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传统的“天下秩序”中,“中国”为“天下”的核心,具有天然的优越性,而“四夷”位于外围,“边”成为隔绝两者的措施。由于希望将“四夷”阻挡在“边”外,因此促使王朝一方面希望“守在四夷”,另一方面又希望“不以蛮夷而劳中国”。基于此,历朝都非常重视对“边”的统驭,但对于“九州”“中国”之外的“边”通常采取各种“羁縻”措施,而极少“郡县其地”。清末,随着“天下秩序”的瓦解,以及对现代国家及领土意识的接受,被视为“四夷”之地的“边”也就转型为现代国家领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由此传统的“治边思想”也就被抛弃。“九州”之内的“四夷”,一方面其与“中国”之间也存在“边”,另一方面这些区域被视为与“九州”之外的“四夷”存在本质区别,其地可以设置郡县,其人可以通过教化最终被纳入编户齐民,由此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之内的“边”也就逐渐淡化和消失。
关键词:治边思想 守在四夷 不以蛮夷而劳中国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中国古代的“治边思想”,方铁集中撰写了一系列相关论文,如《古代治边观念的研究内容与主要特点》《论中国古代的治边方略》《古代“守中治边”、“守在四夷”治边思想初探》和《论中国古代治边思想的特点、演变和影响》等。方铁在这一系列论文中对中国古代的“治边思想”提出了一些总体认知,即“‘守中治边’与‘守在四夷’,是古代大多数封建王朝治边思想的核心,也是制定各项边疆治策理论的基础。在封建统治者看来,‘守中’之地与‘四夷’之地之间有明确的划分;大多数封建王朝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是国家的腹心地区安定繁荣,在边陲地区实现‘守在四夷’”;其原因就是“在封建统治者看来,‘中国’(大多数情况下主要是指黄河与长江的中下游地区)是世界文明的中心,‘中国’以外的地区,则被视为未开化的夷狄之地,亦即华夏文明的边陲乃至徼外。中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即边疆地区存在诸多的高山、大漠与海洋,阻碍了中国与世界其他文明古国进一步贴近,致使中国大部分封建王朝对其他重要文明古国缺乏深刻了解,这也是历朝形成‘华夏文明至上’观念,视华夏以外诸族为夷狄在地理环境方面的原因”。
除方铁之外,还有一些研究者曾经讨论过中国古代的治边思想,但比较零散且多关注于某些断代,如卜宪群等的《秦汉边疆治理思想的演进历程、实践经验与教训》提出秦汉时期边疆治理思想的核心是坚持“大一统”,即“边疆与内地一体化的大一统精神是秦汉时期边疆治理实践的最高原则与终极价值诉求”,但同时还保持适度的“因俗而治”。李世愉的《清前期治边思想的新变化》“认为清前期一些传统的治边思想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明华夷之辨’的观念受到了批判;‘以夷治夷’被‘以汉化夷’所取代;‘羁縻而治’的思想遭到了否定;从只求‘夷汉相安’发展到了追求‘长治久安’;对边疆屏藩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等。这些变化是对传统治边实践的总结,并最终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完整的边疆政策体系。”
总体而言,以往的大部分研究认为中国古代“治边思想”的根源在于“华夷之辨”,在此基础上,一方面要求保持“华夷两分”,由此将“边”视为隔绝华夷的界限;另一方面又讲求“华夷一体”,将“夷”视为“华”用于御外的屏障。由此前者就是方铁所认为的“守中治边”,后者则是方铁所论述的“守在四夷”。
