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宋东京周边冈阜众多,城区地势低平,容易遭受洪水侵袭,特别是城南,地势更为低洼,是内涝的重灾区。东京及其周边散布着水泊、陂塘和园池等水体,客观上发挥着蓄洪排涝的功能。汴河、蔡河及五丈河等河渠流经城区,河面上万舟骈集,河堤上杨柳依依,漕运繁华的背后也潜伏着河道泛滥与河堤决溢的风险。为此,朝廷采取疏浚河道、开挖新河、加固堤防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缓解了京城的行洪压力,也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区域地貌。北宋中后期,东京遭遇洪水时,积水地段由城南向城东、由外城向城外转移。灾情所呈现的地貌变化,折射出城市空间上的分层治理,即优先保障内城安全,其次是外城,最后是城外郊区。这种治理模式带有浓厚的官方统筹色彩,其优势是确保救灾活动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北宋;东京;地貌环境;洪涝治理
地貌环境与人类活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关系,相关研究方兴未艾。关于北宋东京的水系等地貌问题,程遂营、刘芳心、李合群等学者有过考证,多侧重于汴河、蔡河(惠民河)、五丈河及金水河等河流,尤其是关于汴河的研究成果最为集中,但多是探讨汴河漕运及其管理制度,惜未进一步探讨地貌环境与洪涝灾害的关系。以往的水利史研究侧重于农田水利,而对于城市水患的关注还比较少。北宋东京长期面临洪涝灾害的威胁,这与其特殊地貌不无关系。东京城区地势低平,四条河流穿城而过,很容易遭受洪水侵袭。具体到北宋东京的地貌环境与洪涝治理的关系,仍有较多开拓空间。本文拟通过考察北宋东京的冈阜、陂塘以及园池等地貌环境,分析影响洪涝灾害形成及治理的自然因素,进而探讨城墙、城壕、沟河以及堤防等设施及其防洪功能,旨在揭示洪涝治理活动与城市环境变迁的复杂互动。
一、冈阜与洼地:东京洪涝的地貌因素
现今开封的地貌类型属于黄河下游大冲积扇平原,具体来说,又包括地势低平、开阔的黄河冲积平原、黄河河漫滩和风成沙丘,海拔高度为85—100米左右。而在过去近千年历经多次黄河泛滥和泥沙淤积,目前仅能根据局部考古发掘,探知北宋时的开封大概埋没于地下10—12米深处。至于北宋时的具体地貌,只能依靠文献记载进行一定程度的想象与复原。考古发掘和文献资料都证实,迟至12世纪以前,开封及其周边地区除了广袤的冲积平原,还有众多沙丘和冈阜,地势起伏不平。据《汴京遗迹志》《宋东京考》以及《宋史》等文献考订统计,北宋东京周边方圆四十里范围内,共有冈阜48处,其位置分布具体如下:
城东共有9处冈阜,其中城东五里,有边村冈;十里,有殷家冈;十五里,有独乐冈;二十里,有太平冈、傅家冈;二十五里,有缩头冈、白石冈和胡冈;另有樊家冈,在封丘门外的夷门山。
城西共有7处冈阜,其中城西五里,有苏家冈;二十里,有药局冈;三十里,有狼城冈、八角冈;三十五里,有狮子冈。另有贾陂冈,在城西,距离外护城河不远;葛家冈,在城西祥符县界。
城南共有6处冈阜,其中城南十八里,有侯家冈;二十里,有白墓子冈;三十八里,有庙儿;五十里,有鹞村冈;六十里,有堠子冈;另有奉神冈在城南,具体里程不详。
城东南共有6处冈阜,其中城东南十里,有苏村冈;二十五里,有毛冈;四十五里,有赤仓冈(关头冈);五十里,有万龙冈、钟家冈;五十五里,有祝冈。
城西南共有5处冈阜,其中城西南七里,有七里冈;十里,有望牛冈;十里许,有奉圣冈;十五里,有杏花冈(青龙冈)、井家冈。
城西北共有3处冈阜,其中城西北十五里,有牟驼冈;二十五里,有黑冈;城西北永安保西,有接沙冈,具体里程不详。
城东北共有12处冈阜,其中封丘门外东一里许,有牛尾冈;城东北五里,有角桥冈;二十里,有南神冈、霍赤冈、杨子冈;二十五里,有沙窝冈、长腰冈(长叶冈)、仙游冈(牵牛冈)、袁家冈(北神冈);三十里,有百冈、槐疙疸冈;四十里,有兔白冈。
这些冈阜在北宋以后累经黄河冲淤,至明朝李濂修撰《汴京遗迹志》时,已“存者无几,而居人犹能指其遗址焉”。沙丘、冈阜散布于东京城周边,说明东京城处于略微低洼的盆地。就高度及体量而言,这些冈阜虽然不能作为军事防御屏障,但足以影响洪水的水势及走向。都城外西北隅的牟驼冈,“冈势隐辚,如砂碛然,三面据水,前枕雾泽陂”。京城西边若发洪水,牟驼冈可以缓冲其冲击,雾泽陂则可以容蓄一部分洪水。遭遇强降水时,对京城产生最直接影响的就是近郊的冈阜。如果把近郊的范围限定为距离京城五里,则分别是城东的边村冈,城西的苏家冈,城东北的牛尾冈、角桥冈;而城南、城东南、城西南及城西北没有冈阜,地势应该偏低。这些片区的积水确实比较严重,从水灾的史料记载也可印证。
实际上,北宋东京及其周边还散布着众多水泊、陂塘及园池等水体,后来由于黄河泛滥,到明朝时不少已“俱湮于河水,无复存者矣”,而今更是深埋于地下,不为研究者所关注。据《汴京遗迹志》等文献记载,东京周边水泊、陂塘的位置分布具体如下:
城东北:逢泽,又名蓬池,在开封县东北十四里,尉氏县北五里。由于位于五丈河北面,可以疏泄城东北的积水。
城东:葧脐陂,在宋门外,属于外城范围内。也就是说,内城东部没有陂塘。考虑到城东有9处冈阜,城东北有12处冈阜,而且汴河出了京城,就一路折向东南,这都说明城东地势偏高。北宋后期,外城东部牛行街积水严重,与此不无关系。
