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2 日晚间,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77.证券简称:速达股份)发布相关公告,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操作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当日同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双重监管措施同步落地,迅速引发资本市场与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投资参考网记者梳理公司公告及监管文件获悉,此次违规事项的核心,在于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股东大会授权到期后,未按监管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开展相关理财操作,直接触碰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核心红线。

根据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披露,经查,速达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截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但在该授权正式到期后,公司不仅未将部分已购买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按时赎回,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未履行对应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新的理财产品,上述行为已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信息披露的相关监管规定。针对此次违规事项,河南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明确,公司董事长李锡元、总经理刘润平、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谢立智,作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负责人与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据此,河南证监局正式决定,对速达股份及李锡元、刘润平、谢立智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相关监管决定将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就在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同日,深交所也向速达股份及上述三名责任人员同步下发了监管函。深交所在监管函中严肃指出,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则与业务规范,明确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吸取本次违规事件的教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决杜绝此类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投资参考网记者查阅公开资料了解到,速达股份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深交所主板正式挂牌上市,截至此次监管措施下发,公司上市尚不足两年时间。公司主营业务聚焦煤矿机械设备领域,核心为煤矿液压支架提供专业后市场服务,同时业务覆盖煤矿机械前端市场与工程机械领域相关配套服务,是国内煤矿机械后市场领域的主要服务商之一。作为刚登陆资本市场不久的新晋上市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使用违规事项,也让市场对其公司治理水平、内控管理能力与规范运作意识产生了广泛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速达股份在上市当年就出现了业绩变脸的情况,经营数据持续承压。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2024 年上市当年,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6.89%,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13.56%,上市首年便出现营收与净利润双降的情况。进入 2025 年,公司业绩下滑的趋势并未得到扭转,核心盈利水平下滑幅度进一步扩大。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4 亿元,同比下降 14.52%;实现归母净利润 7533.85 万元,同比下降 32.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 6771.46 万元,同比降幅更是达到 39.94%,主业盈利能力出现明显承压。
投资参考网记者查阅监管规则注意到,针对上市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行为,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且必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授权有效期届满后,不得继续开展对应操作。此次速达股份在股东大会授权到期后,既未赎回存量理财产品,又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新品,同时未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直接违反了上述监管要求,这也是监管部门两大主体同步出手、下发监管措施的核心原因。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与规范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底线,也是衡量上市公司治理能力与规范运作水平的核心标准,更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此次速达股份接连收到监管函件,不仅对其自身内控管理与规范运作敲响了警钟,也为全市场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严守信息披露规则提供了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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