虽然以方铁为代表的对中国古代“治边思想”的研究基本成立,但从研究视角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受到现代国家“疆域”概念的影响,以往对中国古代“治边思想”的分析往往“后见之明”的从“疆域”的角度进行理解,甚至评价,但中国古人所认知的“边”主要是不同时期“中国”与“四夷”之间的“边”,有些时候与王朝的“疆域”并不一致,同时由于“中国”的地理范围在历史时期存在着变化,因此“华夷”之间的“边”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不同时期“治边思想”所涉及的地域范围也存在着变化,而这点在以往的研究中多所忽略。
第二,以往的研究多关注今人所谓王朝“疆域”的“边”,而忽略了所谓的“华夷之辨”还存在于王朝“疆域”内部。即由于在“中国”“九州”的内部也存在着“夷”,由此在“中国”“九州”内部也存在着“边”,这种内部的“边”与外部的“边”虽然在文献中统称为“边”,但在“天下秩序”和“九州”“五服”的观念中,两者存在着差异,由此历朝针对两者的“治边思想”也存在差异。不仅如此,有些时期对“华夷之辨”中的“夷”存在着更为细致的区分,即细化为“四夷”及其之外的“夷外之夷”,因此不同时期对于“守在四夷”的具体所指也存在差异,以往的研究对此关注并不充分。
基于此,与以往“后见之明”的研究视角不同,本文希望回归历史语境,以汉、唐和清这三个以往关注较多的“大一统”王朝为研究对象,分析中国古代的“治边思想”。可以认为中国古代“治边思想”的核心是两个矛盾又有一定关联的“原则”,一方面要求“守在四夷”,强调依赖“四夷”来守边;另一方面又讲求“不以蛮夷而劳中国”,即以“中国”的利益为核心。这两个看似矛盾的原则实际上都建基于传统的“天下秩序”之上。由于“边”的重要性,历朝实际上都非常重视对“边”的统驭。清末,随着传统“天下秩序”的瓦解,以及对现代国家及领土意识的接受,传统上被视为“四夷”之地的“边”也就被视为现代中国领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传统的“治边思想”也就被抛弃。而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中国大地上的各族也就被逐渐凝聚在了一起。
二、汉朝:中国古代“天下秩序”与治边思想的形成
早在先秦时期的文献中就已经出现了关于“中国”相对于“四夷”优越性的表达,典型的就是《礼记·王制》中的论述:“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这里不仅对“四夷”的描述是以“中国”为标准的,而且还将“中国”相对于“四夷”的优越性,与地理位置之间建立了直接和必然的联系,且强调“不可推移”。这种认知也被汉人所继承,如《汉书·严助列传》载“后三岁,闽越复兴兵击南越,南越守天子约,不敢擅发兵,而上书以闻。上多期义,大为发兴,遣两将军将兵诛闽越。淮南王安上书谏曰:……臣窃闻之,与中国异,限以高山,人迹所绝,车道不通,天地所以隔外内也……”
此外,司马迁在《史记》中不仅构建了一个前后承袭的“五帝”世系,而且还将直至秦的历朝统治者的祖源与“五帝”联系起来,更是将先秦和当时周边一些部族和国的祖源或族源与“五帝”联系起来。这一构建也被后来的《汉书》《后汉书》所继承,如《汉书》中还将汉朝统治者的祖源与“五帝”中的尧联系起来,且还详细记录了新朝建立者王莽对其祖源的建构;而《后汉书》则将南方和西南的“蛮”以及西方“羌”的族源与“五帝”联系起来。这一现象被现代研究者称之为“华夷共祖”。如果将这一构建放置在地理层面来看待的话就会发现,实际上汉人还构建了一套“天下秩序”,即以统治者的祖源可以追溯至“五帝”的夏朝至汉朝直接统治的“中国”为核心,周围是同样可以将族源或祖源追溯到“五帝”的“四夷”,而这一范围大致相当于在战国和秦汉时期逐渐流行的“九州”,其中例外的就是位于北方的匈奴;而在此之外,还有着其祖源或族源没有被纳入“五帝”世系的“夷外之夷”。由此,汉人心目中的“天下秩序”就是“中国”及其之外的“四夷”,以及之外的“夷外之夷”,这种“天下秩序”也影响了汉朝的“治边思想”。