城南:荆家陂,熙宁八年(1075)八月,“大阅八军阵于城南荆家陂”。既然被作为阅兵场,说明荆家陂当时已经干涸。但京城遭遇洪水时,此处足以作为泄洪之地。
城西南:龚家泊、冉家泊、牛家泊,俱在城西南八角保;夏侯陂、好草陂,俱在城西南朱仙镇保;寒陂,在城西南闹店保之北;练子陂,一名留子陂,一作刘子陂,在城西南闹店保之西北;牧儿陂、青头陂,俱在城西南闹店保之西。城西南的水泊、陂塘的数量最多,这也印证城西南较为低洼,成为泄洪区和重灾区。
城西北:雾泽陂,在祥符县;三十六陂,在中牟县西北七里,即古圃田泽遗留下来的塘泊。
这些陂塘虽然距离东京少则十几里,多则几十里,但在雨季可以发挥蓄洪、泄洪的功能,缓解京城洪峰过境的压力。大中祥符二年(1009)八月,“金水河防决,浸及琼林苑墙”,有识之士才重新发现“汴河南有三十六陂,古停水之地,必有下流以通诸河”,朝廷“遂令度地画图以闻”。北宋前期,京畿地区的陂塘长年失修,甚至被改造为农田,导致无处储水,积水浸田。宋仁宗景祐年间(1034—1038),宋廷为鼓励地方官兴修陂塘,颁布相应的奖赏措施。
如果说远郊陂塘是自然生成的,那么,京城及其附近的园池则多为人工开凿。赵宋开国以来,京城迎来一波凿池造园高潮,其中的代表即金明池。太祖乾德二年(964),在顺天门(新郑门)外道南建琼林苑。太平兴国中,“复凿金明池于苑北,导金水河水注之,以教神卫虎翼水军习舟楫,因为水嬉”。至于开凿金明池的用意,正如太平兴国六年(981)九月宋太宗诏令所言:“且如京师闲田,地势洼下,不可树艺,但为污潴,因而凿池,以停水潦。且陈戈船战舰,春夏讲习水战,用威四裔,宸居有壮丽之称,都人得行乐之所。”金明池所在之地本就地势低洼,俨然一个污水坑,改造之后既可用以训练水军,也成为风景优美的游乐场所。不仅如此,作为京城面积最大的人工湖泊,一旦遇到洪涝灾害,金明池还能蓄洪。金明池,在城西郑门外西北,周回九里余,是东京最大的湖泊。太平兴国初,“诏以卒三万五千人凿池,引金水河注之”,“遂名池曰金明”。玉津园,“在南薰门外,夹道为两园,中引闵河水别流贯之”,有方池、圆池,“宋帝临幸游赏之所”。瑞圣园,有方塘、深池、曲水。曾巩诗云:“北上郊园一据鞭,华林清集缀儒冠。方塘渰渰春先渌,密竹娟娟午更寒。”这些皇家园林中的池塘、湖泊不仅改善了景观环境,也发挥着蓄洪的潜在功能。
除了这些名园,东京还有不少小型池沼。比如讲武池,宋太祖建隆四年(963),“募诸军子弟数千人,凿池于朱明门外,引蔡水注之”。再如乾德三年(965),引金水河“贯皇城,历后苑,内庭池沼,水皆至焉”。还有凝祥池,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开凿,在普济水门西北会灵观。迎祥池,“在普济水门之西,宋真宗时凿”。凝碧池,“在陈州门里繁台之东南,唐为牧泽,宋真宗时改为池”。
达官显贵的宅第也多有园池。开宝九年(976),“帝步自左掖,按地势,命水工引金水由承天门凿渠,为大轮激之,南注晋王第”。另有芳林园,在固子门里东北,宋太宗在晋邸时,太祖赐其地为园,即位后号潜龙园,内有池沼。钱俶的赐宅在建造之时,宋太祖也曾“令大作园池,导惠民河水注之”。这些园池的水源多来自金水河、惠民河等水系,通过斗门调节水量。
皇室及达官显贵修凿园池,主观上是满足享乐,但在客观上也发挥着蓄水功能,有助于缓解城市内涝。从选址来看,多位于外城南部的低洼地段,反映出因势利导的城建理念。后周显德六年(959)复浚汴水,仍导汴水自开封城东入蔡以通漕。北宋建隆初年又自今开封市西南导闵水入城合于蔡河。自后蔡河即以闵水为源,闵、蔡连为一水,大畅漕运。开宝六年(973)改闵河为惠民河,遂通称蔡河为惠民河。
蔡河流经外城南部,形成一片开阔的河湾。宋初以来,上自朝廷,下至达官显贵,纷纷在蔡河沿岸大兴土木,建造别墅园林。宋初,太祖“召李煜入朝,复命作礼贤宅于州南,略与昶等。……会煜称疾,钱俶先请觐,即以赐俶。二居壮丽,制度略侔宫室”。宋仁宗曾打算赐曹佾宅第于“城南为园池,给八作兵庀役,疏惠民河水灌之”。从实际效果来看,园池建设与洪涝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湖塘池沼的开凿有助于蓄洪,但临水而建的亭榭楼台也可能束狭河道,有碍排涝,一旦面临洪涝灾害,泄洪压力倍增。
从城市人群来看,因其所处位置不同,存在利益争夺和博弈。河湖水系是京城的稀缺资源,势家豪族临水筑园而居,从而阻碍水系畅通,影响河道泄洪,导致洪涝灾害。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包拯被召任权知开封府,浚惠民河。惠民河也称蔡河,原本自东京至通许(今属河南),直达淮河。后来为了水运之便,又自新郑引闵水汇入,使之流量大增,导致惠民河常涨水为患。包拯一面率人抗洪抢险,一面亲自巡查灾情,发现“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遂毅然下令拆除。有些权贵持伪增步数的地券相争,包拯皆实地测验,揭示其伪并劾奏惩处。如此一来,“贵戚、宦官为之敛手”。朝廷有必要对水系进行整治,以确保京城的行洪安全。经过数十年的经营,蔡河东京段的治理卓有成效,至北宋后期,外城南部由洪涝频发的泄洪区变为风光旖旎的宜居地。苏辙有诗《城南访张恕》云:“城南绿野宜幽步,水北红尘漫作堆。”如果将外城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区域,南部的住宅数量最多,北部次之,东部和西部的数量相当,均比较少。
