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记得住乡愁’,就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要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①]。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物质载体,成为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的重点研究对象。当前学界多侧重于从前现代的历史中挖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遗产资源与文化符号,以对传统文化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的挖掘为主,对工业遗产的研究相对较少。
根据当前国际公认的工业遗产保护公约[②]及国内法律政策[③],工业遗产可被视作在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工业遗存。物质遗存是围绕工业生产、科研、管理及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等在内的物质空间及其工作、生活遗存;非物质遗存则包括技术、制度、文化、精神等。“一处工业遗产往往包含了建筑、设备、产品、景观、场所、材料、文献、视频以及各种文化符号和记忆,它是一个综合的文化系统。”[④]工业遗产不仅是工业遗存或旧址,还存在于现存的工业企业之中。当前对工业遗产的开发和保护多集中在城市建设、文化产业开发和保护技术、保护形式的探索,有待进一步挖掘工业遗产中所蕴含的中华民族文化基因,激活工业遗产作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物质载体和中华民族文化符号在促进民族团结、凝聚民族认同方面的功能。工业遗产中的工业文化是在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由各民族人民围绕同一个奋斗目标,共同劳动和交往所产生的,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通过分析工业遗产对民族精神和先进文化的凝聚和传承作用,能够有形、有效、有感地凝聚中华民族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工业遗产:中国式现代化中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符号
中国工业遗产产生于工业化过程中,承载了各民族团结互助的历史记忆;工业遗产的核心价值在于工业文化,工业文化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遗产也成为凝聚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符号载体;在工业化中形成、以工业文化为核心的工业遗产在价值判断、发展历史和存在形态三个层面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实践,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对工业遗产的研究需要从“工业化—工业文化—工业文化符号”的发展逻辑中,挖掘各民族人民在工业劳动中的集体精神文化,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高度出发认识工业遗产的文化价值,并展开相应的保护和开发工作。
(一)工业化:中国式现代化的集体探索
现代化反映人类社会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所经历的巨变。[⑤]工业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近代以来,中国思想界从西化到现代化、从农化到工化的思想转变,实际上就是从根本上认识到生产力提升对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国的现代化问题,关键是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即根据中国国情去探索中国从农业国转化为工业国的具体道路,这就是我们常谈的中国工业化的道路问题。”[⑥]1954年,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宣布:“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上文化上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⑦]1956年,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业生产建设获得了巨大发展。[⑧]到1970年代末,中国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⑨]工业化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中国开始实现以工业为中心的各个社会生活领域的现代化。
中国的工业化是中华民族探索现代化过程的重要实践过程。新中国成立后,依靠群众路线这一法宝,采取了民主改革和民生改善的种种举措,能够动员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多数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面工业化的建设。西方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二元对立的发展,通过对农民、工人和殖民地的剥削和掠夺,实现现代化的资本原始积累,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带来的是人的异化,将人的尊严变为交换价值。与阶级剥削、民族剥削的工业传统不同的是,中国的工业化发展不是某一民族的寡头式发展,而是各民族作为平等互助、共同繁荣的发展共同体,共同参与的国家建设实践。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共同目标,各民族作为政治、经济共同体,彼此的连接更加紧密,在工业建设中开始了更加深入的交往,在劳动建设中形成了属于中华民族整体的工业文化。工业化建设也带来了更多民族交往交流的机遇,[⑩]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也融入新的工业文化中。