秦汉时期“中国”的地理范围相当于长江以北的北方地区,同时当时“中国”之外的汉朝所统驭的“疆域”皆被视为“边地”,但居于“中国”与“九州”之间的“边地”的“四夷”通常被视为“内臣”,如: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治道二岁,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费以巨万计。蜀民及汉用事者,多言其不便。是时邛筰之君长闻南夷与汉通,得赏赐多,多欲愿为内臣妾,请吏,比南夷……司马长卿便略定西夷,邛、筰、冄、駹、斯榆之君皆请为内臣……”
汉人对于南越的态度则存在变化,这可能与对“九州”南界的认知有关。“九州”是否包括南越所在的岭南地区,在古代一直存在争议。孙正军认为唐宋时期关于岭南的九州分野存在多种认知,或认为岭南在九州之外;或认为岭南属荆州;或认为其属于扬州;或认为岭南分为三部分,分属扬州、荆州以及九州之外,且这四种知识在当时也都有一定的接受度。由此,之前的汉人对于岭南是否属于“九州”也应当存在不同认知。可能正是如此,最初曾经在原为“中国人”的南越太后的要求下,汉人同意南越内属,作为内诸侯,即“太后恐乱起,亦欲倚汉威,数劝王及群臣求内属。即因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于是天子许之……”。南越王也曾有着这样的认知,如之前“佗孙胡为南越王。此时闽越王郢兴兵击南越边邑,胡使人上书曰:‘两越俱为藩臣,毋得擅兴兵相攻击。今闽越兴兵侵臣,臣不敢兴兵,唯天子诏之。’”但《史记·西南夷列传》又载“(建元六年)蒙乃上书说上曰:‘南越王黄屋左纛,地东西万余里,名为外臣,实一州主也……’”,也即被视为“外臣”。尉佗的孙子尉胡上书的时间与唐蒙上书的时间差不多。后者则可能陈述的是一种汉人对现实的认知,而前者可能表达的是南越想通过自认为是汉朝的“内臣”而得到汉的支持,由此似乎更能反映汉人所希望的“理想”状态。
在西汉前中期,受到“中国”优越性以及“华夷之辨”的影响,对于出兵或者直接统治《史记》中记载的“中国”之外的“四夷”之地是存在排斥的,但到了汉武帝时期,至少在司马迁的记述中,汉廷不仅在这些地方设置郡县,甚至还主动进行教化,典型的就是文翁的故事,虽然这里被汉人视为“边”。这应当与这些“四夷”位于“九州”之内,从而被视为“内臣”存在密切的联系。由此可以认为,至少在汉代中期之后汉人的“治边思想”中,位于“九州”和“中国”之间的“边”是可以“郡县其地”进行直接管理的,而通常这些区域也被视为汉朝的“疆域”。
到了司马迁撰写《史记》的时代,“边地”虽然大都被“郡县其地”,但在汉人心目中,“边郡”与“内地”或者“中国”存在着差异,如“边民”在汉代一直受到“歧视”,虽然他们是编户齐民,与此同时,似乎内郡之人也不太愿意前往边郡。而且汉代还通常将来降的“蛮夷”安置在边地,使其不与内地之人相混淆,如《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居顷之,乃分徙降者边五郡故塞外(《正义》五郡谓陇西、北地、上郡、朔方、云中,并是故塞外,又在北海西南),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正义》以降来之民分置五郡,各依本国之俗,而属于汉,故言‘属国’也)”。