二、城墙与城壕:高城深池的防洪功能
城市洪涝灾害的出现,既有地貌等自然因素,也有城市排水系统的规划建设以及破坏等人为因素。一般认为,古代城市排水系统主要依赖城内排水沟渠和河道,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其中的护城河,也称城壕,与城墙合称“城池”,不仅是都城的防御工事,也承担着重要的防洪排涝功能。洪水侵袭京城时,外城墙及其护城河首当其冲,阻挡洪水向城内倒灌。天禧元年(1017)八月,“安上门外亦有积水,欲于桥河南开旧水口放入新城濠内”。东京内城地势低洼,如果没有城墙的阻挡和城壕的缓冲,一旦洪水进入内城,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城墙能增强防御洪水的功能,北宋历代皇帝均高度重视东京城墙的修筑。据史料统计,北宋九朝皇帝中,除宋太宗、宋钦宗外,其他皇帝在位时均对城墙进行过增修。特别是宋神宗元丰年间,大规模修筑外城,将城墙加高、加厚。哲宗时,进一步修筑楼橹、战棚、马面等其他辅助建筑。徽宗时企图继续展筑南城,未能如愿,金兵已抵城下。北宋一朝不仅对东京的外城、女墙、水道壕堑等进行维护,还增筑新城、新旧城墙、瓮城等设施,使开封的城池防御体系更趋完备。在遭遇洪水时,城墙及其配套的城门等设施也能发挥抗洪的功能。政和八年暨重和元年(1118)夏六月,“京师大雨十日,水暴至,诸壁门皆塞以土,汴流涨溢,宫庙危甚。宰执庐于天汉桥上”,汴河泛滥,积水很深,几乎所有房屋被淹。为防止洪水倒灌,所有城门全部用土堵塞。宣和元年(1119)五月,“大雨,水骤高十余丈,犯都城,自西北牟驼冈连万胜门外马监,居民尽没”,城南顿成一片汪洋,“水至溢猛,直冒安上、南薰门,城守凡半月”。正是得益于外城的城墙坚固及城门紧闭,洪水被挡在城外。
关于护城河的蓄洪和泄洪功能,后周时期已经被意识到。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正月,“诏开封府修补京师罗郭,率府界丁夫五万五千板筑,旬日罢,以积年不修,不可通过,兼淘抒旧壕,免雨水坏民庐舍故也”。可见当时城壕淤塞窄浅,一遇大雨就泛溢,毁坏民房,亟需开浚清淤。
赵宋开国之初,首先要解决护城河的水源问题。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引京、索二水通城壕入斗门”。乾德三年,“募诸军子弟导五夫河水通皇城为池”。城壕修浚工程持续十多年,直到开宝七年(974),宋廷“赐治城壕卒衣履”。宋真宗时期,城壕修浚工程仍在进行,并与其他河道贯通,接入京城的水网系统。景德二年(1005)五月,“开京城濠以通舟楫”。宋初,东京里城也有护城河,但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像外城一样的环形城濠。大中祥符二年,“命供备库使谢德权决金水河为渠,自天波门并皇城至乾元门,历天街东转,缭太庙。皆甃以礲甓,树之芳木,车马所度,又累石为梁。间作方井,官寺民舍,皆得汲用。复东引,由城下水实入于濠,京师便之”。该工程使金水河水注入里城城壕,进而与汴河连通。遭受洪水来袭时,城壕可以发挥蓄洪排涝的功能。天禧元年八月,雷允恭建议:“于宣城营西南京水河下直透槽透流雨水过河,南寻河开展旧流水小河,透流入新城濠,以入惠民河。”由于城壕与惠民河连通,洪水可以通过斗门导入惠民河,再流出城外。
据统计,北宋东京的城壕前后至少进行过14次修浚,时间跨度从宋太祖建隆二年到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几乎贯穿整个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朝廷接受马元方的建言,“浚汴河中流,阔五丈、深五尺”,可见宋真宗时修浚汴河中流的规制是宽5丈、深0.5丈。宋神宗元丰年间,“新城外四壁城壕开阔五十步,下收四十步,深一丈五尺,地脉不及者至泉止”。按照宋代官方通用的标准5尺为1步,城壕宽250尺(25丈)。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五月,计划“开濠深一丈五尺、阔二百五十一步,广于汴河三倍”,范祖禹认为,“自古未闻有此城池也”,并建议“其壕广阔可减三分之二,稍正王城之体,以惜民力,以省国用”。那就是城壕宽度减为75.3步,这也超过元丰时的50步。周宝珠认为此数据记载有误。吴红兵进一步推测,此处记载的护城河宽251步,或许应为251尺,即25.1丈,才有可能广于汴河3倍。如果此说成立,250尺(25丈)左右应是元丰、元祐开浚护城河的宽度。而《东京梦华录笺注》载,护城河“阔十余丈”,说明元祐时规划的施工目标并未落实。不过,历经前后几十年的修城挖河工程建设,护龙河还是起到作用,“自是水有所归,而京城固矣”。