(二)工业文化: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
工业化和现代化是现代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工业发展的过程也带来文化主体性意识的觉醒,并推动中华民族的整体现代转型,逐步强化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同时,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推动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整合和激活各民族劳动者的创造力量和创新精神,丰富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事实上强化了各民族间的凝聚力,进一步形成了更加紧密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华文化传统和近现代工业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践过程形成了属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民族意识和集体记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业文化的形成。“工业文化”一词指向了一种与工业化进程相伴生又推动工业发展的价值观体系。[11]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认为,“文化不仅仅是智性和想象力作品,从根本上说文化还是一种整体性的生活方式”[12]。“工业发展所创造的一套新的社会生活方式,又可以被视为宏观意义上的工业文化。”[13]新中国的工业文化是基于整体性发展所产生的属于工人阶级的文化观念,劳动者个体的价值根植于社会整体的发展。工人阶级将社会看作一切发展(包括个体发展)的积极方式,个体发展的方式是在普遍意义上的有控制的进步。[14]在此价值观念下,各民族人民不论地域、民族、文化习俗的差异,共同为同一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目标进行劳动,大庆精神(爱国、创业、求实、奉献),“两弹一星”精神(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勇于登攀)等工业精神成为各民族集体认同的精神文化。
工业文化既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底蕴,也具备革命文化的红色基因,还在现代化发展中不断增加新的文化内涵,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民族共有文化资源,也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当代集体价值观念,工业文化潜移默化地塑造着中华民族整体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影响其他文化符号的仪式性建构。
(三)工业遗产: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符号
工业遗产是感知和传承工业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物质载体和文化符号。
工业遗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以文化价值为核心。“技术工艺知识、工作组织和工人组织,以及复杂的社会和文化传统,这些文化财富塑造了社群生活,给整个社会和全世界带来了结构性改变。”[15]工业文化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在现代化过程中形成的共享共建的现代文化,“所谓‘现代化’,首要的也是最本质的,必须包括‘工业化’的基本内容;但除此之外,它还要包括其他如政治思想、生活观念、文化修养等方面许多新的内容,其中不少部分又是由‘工业化’这一大变革过程所必然引起而发生的”[16]。工业文化赋予了工业遗产历史和文化价值,是工业遗产保护的核心要素。工业遗产与工业文化的紧密联系,使工业遗产成为象征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文化符号,也深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对凝聚文化认同具有重要意义。
工业遗产作为工业化长期发展中形成的物质遗存,见证了工业建设过程中民族地区开始融入国家整体现代化发展体系的过程。“‘三五’和‘四五’时期的‘三线建设’,加快了民族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建立了现代工业经济体系,成了若干经济‘飞地’和民族地区现代城镇的雏形,中国的区域经济布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7]这些工业化建设时期的工业遗存记载了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同时,社会主义的工业生产也改变了民族地区的发展模式,带来了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改善了民族地区各民族人民的民生福祉。工业遗产所承载的民族间的交往实践和历史记忆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在场的共同体感知,并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团结平等的文化符号。
工业遗产的存在形态多以工业生产、生活空间和相关物质遗存为主,多数伴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建设而形成。在“三线建设”中,先后建成川黔、贵昆、成昆、襄黔、襄渝等10条铁路干线,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2.78万公里,使西部民族省份涌现出几十个中小工业城市,其中,攀枝花、六盘水、十堰、金昌等成为当时着名的新兴工业城市。[18]工业遗产既是城市共同体的人文景观,也是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公共空间,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物质空间之一,是当代凝聚共同体文化认同的符号和纽带。
