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纸公告,为这场持续三年的资本市场造假大案画上了阶段性句号。这家曾经被誉为”光存储第一股”的科创板明星企业,收到了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3700万元,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等10名高管全部获刑,其中主犯郑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创造了科创板开市以来最严厉的刑事判决纪录。

回溯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储在科创板上市时的风光无限,与如今的凄凉结局形成鲜明对比。作为国内光存储领域的”国产替代”代表企业,公司上市首日股价即暴涨264%,市值一度突破百亿元。然而谁能想到,这份看似光鲜的业绩答卷,竟是用虚假合同和伪造单据堆砌而成的空中楼阁。
判决书显示,这场系统性财务造假早在2017年就已开始布局。为实现上市目标,郑穆、罗铁威组织核心团队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项目验收报告等方式,连续四年实施财务造假。在2017年至2019年6月期间,公司累计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最高达137.31%,相当于公司实际利润为负时,仍通过造假制造盈利假象。更令人震惊的是,公司还隐瞒了高达1.25亿元的对外担保事项,这些关键信息的缺失直接误导了投资者判断。
上市并非造假的终点,而是更疯狂的开始。2019年年报显示,紫晶存储虚增营业收入占比高达52.46%,虚增利润更是达到惊人的94.55%,意味着公司几乎全部利润都是造假而来。到了2020年,这两个指标进一步攀升至63.15%和174.67%,财务数据完全脱离了实际经营情况。这种肆无忌惮的造假行为,最终在2021年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撕开了口子,这也是科创板首份非标年报。
监管部门的调查揭开了更多触目惊心的细节:2019年至2021年间,公司通过定期存单质押方式对外担保累计金额超过9亿元,却从未按规定披露。其中2021年未及时披露的担保金额达4.18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2.46%,这些隐形债务如同定时炸弹,最终在上市后集中引爆。
这场造假盛宴的代价是惨痛的。2023年7月7日,紫晶存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成为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首例因欺诈发行退市的企业。数据显示,此次事件导致17471名投资者损失合计10.97亿元,平均每位投资者损失超过6.28万元。更具标志性意义的是,这起案件开创了科创板刑事追责的先河,10名高管全部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期从缓刑到七年六个月不等,财务总监李燕霞更是以六年六个月刑期成为追责最严厉的财务负责人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的判决体现了资本市场”零容忍”的监管态度。与以往财务造假案件主要追究行政责任不同,紫晶存储案实现了刑事处罚的全覆盖,从实际控制人到财务、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无一幸免。尤其对郑穆、罗铁威采用”欺诈发行+违规披露”数罪并罚的方式,刑期相加后决定执行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证券犯罪的决心。
案件还暴露出科创板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监管挑战。作为注册制改革的试验田,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在面对系统性造假时仍显乏力。市场人士指出,紫晶存储能够连续四年造假不被发现,反映出中介机构核查把关不严、交易所持续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表示:”此案应当成为注册制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转折点,需要建立更严格的造假预警机制和更快的反应流程。”
从新三板挂牌到科创板上市,再到退市判刑,紫晶存储的十年历程折射出资本市场生态的深刻变化。这个曾经的”国产替代”明星企业,用造假手段骗取了市场信任,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随着刑事判决的落地,受损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诉讼也将陆续展开。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指出:”根据新《证券法》和代表人诉讼制度,投资者有望通过司法途径追回部分损失,这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赔偿机制。”
紫晶存储案的判决不仅是对造假者的严厉惩处,更是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深刻警示。在注册制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唯有坚守信息披露真实性底线,才能真正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正如一位资深投行人士所言:”当造假成本远超收益时,市场才能回归本源。紫晶存储案的意义,或许就在于它标志着A股市场’零容忍’时代的真正到来。”
随着案件进入上诉期,紫晶存储的最终命运尚未尘埃落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场科创板首例欺诈发行案的判决,已经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它所释放的监管信号将深远影响未来A股市场的生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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