元丰修城完工后,外城城壕通过几座水门与蔡河、汴河、金水河及五丈河均实现连通。外城南面有三门,其中西曰戴楼门(安上门),傍有蔡河入城水门,东曰陈州门(宣化门),傍有禁河出城水门。东面有四门,其中最南一门曰东水门,乃汴河出城水门,包括汴河南北岸的上善门与通津门;最北为东北水门,又名善利水门,这是五丈河出城水门,其中包括河水出门,和水南岸有一个简单的陆行门。北面有四门,其中最西曰卫州门,其傍有永顺水门,即五丈河在北宋中期以后的入城水门。西面有四门,自南而北数,南曰新郑门(顺天门),次西水门(乃汴河上水门,亦即河水入城门,包括南北两岸的陆行门大通和宣泽,其结构与汴河东水门相同),再次万胜门,又次固子门。固子门之北有西北水门,又名咸丰水门,最初是金水河入城后沟通五丈河,后五丈河上水门为永顺,此即金水河向南入皇城之水门。外城、里城的护城河与京城四渠相互连通,并由水门控制径流,在洪水来袭时有助于泄洪排涝。其中汴河是唯一横贯里城与外城的河道,一旦汴河水涨,里城与外城的护城河均可以发挥泄洪、蓄洪的功能。比如天圣四年(1026),汴水“大涨堤危,众情恟恟忧京城,诏度京城西贾陂冈地,泄之于护龙河”,“以杀其势”。护城河与汴河等河道相通,也存在淤塞情况,因而需要开浚。
北宋前期,东京护城河的修浚事宜主要由东西八作司与开封府共同负责,经费由内库拨付,施工人员由厢军兵士、征役丁夫、雇佣民夫三部分组成。护城河修缮完毕后,宋廷会对其采取必要的保护举措。宋初专设东西八作司,“掌京城内外缮修之事,勾当官各三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充”。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朝廷接受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宋祁等人的建言,“差东西八作司监官及开封府士曹参军张谷等同相度城濠沟河通流积水,看详(臂)〔擘〕画事理,稍得利便。缘京畿阔远,借沟渠发泄水势流通,方免积聚”。宋英宗时,朝廷将城壕的日常管理事宜划归河道管理部门,由河渠案下的都水监全权负责。治平三年(1066),都水监言:“除街道司事只令申监依条例施行外,若街道并渠壕、河道等事,但系干百姓,合行检量定夺去处,令监司委街道司及本监指使,并移牒开封府,差曹官同共检量,定夺利害,连书申监。”作为专门的治水机构,都水监主管京城内外河道修缮事宜,说明洪涝治理事务更加受到朝廷的重视。
宋神宗时,朝廷整体重修东京外城墙。由于工程浩大,东西八作司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熙宁八年,新设修完京城所全权负责。完工后,修完京城所并未撤销,而是改为提举京城所,继续处理城池修缮各项事宜。如绍圣元年(1094)闰四月,“仍令提举京城所别具增筑京城制度”。有关京师护城河开浚的相关事务也是提举京城所主持,如元祐四年,朝廷下诏:“开浚濠河事务拨属京城所管勾,见雇人夫,依放冻例权住和雇,其部役使臣,发遣归吏部。”宣和六年,中书省言:“专切提举京城所状,奉诏塝筑京城,开撩壕河,修葺诸门等,可于宣和七年选日下手。”不过,和东西八作司、都水监一样,提举京城所也是与开封府合作参与。元丰六年(1083)九月,提举京城所言:“先准朝旨,发夫开新城外壕,候兴役,令开封府〔府〕界提点司与提举京城所官同提举。”随后朝廷下诏,令“开封界发夫五万人,仍差权开封府推官祖无颇、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范峋、殿前都虞候苗授都大提举编拦”。由于城壕与汴河等河道相通,泥沙沉积严重,不得不调动大量人工定期疏浚。元丰年间,宋廷修建护城河时,“开封府界起夫五万开城壕”。元祐年间,“修城开壕之工共七百余万,日役兵夫无虑数千”,当时每天使用的人员一度达到四千人。宋廷投入这么多功料修缮城池,当然有军事防御的考量,而在和平年代也能保障京城的行洪安全。
三、沟河与堤防:洪涝治理的多管齐下
河流泛滥与河堤决溢是东京水灾的主要诱因。北宋时期,黄河决溢地点多在远离东京的河北、山东和河南北部、西部地区,因而对东京构成直接威胁的并不是黄河的决溢和泛滥,而是流经城区的汴河、蔡河、五丈河、金水河等水系。在不同时期,这些河道或浚或废,分合不一,大体上均与外城濠即护龙河相互连通。朝廷采取疏浚河道、开挖新河、加固堤防等三种应对措施,有效地缓解了洪涝灾害的频发,同时也重塑着东京的地貌形态。
(一)疏浚沟渠
《宋史》卷九四云:“汴都地广平,赖沟渠以行水潦。”实际上,东京的地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广平”,而是坐落于洼地,因而极易遭受内涝。但是,在宋初相当长的时期内,疏浚沟渠并未受到足够重视。对于宋廷来说,疏浚河道的首要目的是保证漕运畅通,因为这关涉京城的经济命脉,是东京赖以生存的条件。宋初,“五丈河泥淤,不利行舟”,朝廷“遂诏左监门卫将军陈承昭于京城之西,夹汴水造斗门,引京、索、蔡河水通城濠入斗门,俾架流汴水之上,东进于五丈河,以便东北漕运,公私咸利”。建隆二年二月,“命给事中范阳刘载往定陶督曹、单丁夫三万,浚五丈渠,自都城北历曹、济及郓,以通东方之漕。”对于此工程的上马,宋太祖曾对侍臣说:“烦民奉己之事,朕必不为也。开导沟洫以济京邑,盖不获已耳。”开国之初,朝廷倡导休养生息,不愿劳烦民力,具有漕运价值的河道得到优先疏浚,而仅有泄洪功能的河道未能及时修护,这就为洪灾频发埋下隐患。