工业遗产在空间上连接起微观与宏观的共同体交往与发展地图,在时间上联系起过去与未来的工业实践和劳动交往;既承载了工业劳动中的共同体文化认同,又在当代城市改造中创造了新的文化体验,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物质载体和凝聚民族文化认同的精神符号。工业遗产记录了各民族劳动者作为共同体整体的劳动体验和生活经历,能够唤起各民族劳动者共有共享的文化体验和情感共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各民族劳动者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基础上,工业物质遗存所传承的历史记忆能够形成身份归属感,实现跨越时空的精神共鸣和文化认同。
保护工业遗产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环节。工业遗产和城市建设的结合使其始终具有生命力,各民族人民在现实的劳动实践中不断为工业文化遗产增加新的文化内容,不同民族的传统文化共同成为工业生产和工业遗址改造中的要素,工业文化遗产在与城市空间的互动中不断更新、丰富其文化内涵,在新的生活体验和劳动体验中形成新的共同记忆,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
二、民族互嵌、国家整合与文化传承:工业遗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过程
工业化推动各民族间形成大流动、大融居的交往格局。马克思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19],“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20]。物的连接带来了人的交往,西方工业化生产中人的交往带来了彼此的疏离,在对物的依赖中呈现出人的异化。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国工业生产的物质交换和人的交换带来对个人主体意识的唤醒,公有制的工业生产模式创造了人的自我价值实现的社会发展环境,人的价值不是通过物来实现,而是通过人在整体中的劳动实践实现的,每个人的利益与共同体整体的利益一致。在此基础上,人与物的关联事实上是人与人、人与整体的关联。工业遗产作为物质性媒介,体现了不同民族个体与中华民族整体的交往关系,承载了共同体整体叙事框架中的集体记忆,被赋予了民族团结、国家复兴等文化意义,成为中华民族工业文化的物质载体和各民族共有共享共建的中华文化符号。
(一)民族互嵌:以工业空间为媒介的共同体情感认同
不同民族劳动者在工业生产空间中平等、互助的微观交往体验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缩影,工业文化所蕴含的社会主义精神和工人阶级间的共同情感也产生于这种民族间平等交往、生活、劳动的空间。在以工业生产为中心的空间交往中,社区内部的人际交往、群体传播、制度建设和工业社区辐射的城市建设、地区发展塑造了共同体框架下的微观叙事和情感体验,是推进共同体认同的重要物质性条件。以工业化建设中的物质空间为媒介,各民族劳动者实现在生活生产和思想观念层面的紧密连接和深度互嵌。
工业化建设使传统生产生活模式的民族聚居社区转向以生产为核心的工业聚居社区。[21]新工厂的建设、生产建设兵团的组建以及全国农村地区的自发工业化运动中的民族交往,形成了丰富的工业文化资源及物质遗产。首先,在工业生产社区空间内部,不同民族个体在劳动和生活空间的互嵌中产生了劳动共同体的记忆呈现和生活体验,工业生产成为各民族人民生活劳动空间高度交叉的纽带。[22]其次,社区内部的组织和制度形态体现了不同民族工人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政治传统。工人在工厂内是具有参与权的平等主体,各民族工人在高度主体性的制度建设和管理参与中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班前会、班后会、民主生活会、政治学习会等平台,普通工人对企业的重大事务和关系切身利益的事务,有了一定的发言权,也有了了解企业形势、发表意见、行使监督权的渠道。”[23]生产过程的平等关系成为激励各民族工人团结奋斗的制度基础。最后,工厂内部的精神交往塑造了个体价值建立在集体发展上的价值观念。政治动员渗透在具体劳动实践过程中,通过树立典型人物等活动,物质劳动和精神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在宏大命题下进行微观叙事,每个个体将工业建设视作自己生命历程的组成。[24]通过工厂内的社区生活和劳动实践,微观个体建构起归属于共同体的情感认同,形成民族平等、团结的观念框架和工业文化,这也成为工业遗产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历史价值。工业遗产对劳动、生活的记录提供了重要的可识别性感受,成为不同民族劳动者的精神故乡。
从城市和地区发展来看,工厂建设与城市发展同向,民族地区现代城市的发展与工业化的发展紧密相关。“城市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历史文化是城市魅力之关键。”[25]从民族地区工业城市发展的路径来看,工业基础设施就是现代城市的“根”。从事工业生产的劳动者和其他行业的劳动者在劳动与生活空间的连接中产生互动,工业基础设施成为互动空间和叙事起点。工业发展配套的基础设施,为周边少数民族提供了医疗、教育等资源,[26]并对整个城市的发展产生辐射作用。工业生产空间在生活和劳动意义上都成为周边城市空间中国家在场的组织机体,在个体微观交往中成为塑造国家认同的物质中介。围绕工业生产,在生活劳动空间上的紧密联系带来了更广泛的民族团结和情感的互相依赖。[27]包钢白云铁矿职工医院救助了“草原英雄小姐妹”龙梅、玉荣,是工业化过程中各民族交流交往、团结互助的生动例证。工业遗产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既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城市化发展的基础,也在对集体记忆和共同体情感的承载中成为传承民族团结精神的重要媒介。
(二)国家整合:以工业叙事为中心的共同体身份认同
社区内外的民族交往在微观层面的物质流动中推动精神交往,而中国整体的社会主义工业建设过程完成了对各民族人民在精神和物质层面的整合。个体的微观记忆根植于国家的记忆框架,作为生产资料的人与物在全国的流动是国家在场的微观呈现,人在对集体力量的依赖中实现对共同体身份的认同构建,并在共同体的劳动实践中形成了中华民族集体记忆,丰富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内核。以国家建设和民族复兴为核心,工业遗产在对工业文化的传承中不断丰富着共同体的集体叙事框架。通过工业遗产的家国叙事,个体从物质交往到精神交往的过程实现共同体身份的实体感知,并形成了以工业遗产为载体的集体记忆和共同体认同。
