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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参考网记者获悉,3 月 9 日,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收到了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正式电话反馈,其在 2026 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厘清业主与物业权责边界的相关建议已被全面采纳,《物业管理条例》将正式启动修订程序,并拟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相关行业分类同步调整后将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
这一仅两字之差的名称调整,看似只是细微的文本改动,实则直接触及了国内物业服务行业存续 20 余年的核心矛盾与角色错位 —— 物业企业的核心定位,究竟是社区公共秩序的 “管理者”,还是全体业主通过合同雇佣的 “服务提供者”。这个关乎千万业主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始终未能在制度层面得到清晰、明确的界定,也成为了大量社区矛盾的根源。
回溯这份行业核心条例的诞生背景,2003 年《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出台之际,国内房地产市场正处于高歌猛进的增量扩张周期,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全国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小区批量入市。彼时,新建社区的公共设施运维、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保障等刚性需求,亟需一套统一的制度框架与稳定的执行主体,物业企业在这一阶段被赋予的 “管理” 属性,有着鲜明的时代烙印与现实必要性,也为国内商品房社区的快速规范化运转提供了制度支撑。
但二十余年时间过去,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底层逻辑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深刻变革。房地产行业正式从高速扩张的增量时代,进入以存量运营为核心的存量时代,住房也逐步回归其核心的居住属性。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大众对社区生活品质、居住体验的关注度持续攀升,物业服务的好坏,早已从购房时的 “附加选项”,变成了决定居住幸福感的 “核心指标”,其在居民生活中的权重与重要性被无限放大。
正是在这样的行业大背景下,“物业管理” 的制度语境与概念定位,越来越与市场现实和居民需求脱节。从本质上的契约关系来看,物业企业是由全体业主通过缴纳物业费购买服务的市场主体,其对社区事务的处置权限,完全来源于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而非任何形式的行政授权。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本应是平等、自愿的市场服务关系,而非管理与被管理的上下级关系。
然而在 “物业管理” 的长期制度语境下,大量物业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 “管理惯性”,习惯性地以社区的 “管理者” 自居,而非以服务者的身份响应业主的合理需求。这种角色认知的错位,在房地产进入存量时代后被持续放大,最终演变成了业主与物业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对立。
克而瑞物管研究中心发布的行业监测数据显示,2025 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平均物业费收缴率已降至 71%,创下连续四年下滑的纪录,部分中小物业企业的收缴率甚至不足 50%;与此同时,全国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平均满意度降至 73.2 分,为近年来的最低水平。投资参考网记者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数据发现,近三年来,国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年新增量均突破 12 万件,纠纷焦点高度集中在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对等、小区公共收益归属不透明、物业擅自扩大管理权限、维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核心问题上。
这些持续走低的行业数据与居高不下的纠纷数量,折射出一个无法回避的行业现实:当物业服务的质量无法与收费水平形成合理的对应关系,当物业企业的角色定位与业主的核心需求持续背离,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信任基础正在被持续削弱。这是典型的 “委托 — 代理” 关系失衡:业主作为委托人,通过支付物业费购买社区服务;物业企业作为代理人,本应将提升业主满意度、保障服务质量作为核心经营目标。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代理人的权力边界被不断放大,而对应的服务责任却没有足够清晰的制度约束,最终导致了委托与代理之间的目标背离。
长此以往,整个行业逐渐陷入了难以破解的恶性循环:物业服务质量持续下降,业主选择拒缴物业费表达不满;物业公司营收减少,进一步压缩服务人员、服务投入等成本,社区环境与服务水平继续恶化,进而引发更多业主的拒缴行为。这种恶性循环,不仅严重影响了千万业主的居住体验,也制约了整个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正是在这样的行业困局之下,将《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并启动全面修订,成为了一次直击根源的制度纠偏。它通过顶层制度设计的调整,重新界定了物业企业的基本角色定位 —— 它不是社区治理的 “管理者”,而是全体业主委托的服务提供者。这一定位的调整,从制度根源上打破了物业企业 “管理惯性” 的合法性基础,为后续全行业的角色转型与规范发展,划定了清晰的制度方向。
这一制度调整的核心意义,首先在于彻底厘清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权责边界。它明确了物业企业的所有权力,均来自于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而非对社区事务的天然管理权。只有当权责关系在制度层面得到更加清晰的界定,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平等的市场服务关系才能真正建立,此前大量因权责不清引发的矛盾纠纷,才有了从根源上化解的制度依据。
其次,这一制度变化也将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效应,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的深度转型。随着房地产进入存量时代,物业服务早已成为影响居住体验的核心因素,在国内不少核心城市,物业服务的质量甚至已经成为影响房屋保值与增值的关键条件。那些单纯依靠传统 “管理模式” 维持运营、不重视服务质量提升的物业企业,将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与制度要求,最终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投资参考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行业内已有不少头部企业率先开启了从 “管理思维” 到 “服务逻辑” 的转型探索。部分头部物业企业通过建立业主全维度评价体系、细化百余项服务的标准化流程、上线 24 小时数字化服务响应平台等方式,将物业费的收取与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直接挂钩,打破了此前 “旱涝保收” 的传统收费模式。在这些转型案例中,物业费不再是业主被动缴纳的固定支出,而逐渐成为了与服务品质直接对应的消费支出,业主的核心诉求被放到了经营的第一位。
对于普通业主而言,这次制度调整同样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住房消费从来都不是一次性的购房行为,而是长达数十年的长期生活体验。社区的居住环境、安全感、生活便利度,乃至和谐的邻里关系,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物业服务的质量。这次制度纠偏,不仅为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清晰的制度支撑,也为未来更美好的社区生活,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方向。
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仅仅是条例名称的变化,并不会自动解决行业内积累多年的所有问题。《物业服务条例》的修订与更名,只是行业规范发展的第一步。未来更重要的,是围绕物业服务的标准化体系、小区公共收益的公开与监管、物业费调整的平等协商机制、物业纠纷的高效解决机制等核心问题,建立起更加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框架。
与此同时,国内物业服务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仍然偏低,大量中小物业企业在服务能力、人员专业素质、数字化运营水平等方面,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整个行业能否真正完成从 “管理思维” 到 “服务逻辑” 的彻底转变,既需要顶层制度的持续完善,也需要市场竞争的持续筛选,更需要全行业长期的理念转型与能力建设。
但无论如何,从 “物业管理” 到 “物业服务” 的这次制度调整,已经为整个行业的转型,提供了清晰、明确的顶层方向。如果说房地产增量时代的核心命题,是 “如何建好房子”,那么在存量时代,房地产行业的核心命题,早已变成了 “如何经营好社区、服务好业主”。而走过二十余年发展历程的物业服务行业,正站在这个全新的历史转折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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