全城分布着纵横交错的排水沟渠用以排放雨污,其中最着名的是御街中间的御沟。此外,地下还有很多暗沟,布局繁杂,被违法分子用作躲避官府追捕的藏身之处。陆游描述:“京师沟渠极深广,亡命多匿其中,自名为‘无忧洞’,甚者盗匿妇人,又谓之‘鬼樊楼’。”虽然作为南宋人陆游的说法也是来自传闻,具体细节可能不甚确切,但不可否认北宋东京地下排水系统的发达。
宋初,朝廷每年春天分派势家豪族疏浚沟渎,但会遇到拖延施工的情况。景德三年(1006),宋真宗“分遣入内内侍八人,督京城内外坊里开浚沟渠”,“自是不复有稽迟者,以至雨潦暴集,无所雍遏,都人赖之”。这一事件存在五个层次的主体,分别是皇帝、势家豪族、入内内侍、役人以及都人。作为王朝公权力的代言人,君主既肩负京城内涝治理的责任,也有发动民力疏浚沟渎的权力。而势家豪族的邸第属于私人财产,因影响八字水口等水利设施需要拆除,则遭到主家的“阻抑”。天圣元年八月,宋仁宗“遣内殿承制、阁门祗候刘永崇等与八作司分诣八厢治水口,凡权豪邸第覆压占庇,填阏不通,开封府察举之”。天圣四年七月,开封府言:“新旧城为沟注河中,凡二百五十三,恐闾巷居人弃灰坏咽流,请责吏逻巡,察其慢者。”新旧城共有大小沟渠253条,居民的日常生活污水,特别是一些垃圾直接倒入沟渠,造成堵塞,开封府“乞委厢界巡检人察视,不令填塞盖暗”。朝廷接受开封府的建议,加强新旧城沟渠的污水管理。
河道淤塞不仅影响漕运畅通,也导致城市内涝,因而宋廷不得不定期对河道进行清淤。《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三载:“每遇春时,官中差人夫,监淘在城渠,别开坑盛淘出者泥,谓之‘泥盆’,候官差人来检视了方盖覆。”该书反映的是宋徽宗崇宁到宣和(1102—1125)年间东京的情况。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宋廷安排有关人员前往各处,督促做好河道疏通,防止发生内涝。徽宗政和二年(1112)十月四日,朝请大夫、行都水监丞孟昌龄奏:“承朝旨开淘含晖门外白沟河,寻就用创修堤岸人兵开淘了当,开堰放水,依旧通流。”这也印证了北宋后期宋廷组织人力疏浚京城沟渠的事实。
(二)开挖新河
疏浚河道并不能解决泄洪的所有问题,开挖新河则是另一种选择。北宋的河防夫役征调非常注重成本效益的考量,治水工程在施工决策之前,宋廷会对功役的投入及产出进行效益评估。开挖新河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而泄洪又创造不了经济收益。为了增加开河的砝码,有的官员甚至假借漕运之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白沟河。至道二年(996)三月,邢用之就上言:“请开白沟,自京师抵彭城吕梁口,凡六百里,以通长淮之漕。”由于遭到反对,未成。熙宁年间,侯叔献又以通槽为由请开白沟河,动工数月又被叫停,“白沟之役废”。
据统计,北宋时期东京先后有8次开挖新河的实例,其中宋真宗朝3次,宋仁宗朝2次,宋神宗朝2次,宋徽宗朝1次。这八次开河工程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向东南疏导京城积水,侧重于灾后的泄洪。比如大中祥符三年,“遣供备库使谢德权治沟洫,导太一宫积水抵陈留界,入亳州涡河”。政和三年(1113),“自蓼堤桥东南创开导水新河一道,于渡口桥决上凿透槽一道,其上系东白沟河新置透槽,专导都城积水”,“二十日开堰通放,深三尺,出泄净尽,委是利便”。这条新开的河道,不仅能够疏泄城内积水,客观上还改变了区域地貌,反映出人类活动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第二类是在城西开创减水河提前分洪,减少过境京城的洪水,预防洪水正面侵袭京城。大中祥符八年(1015)六月,“自今汴河淤淀,可三五年一浚。又于中牟、荥泽县各置开减水河”。再如天禧三年(1019)八月,巡护河岸史莹言:“准诏于京西创减水河二,今已疏通。”再如嘉祐年间开葛家冈新河。嘉祐二年,有司言:“至和大水,京城罹害,宜自祥符县葛家冈穿河,直城南好草陂,北入惠民河,分注鲁沟,则无水患。”嘉佑三年(1058)正月戊戌,“发卒调民,穿河于京城西,役工六十万。九月成,癸巳,名曰永济河”。四年(1059),开封“府界创开孟阳新河”。
第三类是连通汴河与广济河、金水河,构筑京城水网。这既能缓解广济河漕运缺水的困境,也有助于汴水泛溢时将洪水疏泄到广济河。东京的开河工程还体现在开挖连通汴河与广济河、金水河的河道。一是开挖连通汴河与广济河的河道。元丰七年(1084)八月,朝廷采纳都提举汴河提岸司的建言,“于通津门(东水门)里汴河岸东城里三十步内开河一道,下通广济河,接行运”。该工程的直接目的虽是为了增加广济河的水量,以保障漕运畅通,但在客观上有助于疏解汴河的行洪压力。元丰七年(1084)修筑京城,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司建言:“令役兵近汴穴土,使之成渠,就引河水注之广济,则漕舟可通,是一举而两利也。”此举不仅巧妙解决了筑城的用土问题,还连通汴河与广济河水系,从而缓解广济河漕运缺水的困境;若遇汴水泛溢,还可将洪水疏泄到广济河,可谓一举三得。二是“自汴河北引洛水入禁中”,创开天源河。由于“金水河透水槽阻碍上下汴舟”,元丰五年(1082)三月,朝廷接受提举汴河堤岸宋用臣的建言,“拆透糟回水入汴”。这些河道的开挖,织密了京城水网,改变了区域地貌,还有助于防洪、泄洪。
