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 日,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问询函,这家拟登陆北交所的环保催化剂企业,此前已于 1 月 29 日披露招股书,由开源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正式启动北交所上市冲刺流程。作为 2013 年设立、2016 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17 年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于 2020 年调入创新层的企业,华电光大此番闯关资本市场,首轮便被监管层聚焦研发投入、利益输送、应收账款、募投合规等多重核心问题,成为市场与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招股书显示,华电光大主营大气污染治理催化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2022 年至 2024 年及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核心产品涵盖 SCR 脱硝催化剂、CO 氧化催化剂及配套技术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火电、钢铁、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水泥、焦化等工业领域,是国内工业烟气治理领域的核心供应商之一。财务数据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69 亿元、3.30 亿元、3.15 亿元、2.7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依次为 1906.12 万元、4230.20 万元、2879.32 万元、3901.39 万元。公司方面表示,2025 年前三季度营收同比大幅增长 47.75%,主要增长动力来自平板式催化剂中的 CO 氧化催化剂,这一新品类是公司 2025 年新增的核心产品,直接撑起当期业绩增长。
本次冲击北交所,华电光大计划募集资金 2.6 亿元,资金将投向年产量 5000 立方 CO 氧化催化剂生产装备建设项目、年产 10000 立方米 CO 及脱硝板式催化剂装置技改项目、烟气治理设备及新型催化材料研发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明确标注,上述三个实体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均处于办理状态,尚未取得完整审批文件,项目推进的合规性存在待完善环节。产能利用层面,贡献公司 2024 年八成营收的平板式催化剂,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持续走低,分别为 85.56%、90.76%、78.62%、71.20%,现有产能尚未充分释放,大规模扩产的必要性也引发市场质疑。
从行业竞争与经营韧性来看,华电光大所处的环保催化剂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公司自身规模偏小的短板尤为突出。业务结构上,公司营收高度依赖火电行业,而当前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已基本完成,市场供应商数量众多,行业竞争趋于充分。资产规模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84 亿元、4.65 亿元、5.14 亿元和 6.64 亿元,相较于同行业上市企业,华电光大在资产、收入、利润规模上均处于弱势,抵御外部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
资金回款环节,华电光大的应收账款风险持续累积。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27%、52.11%、60.57% 和 71.56%,占比逐年攀升,公司亦在招股书中坦言,未来随着收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规模或将进一步增加,回款压力将持续加大。费用管控层面,公司销售费用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4.08%、3.28%、4.09% 和 5.04%,始终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司研发费用率持续低于同行,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例为 3.55%、3.04%、3.62% 和 3.61%,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水平分别为 5.14%、5.63%、4.98% 和 4.17%,研发投入的差距直接引发监管层对其创新能力的质疑。
基于上述数据异常与经营疑点,北交所问询函围绕公司核心合规与经营问题展开全面质询。监管层首先聚焦研发能力与利益输送风险,要求公司说明自主研发能力是否存在不足、是否严重依赖委外研发,明确委外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以及使用、转让、授权是否存在限制;同时结合研发开支的确定依据与公允性,核查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委外研发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此外,监管层还要求公司说明业绩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是否依赖劳动力密集投入、回款相关安排等非创新因素维系客户粘性,业绩增长的真实含金量有待验证。
业绩真实性与可持续性是问询的另一大重点。北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 CO 氧化催化剂销售增长的原因、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过程,是否掌握核心生产资源要素,产品是否存在生产门槛较低、主要来自外购等问题,是否存在拼凑业绩的情形,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同时,监管层追问公司最近一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主要产品毛利率是否明显下滑,厘清是产品价格下降还是单位成本上升所致,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得到有效改善。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与现金流问题被监管层重点关注。数据显示,公司 2023 年及 2024 年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持续增长,最近一年一期回款比例分别为 76.79%、36.77%,且新品 CO 氧化催化剂需通过性能考核后方可回款,合同约定信用期较长。北交所要求公司说明长信用期设置的原因,收入增长背景下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且与净利润差异明显的缘由,验证业绩增长的真实性;结合在手订单及回款情况,预判未来经营性现金流是否充足;同时说明短期借款与应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公司是否面临较大的偿付压力,资金链安全引发市场担忧。
此外,募投项目的合规性与可行性也被纳入问询范围。监管层要求公司说明扩产项目预计收益及其测算依据、合理性,量化分析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等对公司营业成本、净利润和毛利率的影响。同时,核查宜昌子公司、上虞子公司是否取得开展募投项目所需全部经营资质与备案文件,募投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办理进度及是否存在障碍,结合子公司现有产能与预计新增产能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超产能生产、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论证子公司实施扩产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项目实施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华电光大尚未就北交所问询函作出公开回复。据长江商报、每日经济新闻公开报道显示,近期北交所对环保行业拟 IPO 企业的研发投入、回款能力、募投项目合规性等问题核查持续趋严,创新属性与经营合规性成为审核核心。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人应当充分披露核心竞争力、财务风险、募投项目可行性等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华电光大能否妥善回应监管问询,扫清上市路上的多重障碍,其后续回复与审核进展,仍值得市场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124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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