有赖于人的流动带来的集体生活体验与信息流动构造的整体叙事框架,人与物的紧密关系使物附加的宏大叙事内化为个体的微观叙事,工业实践的过程创造了多民族的共同身份认同。工业物质遗存也因此成为伴随着物的流动的人的整体生活方式和精神文化的符号化表征。新中国成立后,铁路和公路的建设提供了不同地区进行交往和沟通的条件,打破了社区和地区的封闭,形成了人与物的流动。“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28]生产资料的交往伴随着各民族劳动者的精神交往,形成了国家共同体身份的实体感知。在包钢兴建之前,为了支持白云鄂博矿藏顺利开采,当地的蒙古族牧民将坐落在白云鄂博主峰的敖包搬迁至白云查干。[29]来自各族各地的建设者来到内蒙古,从鞍钢等地汇集而来的师傅和少数民族徒弟共同建设起社会主义的工业基石。包钢工业遗址的个体生命史属于中华民族“我们”的命运感知和发展感受,个体的价值立足于集体的发展的叙事框架,“为个体以集体的框架记忆或复述提供了可能”[30]。“齐心协力建包钢”“各族人民建柳钢,齐心协力助南疆”等宣传唤起的共同体情感使各民族人民共同支援工业发展成为共识,包括“三线建设”在内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族人民不论地域、民族,共同参与攸关国家整体利益的工厂、公路的建设,“备战备荒为人民”,这些现实的工业建设的行动建构起共同的命运和记忆感知,并在劳动中同构了社会主义建设者这一身份的精神特征。工业遗产的民族团结故事通过宏大叙事的生活化表达,实现民族关系的社会重组,为共同体身份的认同构建提供了实体空间。通过在工业遗产空间内对共同记忆和历史命运感知的复现,能够实现“身临其境”的记忆感知与记忆传递,在与当代城市生活的互动中,工业遗产中的记忆被不断重复和复写,“部分共同体成员的‘既视感’是以同伴们身临其境的真实体验及口头叙事为基础的。在经年累月的复述下,它们最终成为集体记忆的特定表征”[31]。以包钢为代表的民族地区的工业记忆影响了个体的身份叙事和自我认同,成为今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物质性资源。
大众传播媒介在信息流动中对物质符号的再现和建构,实现了各民族劳动者的精神交往,使工业物质生产资料得以转喻为工业劳动实践中的种种精神文化,不同地域中的民族个体通过对媒介符号的“阅读”,进一步构建起更大范围内的共同体身份感知。文艺作品对工业文化的传播建构起关于劳动共同体的想象和不同地域劳动者的集体生活体验,形成了属于各民族工人阶级的文化认同。工业文化符号的重构和再现是在工业与文化的互动中实现的。首先,传媒业对工业文化和工业精神的宣传得益于工业的发展,广播、报纸、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技术的扩散,使不同地域的劳动者能够建立起对共同工业文化符号的认知,并推动共同体身份认同的形成。其次,文艺工作者对工业文化符号的挖掘,使工业文化能够以工业遗产的方式成为想象的实体。以全国支援包钢建设为灵感创作的《草原晨曲》,③成为激励全国人民的时代歌曲。在工业化社会生活实践资源中凝炼出的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体验,通过媒体对符号的物质化再现使精神和情感实体化。人是符号的动物,人通过符号适应经验世界。[32]在符号组成的经验之网中,各民族劳动者的共同体意志逐渐成形。
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内核在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族工人和劳动者平等互助、自强不息、团结奉献的共和国建设历史。工业生产的物质实践造就了共同体的身份认同,在实践中产生的如三线精神、铁人精神、西迁精神等中华民族精神文化以工业物质生产资料为载体,成为当代共同体身份认同的文化内核之一。在现代化过程中,各民族劳动者还在不断进行新的物质性交往,也使既有的符号载体持续增加新的文化内涵。
(三)文化传承:以工业遗产为载体的共同体文化认同
工业遗产承载了各民族在工业化过程中交往交流交融的集体记忆,传承了围绕工业空间和工业叙事形成的共同体情感与身份,是凝聚共同体文化认同的重要物质媒介和文化符号。“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33]工业遗产通过传承工业文化,成为人与共同体间的交流节点,建构起共同的意义价值。社会主义工业文化的形成和传承能够进一步深化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文化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文化自信就有了根本依托,中国共产党就有了引领时代的强大文化力量,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就有了国家认同的坚实文化基础。”[34]
工业遗产在时间流动中实现跨时空的文化传承。工业遗产之所以能以物的形式实现代与代的对话,就在于物质性组织以法律、历史、文艺创作等赋予的符号所指意涵。“纪念性物质通过‘代与代之间的对话’重新编织了事物间的所属关系。一个建筑物具有组织联合的能力。”[35]工业遗产在与不同时间传播媒介的互动中实现了再媒介化,通过物质化组织的建构和保护,作为空间的工业遗产不断与不同时间的媒介技术进行关联和互动,使社会主义工业文化得以传承、延续、创新,体现了中华文化和现代工业相结合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和包容性。
工业文化的历时性传承有赖于每个时间节点的共时性传播,在不同时间节点中对物的符号性建构强化了人与社会网络间的关联,建构起共同体认同的精神实体。“记忆不是非物质的空洞的思想,它是物质化的组织体系。”[36]通过社会组织对工业遗产的关键符号构建和价值挖掘,以及地方上民间的民族个体交往过程中对工业精神的口耳相传,工业遗产成为凝聚共同体认同的精神符号。新中国成立后产生了诸多以工业化建设为主题、围绕工业空间和工业实践的文艺作品,如歌曲《克拉玛依之歌》《我为祖国献石油》《祖国不会忘记》、电视剧《火红年华》,这些文艺作品将社会主义工业文化的内核贯穿于工业叙事中,与作为物质实体的工业遗产相互呼应,不断塑造关于共同体工业建设的想象,并穿越时间持续唤起共同体的文化认同。