(三)加固堤防
堤防是重要的防洪设施,历来受到朝廷重视。由于汴河泥沙淤塞,“常有决溢之虞”,朝廷不得不加强堤防修护。修补、加固堤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植树固堤,二是增起堤岸。
宋初,朝廷就重视栽植榆柳,以加固堤防。建隆三年(962)九月,诏:“黄、汴河两岸,每岁委所在长吏课民多栽榆、柳,以防河决。”太祖建隆三年十月,诏:“缘汴河州县长吏,常以春首课民夹岸植榆柳,以固堤防”;“每岁首令地分兵种榆柳以壮堤防”。开宝五年(972)正月,诏曰:“自今沿黄、汴、清、御河州县人户,除准先敕种桑枣外,每户并须别种榆柳及随处土地所宜之木。”《天圣令·营缮令》卷二八宋28条规定:“诸傍水堤内,不得造小堤及人居。其堤内外各五步并堤上,多种榆柳杂树。”这些都说明榆、柳等树木在护堤防洪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提高林木成活率则是植树能否产生成效的关键。天禧元年正月,都大巡检汴河堤岸韦继升、张君平建议将地方官任期内的林木成活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和强化相关条例。朝廷接受此建议,“诏缘汴河州军管勾河堤京朝官使臣、令佐等任满,如委栽种及五万株已上青活,河堤别无疏虞,新官点检交割,取本州府官吏保明以闻”。经过几十年持续不懈的努力,到仁宗时,堤防上榆柳覆盖面积已相当可观。蔡襄有诗云:“滔滔汴流急,行舟姑少止。长堤榆柳深,夜凉襟带褫。”植树不仅起到加固河堤的作用,也改善了城市环境与景观面貌。
洪涝治理是长期投入,堤防工程需要持续维护。宋初,一些河堤年久失修,遇到大雨就容易溃堤。太平兴国二年(977)七月,开封府言:“汴水溢坏开封大宁堤,浸民田,害稼。”据统计,自太平兴国二年至景德元年27年间,京畿地区发生过至少5次严重的决堤事件,朝廷也只是采取堵塞决口这样的应急措施。澶渊之盟以后,宋朝进入和平发展时期,这也直接反映到治水事务,朝廷对于堤防修治倍加重视,设置河堤巡护的专职人员和机构——都大巡检汴河堤岸,做到防患于未然,此后很少再出现河道决堤的现象。
关于堤防工程的维护,一般分为日常巡护和灾后紧急应对。在多数情况下,修补堤岸只是发现积水或河决之后的补救措施,以减少灾害的频率及危害程度。景德三年(1006)六月,“京城汴水暴涨,诏觇候水势,并工修补,增起堤岸”;大中祥符二年八月,“秋雨,金水河防决,浸及琼林苑墙”。宋真宗“遣使寻源,果金水河新修堤津漏甚猛”,“诏阁门祗候康宗元与中使、军头各一人,领水匠经度京城积水及补塞诸河”。此次金水河堤补塞取得显着成效,直至北宋末年,再未见河决。
汴河横贯于东京城区,仰赖汴堤维系京城的安危。真宗年间,汴河已是悬河。汴堤一旦决口,岸边的官司庐舍就会冲塌。天禧二年六月,“汴水涨九尺”,“民屋低下,岸多(拥)[摧]圮”。至迟天禧三年,朝廷设置了巡护河岸的专职人员。由于开封地势低平,河道泥沙容易沉积,河堤不得不随之加高。至仁宗时,“河底皆高出堤外平地一丈二尺余,自汴堤下瞰民居,如在深谷”,这样的地上河现象堪称都市奇观。不过,单靠加高河堤来抵御洪水,只是被动的办法,河道清淤更为重要。汴河的水量受降水的影响,如果遭逢暴雨,也会导致河道泛溢。天圣四年秋,“汴水溢,决陈留堤,又决京城西贾陂入护龙河,以杀其势”。也正因此,河堤的安全重在预防,日常的修护更为重要。宋哲宗绍圣四年十二月诏:“京城内汴河两岸,各留堤面丈有五尺,禁公私侵牟。”这说明当时京城内存在公私侵牟汴堤的痼疾,而这也为宣和元年的汴河决溢埋下隐患。
可以说,堤防修护与河道疏浚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抵御洪水。单靠加高河堤来抵御洪水,只是被动的办法。如果河道定期疏浚,或有更多河道排放洪水,河堤泛溢的风险就小;反之,如果河道年久失修,泥沙淤塞,就增加泛溢的风险。
四、南下到东低:积水地段的空间转移
关于东京地势与积水地段在北宋时期的变化,宋仁宗和宋哲宗时期分别有两则史料可以比对:
皇祐中,汴水杀溢不常,漕舟不能属。……京城地势南下,涉夏秋则苦霖潦,佐开永通河,疏沟浍出野外,自是水患息。
绍圣元年七月丙辰,上曰:“甚忧雨不止。昨日遣中使于四郊取谷穗视之。京城东低,田已伤雨,北郊犹无害,然恳祈晴霁未之应。”
由这两段材料可见北宋京城地势的特征,宋仁宗时是“南下”,而宋哲宗时已变为“东低”。东京的低洼地段由城南转移到城东,折射出北宋近百年洪涝治理的历史变迁。
北宋前期,积水发生在外城南部偏西的地段,也就是内城南门朱雀门和西南门崇明门(新门)外。淳化四年(993)七月,“京师大雨,十昼夜不止,朱雀、崇明门外积水尤甚,军营、庐舍多坏”。咸平五年(1002)七月,“京师霖雨,沟洫壅,惠民河溢,泛道路,坏庐舍,自朱雀门抵宣化门尤甚”。可以说,外城南部地势低洼,惠民河(蔡河)从这里蜿蜒流过,自朱雀门抵宣化门(陈州门)。宋初,朝廷还顾不上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治理,一旦洪水袭来,容易积水成灾。经过几十年的和平发展,这一片区人烟稠密,宋真宗以后,各项治理措施逐步落实,内涝问题大为改观。大中祥符三年六月,大雨,朝廷也只是“准诏于太一宫侧疏导积水”。东京有三个太一宫,这个应是东太一宫,位于新城外东南之苏村。即使河流决溢,洪水也被挡在城外,城内安全得到保障。
