赋予村民以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是平衡文化赋权过程中主体性博弈的关键路径(孙九霞、周明,2025)。多元力量在同一个“争夺场”中展开互动的现实也警示我们,再造的“乡情”不应沦为治理任务、精英叙事的装饰品,而必须通过以村民为核心的参与式治理,保障基层主体在文化生产中的话语权,才能使以“乡情”为支点的公共活动真正扎根于村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情感联结。

第二是再造何种“乡情”?龙村的社区营造实践的过程在本质上是对地方知识进行批判性继承的“现代化转译”,它既非对传统的机械复制和对文化符号的简单怀旧,亦非放任现代性对乡土社会进行单向碾压,而是以传统乡土文化基因的创造性转化为核心,汲取情感共识、集体意识、互助精神等公共性内核,使“乡情”在乡村社会现代化转型中焕发新的治理生命力。这一创造性转化具体体现在两方面:冬瓜文化节既延续了传统农业社会的农耕仪式与乡土情结,也兼具当下的合作社运营、文创产销、社群共创等新型实践逻辑;书院改造既在外观上保留传统岭南建筑的物质符号,也在内部功能上植入了咖啡厅、艺术展览、儿童美育等现代元素。由此可见,“乡情”并非在再造中凝固,而是在秩序调适、组织裂变、空间延展中走向新生。通过书院空间活化、合作社功能转型、街巷环境改造等村庄实践再造的“乡情”治理要素不仅仍在乡土社会内生秩序的滋养下存续,而且能够自主地选择和吸纳外部建构力量中的现代性元素,并在乡村“内生 – 外生”秩序的持续互动过程中激发自身的韧性与活力。

第三是再造的“乡情”何以持续?从实践来看,在盘活当地文化资源、激活乡村内生情感基础上的农村社区治理网络重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经费支持的约束性与各方诉求的差异性使其在推行中也难免遭遇阻碍。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龙村社区营造实践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文化造节”“艺社运营”的行动中。首先,文化展演活动的程式化导致民众参与疲劳。年复一年的“冬瓜文化节”在时间、形式上的相对固定使得这一活动逐渐衍生出“共同任务”的影子,一旦各参与主体由“文化生产者”退化为“文化演绎者”,“乡情”的情感动员和行动凝聚效力便面临递减的危机。其次,多元主体利益博弈加剧了治理张力。龙村社区营造实践中的多个项目以社区基金会与企业慈善项目作为主要经费来源,所涉及的机构成员众多导致项目商谈的过程充斥着利益冲突,这些矛盾要素使得“乡情治理”难以作为一项纯粹的村庄内生治理活动而运转,各方力量的相互博弈与制约可能使治理网络发生变动,治理效能也受到影响。由此可见,农村社区治理网络的运转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性过程,多元行动主体可以借助“乡情”重新编织互动关系、努力调整行动惯习,但是这种关系的持续并非依靠“乡情”就能长久维系。也正因为如此,再造“乡情”需要何种条件?文化调适的弹性空间有多大?我们又该如何构建可持续的情感再生产机制?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探索。

本文对以上三个问题的讨论,既是对个案研究结论的延续性思考,更是对后续研究进一步探讨个案内部诸要素之间复杂互动和结构变化的期待。后续研究可以在提炼再造“乡情”的逻辑路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其条件与边界。从再造“乡情”的实践过程来看,“乡情”作为一种治理媒介被部分地嵌入正式制度之中,实质上形成了一种与既有规则秩序和主体结构并行且相互配合的行动逻辑(李慧龙、尉馨元,2023)。这使得以“非人类行动者”角色存在于治理网络中的“乡情”面临一种辩证性悖论——它能够为治理网络重构提供情感黏合剂,但其再生产过程又面临被多元主体策略性征用甚至异化的风险。这一认识进一步表明,“乡情治理”应警惕三重异化:当“中介者”过度介入村庄治理过程甚至替代村民主体时,所谓的“集体记忆”便可能沦为外部意志或精英叙事的复刻;当“文化转译”简化为行政任务、市场行为时,情感动员将退化为程式化展演;当“秩序调适”依附于项目制运作逻辑时,内生治理资源容易被资本与权力所裹挟。由此,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索“乡情治理”的阈值条件与区域差异性:一方面,在何种制度安排下,村庄情感共同体既能吸纳现代性要素实现创造性转化,又能抵御行政化与市场化的侵蚀?这要求我们超越个案边界,通过比较不同村庄的“转译路径”与“调适过程”,进一步厘清文化基因与治理网络互构的普遍性规律。另一方面,面对疆域广阔、区域差异明显的中国本土情境,在过渡型、移民型或少数民族村落中,“乡情”的转译路径与秩序调适机制是否存在分野?更进一步而言,在数字社会发展浪潮下,我们尤其需要关注数字化对乡村社会情感联结的双面作用,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是,虚拟社群、网络平台能否替代地缘纽带成为新型“乡情”载体?这些追问要求我们立足文化地理学与数字治理的交叉视角,在更广阔的案例比较中检验本文提出的“三阶逻辑”的解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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