工业遗产在空间连接中实现文化认同。工业遗产能在当下凝聚共同体文化认同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工业遗产从现实实践层面实现对人的连接。在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工业遗产重新成为民族交往的公共空间,连接各民族劳动者,塑造共同情感与信仰。首先,工业遗产还存在于活着的工业基础设施和工业企业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在推进少数民族就业、促进民族交往等层面发挥重要作用。其次,随着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和地方产业升级,工业遗产建筑也开始从传统工业转向信息化产业园的活化利用,部分工业遗产在产业升级和新型工业化发展中焕发了新生。例如,2018年,北京卫星制造厂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2023年4月,其中关村厂区被改造为科技园区,旨在引进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企业。服务方向和功能的转向使工业厂区产生新的活力,重新融入城市生活空间,在同一空间传承中华民族工业精神。最后,城市发展过程中,工业遗产的物质空间被改造,进而成为公共文化设施,具有提供公共基础文化服务的功能,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体化、情境化、生活化”[37]的重要空间。这也带来以旅游业为中心的新的跨区域连接。以新疆工业遗产改造为例,新疆已经开始建设工业旅游产业,2022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确定北京市751园区等53家单位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公告》,该《公告》将新疆可可托海国家矿山公园、吐鲁番楼兰酒庄景区等地列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这些依托工业遗产开发的旅游场所成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新空间。
工业遗产产生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实践,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平等交往、共同繁荣的政治实践的产物,承载了工业建设时期的民族交往记忆,能够传承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精神文化,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物质文化遗产。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的工业遗产保护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引用《鬼谷子·决篇》中的“度之往事,验之来事,参之平素,可则决之”[38],强调了历史经验的重要性。工业遗产承载了民族团结、民族互嵌的集体记忆,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历史经验。当前,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出发,加强对工业遗产所传承的中华民族共有工业文化的保护与开发成为题中之义。“文化既是认同的制造厂,又是认同的庇护所。”[39]以文化传承为中心,以强化叙事、技术创新和法治保障为发力点,是相关部门开展相应工业遗产保护和开发的应然路径。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工业遗产价值开发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行开发是工业遗产保护的重要价值导向。保护工业遗产就要挖掘、传承、教育、推广工业遗产所蕴含的民族文化和历史记忆。文化传承往往通过教育得以实现。《下塔吉尔宪章》强调工业遗产中历史教育的重要性。《都柏林准则》提及保存和挖掘工业遗产中的历史意义及其价值、保护和推广工业遗产及工业文化等层面。中国工业遗产本身是从各民族人民共同的劳动实践中产生价值的,各民族共同奋斗的工业记忆是中国工业遗产所蕴含的核心历史文化资源。地方政府在对工业遗产的开发和价值挖掘过程中,有必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挖掘工业遗产中蕴含的共同体叙事,并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实现对工业遗产的价值再造和教育推广。
首先,强化工业遗产的共同体叙事,主动参与工业遗产话语建构,挖掘工业遗产中所传承的共同体文化,是传承工业文化的重要面向。凸显共同体的工业叙事,能够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主体性,使工业遗产在传递文化记忆的同时承载民族团结意义,唤起各民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普遍情感。当前工业遗产保护更加侧重工业技艺等层面,而一味地强调工业技艺而非“灵韵”,容易使工业遗产面临传统记忆的丢失问题,特别是在新的改造过程中,工业遗产所承载的符号价值和历史记忆容易被泛娱乐化。有必要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高度,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现实实践中挖掘工业遗产的文化历史记忆,这样能够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内涵、提升共同体叙事的文化影响力。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探索。一是通过工业遗产的空间遗迹展示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共同奋斗史。在工业遗产空间内,身处其中的个体能够通过多感官感知中华民族从积贫积弱到自强求存,再到繁荣富强的发展史,实现在物质性载体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的。二是以工业遗产的历史记忆为中心进行多种类、多形式的文艺作品创作和文化产业产品开发。以个体生命史的形式探索工业遗产中的集体记忆,开发以工业遗产的共同体叙事为中心的电影、电视、游戏、音乐、动漫等文化产品,可以拓展共同体工业叙事的受众范围,提升传播效果。三是通过多元媒介的传播和共同体话语构建,使工业遗产真正承载工业建设、工业精神、工业文化的集体记忆,成为中国各民族人民共同艰苦奋斗、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符号,并在现实生产生活中得以延续、创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新的历史记忆。
