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上午9点,新疆金融监管局的公文送达乌鲁木齐银行总行时,这份编号为“新金监罚决〔2025〕37号”的文件在高管层引发了震动。文件显示,这家有着28年历史的地方国资银行因贷款资金监控不力、票据业务审查失职、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三项违规,被处以175万元罚款,昌吉分行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被罚25万和20万,立盛等5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这是该行2025年第三次收到监管罚单,距离上一次伊犁分行因贷款调查不尽职被罚45万元仅过去3个月。

罚单背后的违规图谱
翻阅新疆金融监管局公示信息可见,此次处罚直指银行核心业务漏洞:在贷款业务中,部分客户经理未实地核查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导致3笔合计5000万元的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项目;票据业务方面,存在“贸易背景不实”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达8000万元;更严重的是,对某关联企业的授信额度超过净资产10%却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监管部门在处罚决定书中严厉指出:“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风险排查流于形式。”
这并非孤例。2025年1月,该行因征信查询违规被人民银行新疆分行罚款452万元,创下当年西北地区城商行单笔处罚纪录。处罚信息显示,其下辖12家支行存在“未取得客户授权即查询征信报告”“征信异议处理超期”等问题,涉及客户达327人次。而2024年全年,乌鲁木齐银行至少收到6张罚单,累计罚款722万元,相当于其当年净利润的1.2%。

70%国资持股与内控失效的悖论
公开资料显示,乌鲁木齐银行由市政府于1997年出资组建,前身为38家城市信用社,目前注册资本40亿元,国有股占比高达70.7%,市属国资直接持股45.22%。作为新疆首家法人城商行,其官网宣称“坚持合规经营生命线”,但现实却是另一番景象。
一位曾在该行风险管理部任职的人士透露:“基层支行考核压力极大,存款任务与绩效直接挂钩,导致部分行长默许客户经理‘先放贷后补资料’。”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该行贷款不良率较年初上升0.3个百分点,其中个人经营性贷款不良率突破4%,显著高于城商行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屡罚不改的背后是违规成本与收益的失衡。以此次175万元罚款为例,仅相当于该行2024年净利润的0.23%,甚至不足3.5个基层网点的年利润。有银行业分析师直言:“对国有背景银行的‘象征性处罚’,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城商行治理困局的缩影
乌鲁木齐银行的问题并非个案。2024年以来,全国城商行共收到行政处罚1278张,罚款总额超15亿元,贷款三查不尽职、票据业务违规、关联交易管理混乱三大问题占比达68%。究其根源,地方政府干预、股权结构集中、考核机制扭曲是主要诱因。
监管层已释放强监管信号。2025年7月实施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要求对“屡查屡犯”问题实施双倍处罚,并追究上级机构责任。但在西北某省银保监局人士看来,彻底解决问题需要“刮骨疗毒”:“部分城商行的董事会成员中,政府官员兼职比例超过40%,如何指望他们独立监督?”

夜幕下的乌鲁木齐银行总行大楼灯火通明,电子屏滚动播放着“合规创造价值”的标语。而在1700公里外的北京金融街,监管部门正在起草《城商行风险专项整治方案》。这家承载着新疆金融发展使命的国资银行,能否在罚单声中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内控体系?这不仅关乎2800名员工的职业前途,更拷问着地方金融机构治理改革的深度。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117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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