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下旬,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的法庭内气氛凝重。随着审判长敲下法槌,中信建投证券原保荐代表人杜鹏飞案一审结果尘埃落定——这位在投行圈摸爬滚打十余年的业务骨干,因在振华新材IPO项目中通过代持突击入股获利410万元,被公诉机关以受贿罪起诉,建议量刑10至11年。这一判决不仅创下近年来投行人员职务犯罪量刑新高,更以”公务认定”和”赃款控制权”两大法律突破,为金融反腐写下标志性注脚。
时间拨回2019年8月,当杜鹏飞以辅导组组长、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三重身份,在中信建投与振华新材的上市辅导协议上签字时,这位38岁的硕士毕业生正处于职业生涯的上升期。公开资料显示,杜鹏飞毕业后即加入中信建投投行部,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逐步晋升至D职级(董事),成为手握IPO项目审批话语权的中层骨干。而他主导的振华新材项目,本身就是一块含金量极高的”金字招牌”——这家主营锂电正极材料的企业,核心客户包括宁德时代等头部动力电池厂商,在新能源产业爆发前夜,其科创板上市前景被业内普遍看好。
2021年9月,振华新材以11.75元/股的发行价登陆科创板,股价在随后一年的禁售期内上演了疯狂的上涨行情,最高冲至80元/股。即便到2022年9月首批限售股解禁时,股价仍稳定在50元左右高位。鲜为人知的是,在这场财富盛宴背后,杜鹏飞早已通过代持方式埋下”伏笔”。调查显示,早在项目辅导初期,他便以150万元资金通过第三方账户暗度陈仓,突击入股这家即将上市的明星企业。当解禁窗口打开,这笔原始投资已膨胀至560余万元,扣除本金后净获利410.64万元。
这场精心设计的”资本游戏”最终栽在了国家审计署的”火眼金睛”下。2024年,国家审计署在对中信集团体系开展常规审计时,发现了这笔股权代持的异常资金流向。审计人员注意到,某自然人账户在振华新材上市前突击入股,而该账户实际控制人与杜鹏飞存在频繁资金往来。顺着这条线索深入核查,一个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利益输送的完整链条逐渐清晰。当年10月,齐齐哈尔市监察委员会对杜鹏飞采取留置措施,案件由此进入司法程序。
庭审焦点集中在两个极具争议的法律认定上。作为国家出资企业,中信建投的公司章程显示,D及以上职级人员的聘任需经过提名、集体考察、党委会审批等严格程序。杜鹏飞的两次关键晋升均通过公司党委会审议,这成为公诉机关认定其”从事公务”的核心依据。更具突破性的是受贿金额认定标准——法院并未采用传统的”实际到账金额”原则,而是以2022年9月杜鹏飞主导分赃时形成的”控制权”为节点,将全部410万元获利纳入犯罪数额,直接适用”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标准。
“这标志着金融反腐进入深水区。”北京某律所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过去保代违规入股多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或’职务侵占罪’定性,刑期普遍在5年以下。本案以受贿罪定罪且建议十年以上刑期,释放出对金融领域’关键少数’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证券行业已有12名保荐代表人因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其中8起案件涉案金额超过3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杜鹏飞案并非孤例。就在其一审判决前一个月,某头部券商投行部执行总经理因在科创板项目中泄露未公开信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更早前,国信证券原投行负责人曾某因类似罪名获刑8年。这些案件共同勾勒出投行业务链条上的廉政风险点——从项目承揽阶段的利益输送,到审核环节的”窗口指导”,再到上市后的”市值管理”,每个环节都可能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
监管层显然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2025年以来,证监会先后出台《保荐代表人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等多项新规,要求券商建立”防火墙”制度,对保荐项目组成员实施”任职回避””股权申报””资金流水核查”三重监管。某中型券商合规总监透露,现在投行人员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都要纳入监控系统,”连岳父母的账户变动都要说明原因”。
回到杜鹏飞案,这位曾经的投行精英如今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他的堕落轨迹折射出金融行业的深层问题:当权力缺乏制约、诱惑近在咫尺,即便是高学历、高收入的专业人士也可能迷失方向。案件判决书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金融从业者手握的不仅是项目材料,更是万千投资者的信任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在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杜鹏飞案犹如一记警钟,提醒着每一位资本市场参与者——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才是行稳致远的根本。
随着金融反腐力度持续加大,更多隐藏的利益输送行为将被曝光。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关注这些案件不仅是了解市场生态的窗口,更是识别投资风险的重要维度。毕竟,当保荐机构的”守门人”角色异化,受损的最终还是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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