其次,工业遗产具有凝聚共同体认同的功能,是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要历史资源。工业遗产是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重要物质载体,围绕工业遗产的爱国主义教育能够延续工业精神中的民族平等团结内涵,并不断创造开拓新的民族团结记忆。线下的物质性空间和线上的精神作品的结合,既能在短时内促进爱国主义精神的传播,还可持续实现爱国主义精神传承。围绕工业遗产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需要明确工业遗产中有关民族文化和先进文化教育的具体内容。各地(市)在进行工业遗产活化保护的过程中,有必要挖掘工业遗产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推动物质载体对民族记忆传承和共同体的认同建构。工业遗产连接国家宏大叙事和地方振兴,“既塑造着工业社会的文化,又参与着后工业社会的经济循环”,其最大价值是面向未来去传承工业精神,利用工业遗产开展劳动教育,是发挥工业遗产核心价值的有效途径。[40]对工业遗产的开发需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和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教育理念为核心,唤起新型工业化中的各民族劳动者的情感共鸣,对不同民族的青少年进行劳动教育,能够以既有文化记忆传承为纽带,在新的生产模式下不断创造更多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拓展民族团结发展的新文化内涵。
(二)数字化时代技术更新拓展工业遗产保护效能
数字化时代,工业遗产以旧的躯体传承了历史,并以新的形态迎接未来,继续创造属于这个时代的共同历史体验。新技术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继续创造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新条件,保障各族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以新的就业形式创造民族团结的新实践。数字技术赋能新型工业化,带来工业遗产保护的新技术、新方式、新载体。工业文化遗产的保存、展示、教育路径有了更多选择,新的工业实践也使民族交往的形式和内容更加丰富。新技术的应用能使工业遗产重新调整和适应新的民族交往环境,在创新中实现对既有精神文化的传承。
首先,数字化、信息化的发展为现存工业遗产提供了新的传承媒介和展示形式。数字孪生的工业文化遗产以虚实共生的方式实现工业文化遗产的保存,并实现古今对话,是进一步发挥工业文化遗产符号价值的未来发展路基,这具体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工业遗产的保存和传播形式更加多元。数字化时代的工业遗产以二进制编码的形式实现了超空间、跨地域的存储和传播,扩大了工业遗产的影响范围,扩展了工业遗产保护的多元参与者与交流渠道。其二,工业遗产的表现层次更加丰富。从单向度的价值塑造变为交互式的沉浸体验,在虚拟和现实的交互过程中,能够超越时间体验人与共同体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深度连接,在现实空间中的时空虚拟体验能够增强相关受众对工业遗产厚重历史的感知,强化各民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记忆。
其次,工业遗产的保护在新型工业产业的发展中不断融合、创新、发展。部分老工业产区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改造为科技园区,旧工业遗产空间中发展出新的工业产业,不仅传承了旧工业文化,还引入了新工业企业和智能企业,为工业遗产赋予了新时代工业精神内涵。同时,工业遗产中的精神文化以文字和语言为载体,在不同的空间进行传承,能够赋予技术以核心文化精神和认同价值。例如,航天六院将“一定要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作为院魂,这一标语跨越时空,从“三线建设”时期张贴在简陋的试验室外传承至新的航天六院,成为航天精神的物质载体,建构起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文化认同。
最后,工业遗产不仅面向过去、现在,还面向未来,在与新型工业技术的融合中,传承、创新更多民族工业记忆和精神。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新型工业化是未来国家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传统的工业发展面临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赋能我国工业化,同时也带来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新一轮机遇。信息化、数字化形态的工业生产塑造了民族间交往交流的新空间。新的经济模式和生产方式带来少数民族经济、政治权利保护的新实践,是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生动诠释。各民族在数字空间中劳动互嵌,这些信息基础设施与各族人民在数字世界的劳动实践,将创造新的工业文化遗产和民族团结共建的新的历史记忆。新的生产实践不断创造面向未来的工业文化和工业精神,并在新型工业空间中注入民族团结奋斗的新内涵。
(三)文化法治保障体系促进工业遗产凝聚文化认同
“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离不开法治的保障。”[41]工业遗产的法治保障是对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制度支撑。围绕工业遗产保护的相关立法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内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包括《下塔吉尔宪章》《都柏林准则》等,我国关于工业遗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针对工业遗产保护,2018年,工信部出台《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城市建设的配套;2023年,工信部出台的《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对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等工作作出规定。围绕工业遗产保护,从2016年开始,黄石、铜陵、保定等城市开始陆续对地方工业遗产进行保护性立法,目前已有十余个地方性法规对本地区的工业遗产进行保护,其中,新疆克拉玛依市出台《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本地区工业遗产进行针对性保护。