疏浚汴河时挖出的泥土被就近填到街衢上,变相降低路旁房舍的相对地势,加剧积水内涝的风险。大中祥符五年(1012)正月,宋真宗谓近臣曰:“京城开河,自来役兵般泥填于街衢上,势高人户不便,又(抵)[低]下地近水,甚于桥梁损坏。所由司不时完葺,有妨事乘,可差皇城副使焦守节与所由司经度制置,具利害以闻。”面对内涝积水导致的房舍损坏,宋真宗只是安排皇城副使焦守节和相关部门对受损房舍进行修缮,并没有阻止泥土堆积街衢。既然朝廷默许路面被垫高,都人在建造宅第也垫土抬高地基。比如丁谓,“为宰相,将治第于水柜街,患其卑下,既而于集禧观凿池,取弃土以实其基,遂高爽,又奏开保康门为通衢,而宅据要会矣”。丁谓此举虽有假公济私之嫌,但朝廷并未追究。内城的局部地势就这样不断地被人为抬高,而路旁居民区的内涝风险则未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
不过,得益于城池的防御功能,大中祥符二年以后,即使遭遇洪水侵袭,积水地段均在城外,城内安然无恙。天禧元年八月,“顺天、(门)[开]远门外汴河西积水,浸营舍、道路”,“又安上门外亦有积水”。顺天门、开远门及安上门(戴楼门)都是外城城门。天禧三年五月,“以大雨京城积水,遣清卫都虞候袁俊相度开畎河道,浚太一宫前河,及修移水窗,以便水势”。水窗是堤防出水的孔洞,通过修移水窗能加速排水,缓解积水问题。这说明,北宋前期洪涝治理卓有成效,城内安全得到保障,积水地段从外城南部转移到城外。
具体来说,北宋中期的积水地段集中于外城南部区域。宋仁宗嘉祐元年五月,外城南部又遭受一次洪灾的考验。《续资治通鉴长编》载:“时京师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门,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栰渡人,命辅臣分行诸门。”可见当时灾情之严重,形势之危急,朝野为之震动,君臣为之焦虑。安上门是东京外城南墙西侧的城门,蔡河从安上门东侧的水门流入城内。外城西南部本来就地势低洼,滔滔洪水奔涌,顿成水乡泽国。这次水灾的破坏性太强,促使宋廷不得不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防洪抗涝与漕运畅通是治水事务的两个重要目标,二者既相辅相成,又互为矛盾。蔡河自东京至通许(今属河南),直达淮河。后为方便漕运,又自新郑引闵水汇入,使之流量大增。但雨季来临时,暴涨的河水容易冲坏外城的蔡河水闸,“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外城南部一片汪洋。为解决洪水倒灌的难题,内殿崇班康某开创“治水以杀水势”之法。《内殿崇班康君墓志铭》载:“都水使者辟君巡惠民河,河水贯京师,秋夏涨溢则为虞。前此者都水为木闸,尉氏西为水暴至,则将闭隔之。既又惧其冲激败坏,遂不敢闭。君使治水以杀水势。是岁水涨数丈,闭闸以御之,闸安固自如,而京城无水患云。”水是拦截河水的堤坝,相当于现在的滚水坝。蔡河水门的木闸升级为水,防洪效果显着增强,之后再大的洪水也被拒之城外。此举堪称先进技术应用于洪涝治理的成功范例。外城南部的内涝问题虽然得到阶段性解决,但可能是对至和三年(1056)大水心有余悸,宋廷对蔡河治理未敢懈怠,常态化修护仍在持续。政和元年十月,“诏差水官同京畿监司视蔡河堤防及淤浅者,来春并工治之”。
北宋后期,对京城积水问题影响较大的是城东水磨。水磨是利用水资源作为动能来加工粮食、茶叶等,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但其弊端也很明显。元祐元年闰二月辛亥,右司谏苏辙言:“近岁京城外创置水磨,因此汴水浅涩,阻隔官私舟船。其东门外水磨,下流汗漫无归,浸损民田一二百里,几败汉高祖坟。”水磨运行减耗汴水,导致汴河浅涩,加之汴水浑浊,易于淤塞,不仅影响漕运畅通,还导致下游泛滥,浸损民田。水利技术的实施对环境条件具有一定依赖性,因而要因地制宜地结合成本对其效益进行综合评估。当初李定倡议修建城东水磨的理由是能够增加课利,但岁入仅四十万贯,还抵不上每年为疏浚河道而征调丁夫的役钱,“而又减耗汴水,行船不便”,因此苏辙向朝廷建言,“废罢官磨,任民磨茶”。元祐六年(1091),新党主政,恢复神宗政策,水磨茶法重被推行。这次水磨的兴复是新旧党争的副产品,至于是否合理可行并不在主政者的考量范围。水磨带来的河流泛溢虽在城外,同时也间接导致城内积水。政和三年八月,“提举措置修治都城内外积水所申,城东景德寺街、牛行街一带地势最下,潴积尤甚”。表面上看,这一带之所以积水严重是因为“地势最下”,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城东也有积水,从而导致城内东部积水无法及时排出城外。
从东京及其周边的冈阜、水系等地貌来判断,城东南、城南及城西南相对低洼,北宋中期以前历次水灾的积水地段也印证了这一点。时至北宋后期,为何城东景德寺街、牛行街一带却“地势最下”呢?其一,外城城南历经多次洪水泛溢,泥沙沉积势必抬高其地势。其二,汴堤不断加高,宋门外的东大街毗邻汴河北岸,街衢很可能被汴河清淤的泥土就近垫高,附近居民也积极垫高住宅地基,这就造成该片区地势相应变高。再往北一个街区是景德寺街、牛行街,这一带距离汴河稍远,虽然保持原貌,相对地势反而变低。