对工业遗产的立法保护客观上保障了以工业遗产为载体的中华民族文化传承,但尚未成体系地开发工业遗产中的民族团结价值和以工业精神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因此,在后续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建设以文化保护为中心的工业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形成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相互补充、上下呼应的较为完整的工业遗产法治保障体系。
首先,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增加工业遗产保护的促进型立法,强化与工业遗产相关的文化法治建设,以法律推动、引导、促进与工业遗产相关的共同体工业话语及工业文化的开发、保护、教育与传承。工业遗产保护的相关立法需要强化工业遗产的共同体性特征,强调其民族团结的符号价值,突出工业遗产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共有共建共享的文化遗产的物质和文化属性,通过立法保障工业遗产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开发建设。
其次,通过立法,开发工业遗产为各民族人民交往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功能,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的角度对工业遗产的文化服务功能进行法律确认。“使各民族基层群众共同参与到公共文化生活之中,实现生活上的互动交流、情感上的相互黏合、文化上的融合创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由此以一种基层化、日常化、自然化的方式得以巩固。”[42]使工业遗产能够进一步推动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并在公共活动中活化历史记忆,使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
最后,对工业遗产的开发制定保护性规定,实现工业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开发、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层面的平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民族地区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地方立法,不同地区中的工业遗产存在差异化文化记忆,围绕具有丰富文化资源的民族地区工业遗产,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发工业文化资源,并结合当前联创共建工作进行文化资源开发和地区立法联动。地方政府对工业遗产的保护性法律法规应当重视工业遗产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历史价值,需要在继承既有工业文化精神的基础上对工业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
第一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中心教授
第二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①] 《习近平着作选读》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418页。
[②] 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Industrial Heritage)于2003年通过的《下塔吉尔宪章》(the Nizhny Tagil Charter for the Industrial Heritage)是世界上公认的第一部致力于指导保护和保存工业遗产的国际公约。该宪章对工业遗产(the industrial heritage)的定义为:“工业遗产是指工业文明的遗存,它们具有历史的、科技的、社会的、建筑的或科学的价值。这些遗存包括建筑,机械,车间,工厂,选矿和冶炼的矿场和矿区,货栈仓库,能源生产、输送和利用的场所,运输与基础设施,以及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如住宅、宗教和教育设施等。”2011年的《都柏林准则》(TheDublinPrinciples)更新了对工业遗产的定义,该准则在既有概念的基础上,强调了工业遗产所体现的文化和自然环境之间的深刻联系,并强调了无形遗产的维度,包括“技术工艺知识、工作组织和工人组织,以及复杂的社会和文化传统,这些文化财富塑造了社群生活,给整个社会和全世界带来了结构性改变”。
[③]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的《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24号)规定:“国家工业遗产,是指在中国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遗存。国家工业遗产核心物项是指代表国家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
[④] 艾智科:《文化何在: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反思》,《东南文化》2019年第3期。
[⑤] 罗荣渠:《从“西化”到现代化》上,黄山书社2008年版,代序,第1页。
[⑥] 同上书,代序,第27页。
[⑦]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0页。
[⑧] 汪海波、刘立峰:《新中国工业经济史》(第三版),经济管理出版社2017年版,第106—107页。
[⑨]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联合课题组:《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之路》(2024年5月4日),新华网,https://www.news.cn/politics/20240504/62b7dfd34db6410d8675c7165503e4f5/c.html,最后浏览日期:2025年5月23日。
[⑩] 费孝通先生预言:“经济越发展,亦即越是现代化,各民族间凭各自的优势去发展民族特点的机会也越大。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各民族人民生活中共同的东西必然会越来越多,比如为了信息的交流,必须有共同的语言,但这并不妨碍各民族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发展有自己民族风格的文学。通用的语言可以帮助各民族间互相学习、互相影响而促进自己民族文学的发展。”参见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46页。
[11] 严鹏:《西方工业文化中的“国家理由”》,《文化纵横》2020年第4期。
[12] [英]雷蒙德·威廉斯:《文化与社会:1780—1950》,高晓玲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457页。
[13] 严鹏:《富强竞赛:工业文化与国家兴衰》,电子工业出版社2017年版,第16页。
[14] [英]雷蒙德·威廉斯:《文化与社会:1780—1950》,第458页。
[15]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都柏林准则》(2011年11月28日),国际保护工业遗产委员会官网,https://ticcih.org/都柏林准则-the-dublin-principles/,最后浏览日期:2025年2月23日。
[16] 张培刚:《论工业化与现代化的涵义及其相互关系》,《经济学家》1992年第4期。
[17] 徐有威、陈熙:《三线建设对中国工业经济及城市化的影响》,《当代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4期。
[18] 参见邓力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百科全书(1949—1999)》,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
[1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0页。
[21] 美国人沙博里参观西安国营纺织厂发现,当年有三分之一的工人是从上海来的青年,纺织厂内有自己的商业区、电影院、俱乐部、饭馆、澡堂和邮局。新中国以国家意志推动大规模工业化的展开,各民族人民开始以生产为中心进行聚居。参见严鹏:《简明中国工业史(1815—2015)》,电子工业出版社2018年版,第120页。
[22] 包含生产交往空间、生活交往空间、经济交往空间、教育交往空间、医疗交往空间、社会记忆空间等若干维度。参见刘明:《转型与交往:新疆喀什棉纺织厂维汉劳工空间调查》,《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23] 江宇:《大国新路:中国道路的历史和未来》,中信出版社2019年版,第75页。
[24] 常江潇、周晓虹:《新中国工人阶级劳动传统的形成—以洛阳矿山机器厂为例》,《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4期。
[25] 《习近平着作选读》第一卷,第418页。
[26] 如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市的茫崖石棉矿老矿区就配套了工人文化馆、矿区职工宿舍、矿区职工浴池、矿区邮电局、矿区水泵房、矿区职工子弟小学校、武装部、职工食堂、职工医院等较为完备的生产生活设施。
[27] 刘明在对喀什棉纺织厂维吾尔族和汉族劳工交往空间的调查中,看到了两族“在同一时空下如何卷入单位体制的发展史,纺织厂的兴衰变迁伴随着维吾尔族和汉族工人数量的变化,也是不同文化边界移动的缩影”。参见刘明:《转型与交往:新疆喀什棉纺织厂维汉劳工空间调查》,《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28] 《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
[29] 中国民族报编写组:《齐心协力建包钢:草原钢城唱响最美晨曲》,载《中国民族报》2021年5月11日,第5版。
[30] 周晓虹:《口述史、集体记忆与新中国的工业化叙事—以洛阳工业基地和贵州“三线建设”企业为例》,《学习与探索》2020年第7期。
[31] 同上。
[32] [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人类文化哲学导引》,李荣译,上海文化出版社2020年版,第33—34页。
[33]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民族出版社2015年版,第252页。
[34] 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求是》2023年第17期。
[35] [法]雷吉斯·德布雷:《媒介学引论》,刘文玲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8页。
[36] [法]雷吉斯·德布雷:《媒介学引论》,刘文玲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0页。
[37] 常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法治路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38] 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21年第7期。
[39] [英]齐格蒙特·鲍曼:《作为实践的文化》,苏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42页。
[40] 严鹏、孙星、陈文佳:《工业遗产:一个面向未来的论纲》,《东方学刊》2021年秋季刊。
[41] 常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法治路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42] 常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法治路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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