北宋后期,洪水来袭时被挡在城外,这意味着城外沦为被牺牲的泄洪区。宣和元年五月,京城遭受一场大雨,“水骤高十余丈,犯都城,自西北牟驼冈连万胜门外马监,居民尽没”。城外虽然人烟稀少,但仍有马监、墓冢、籍田等受损严重。其中被毁坏的籍田,元丰二年(1079)朝廷建于“玉津园之南”,“规地十一顷有奇为田,及筑坛置仓,引惠民、蔡河水灌其中”。虽然蔡河水系在城外泛溢,但有赖于水等设施,洪水未能冲进城内。
北宋时期东京的积水地段由城内向城外的空间转移,反映出洪涝灾害分层次治理的导向,即优先保障内城安全,然后是外城,最后是城外郊区。当然,郊区也不是放任自流,还会通过人为干预,将洪水引入河道,避免洪水漫溢。这种分层次治理的背后逻辑是东京人口密度分布的圈层式特征。第一圈层是宫城,人口密度约2.5万人/平方公里;第二圈层是内城,人口密度高达4万余人/平方公里;第三圈层是外城,人口密度约22642人/平方公里;第四圈层是城外郊区,人口稀少,密度不超过100人/平方公里。北宋一百多年间,东京积水地段逐渐由城南转向城东,由外城转向城外,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城内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从而将洪水疏泄到城外。
洪涝治理很难一劳永逸,大概每隔三四十年就需要再次治理。由于宋廷的持续努力,自天圣四年至宣和元年之前长达93年间,京城不曾发生决堤。那么,为何仍然出现宣和元年大水呢?应当说,宣和元年汴河决堤并不能完全归因于汴河本身的治理问题,因为北宋后期汴河还是得到定期疏浚。元符三年(1100),“徽宗即位,无大改作,汴渠稍湮则浚之”。汴河清淤及堤防工程可以保障河道内的行洪安全,但宣和汴河决堤并不是河道内洪水向外泛溢,而是堤外大水的浸泡、冲击,这也暴露其他沟渠及陂塘等蓄水、泄洪设施的不足。
当时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宣和大水并非天灾,而是人祸。李纲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溃堤的症结所在:“比年以来,玩习苟简,护卫之卒,散于抽差,备御之储,耗于转易,河啮堤防,日朘月削,恬不加恤。”他认为,堤埽的坚固有赖于维护法规的严格执行,但“有司失职”导致溃堤之祸。北宋在堤防修护方面的创新包括制度性和技术性两个方面,前者包括设置专门机构,完善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治水官员的督励机制,后者包括各种技术设施的创新和应用。北宋在堤防修筑和维护在技术上未有重大突破,但在治水事务管理上取得一定的制度创新,诸如设置专职人员加强巡护,不同机构交叉监督以及加强官员考核等。
五、结论
北宋东京的洪涝灾害受到地貌等地理因素的直接影响。东京周边散布着众多冈阜,城区地势略低,因而容易遭受洪水侵袭。特别是城南,地势较为低洼,是内涝重灾区。东京及其周边的水泊、陂塘和园池等水体,则发挥着蓄洪排涝的功能。汴河、蔡河、五丈河及金水河等河渠流经城区,河流的泛滥与河堤的决溢是东京面临的重要威胁。北宋时期,东京经历过无数次大水,均被挡在内城之外。这既与城墙等城防设施密切相关,也得益于外城南部开阔而低洼的地势。汹汹洪水即使涌入外城,也能在这里停蓄,缓冲对内城的侵袭。当然,外城的防洪压力也很大,特别是外城南部靠近朱雀门和御街一带,分布着大量居民区以及太学、国子监等机构。
降水属于自然现象,洪涝带有临时性、突发性等不可控因素,因而洪涝灾害的形成受到降雨量及其强度的影响,洪涝治理难以做到一劳永逸。不过,人类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受灾范围,降低灾害的影响。为确保外城的安全,宋廷采取疏浚沟渠、开挖新河、加固堤防以及升级防洪设施等一系列举措,取得一定的成效。洪水在外城泛滥的次数屈指可数,特别是北宋后期,即使再大的洪水,也被挡在城外。宋廷对于东京洪涝在空间上采取分层治理,呈现出官方统筹的浓厚色彩,其目标是确保救灾活动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伴随各种洪涝治理举措的实施,外城的积水地段也在发生变化。北宋前中期主要在外城南部,北宋后期则转移到城东景德寺街、牛行街一带。这当然不会是城东地势变低的结果,而是外城南部由于洪水泛滥和泥沙沉积而地势变高了。北宋一百多年间,东京积水地段大体经历由城南向城东、由外城向城外的转移,既反映出洪涝治理卓有成效,也折射出人类活动对城市地貌的直接影响。
总之,北宋东京地势低洼,流经的汴河、蔡河等河道容易泥沙沉积,这些都构成水患频发的地理基础。宋廷采取了各种洪涝治理的措施,有效缓解了京城的行洪压力,也潜移默化地重塑着区域的地貌景观,并影响着都人的日常生活。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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