上述两者结合,在汉朝的政策中一方面“边地”“四夷”与“中国”唇齿相依,都属于汉朝的“疆域”,但另一方面两者又存在差异,即《盐铁论》卷9所记载的“大夫”言论,即“大夫曰:‘中国与边境,犹支体与腹心也。夫肌肤寒于外,腹肠疾于内,内外之相劳,非相为赐也!唇亡则齿寒,支体伤而心憯怛。故无手足则支体废,无边境则内国害。昔者,戎狄攻太王于邠,踰岐、梁而与秦界于泾、渭,东至晋之陆浑,侵暴中国,中国疾之。今匈奴蚕食内侵,远者不离其苦,独边境蒙其败。诗云:‘忧心惨惨,念国之为虐。’不征备,则暴害不息。故先帝兴义兵以征厥罪,遂破祁连、天山,散其聚党,北略至龙城,大围匈奴,单于失魂,仅以身免,乘奔逐北,斩首捕虏十余万。控弦之民,旃裘之长,莫不沮胆,挫折远遁,遂乃振旅。浑耶率其众以降,置五属国以距胡,则长城之内,河、山之外,罕被冦菑。于是下诏令,减戍漕,宽繇役。初虽劳苦,卒获其庆’”。这段文字实际上展现出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即为了防御“外夷”,而不得不将“中国”的资源用于“边地”,甚至可以主动出击,但同时一旦“外夷”的威胁消失,那么就需要“减戍漕,宽繇役”,不再“疲敝中国”。因此,在“大夫”心目中,虽然“边地”与“中国”存在差异,但希望通过投入资源“守边”甚至主动进攻,从而达成“中国”的安宁。
同时在《盐铁论》中“文学”将“边”与“中国”相对,反对因“边”而“劳中国”,如“文学曰:‘边郡山居谷处,阴阳不和,寒冻裂地,冲风飘卤,沙石凝积,地势无所宜。中国,天地之中,阴阳之际也,日月经其南,斗极出其北,含众和之气,产育庶物。今去而侵边,多斥不毛寒苦之地,是犹弃江皋河滨,而田于岭坂菹泽也。转仓廪之委,飞府库之财,以给边民。中国困于繇役,边民苦于戍御。力耕不便种籴,无桑麻之利,仰中国丝絮而后衣之,皮裘蒙毛,曾不足盖形,夏不失复,冬不离窟,父子夫妇内藏于专室土圜之中。中外空虚,扁鹊何力?而盐、铁何福也?’”。
不过,从《盐铁论》中的其他论述来看,“文学”实际上也不是完全反对“治边”的,如“文学曰:‘古者,天子之立于天下之中,县内方不过千里,诸侯列国,不及不食之地,《禹贡》至于五千里;民各供其君,诸侯各保其国,是以百姓均调,而繇役不劳也。今推胡、越数千里,道路回避,士卒劳罢。故边民有刎颈之祸,而中国有死亡之患,此百姓所以嚣嚣而不黙也。夫治国之道,由中及外,自近者始。近者亲附,然后来远;百姓内足,然后外。故群臣论或欲田轮台,明主不许,以为先救近务及时本业也。故下诏曰:‘当今之务,在于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公卿宜承意,请减除不任,以佐百姓之急。今中国弊落不忧,务在边境。意者地广而不耕,多种而不耨,费力而无功,《诗》云:‘无田甫田,维莠骄骄。’其斯之谓欤’”,其中“文学”在反对对外用兵的同时,强调“夫治国之道,由中及外,自近者始”,并通过“近者亲附,然后来远”,也即强调首先应当通过“中国”的治理,使得“四夷来附”,由此就可以在不“劳中国”的情况下“外”,这应被视为“治中守边”的思想,而不是不重视“守边”。
因此,从本质上,“大夫”和“文学”都强调的是以“中国”为本,且也都非常重视 “边地”和“四夷”在“守边”中的作用,即都希望“守在四夷”,只是双方的具体策略或者侧重点存在差异而已。
与此同时,“中国”“四夷”之外的“夷外之夷”则不被重视,被视为“外臣”,他们的所在通常不会被视为“边”,如朝鲜,《史记·朝鲜列传》“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辽东太守即约满为外臣,保塞外蛮夷,无使盗边……”。在这里需要讨论的就是匈奴,司马迁在《史记》中通过将匈奴的族源与五帝联系起来从而将其纳入“四夷”,但一方面其在“九州”之外,另一方面将匈奴纳入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秩序”,只是司马迁的一种理想。在西汉初期,华夏和匈奴存在着“夷夏并尊”的华夷格局。随着汉武帝反击匈奴和广开三边,除了“匈奴”以外的“三夷之地”,都逐渐大规模设置了郡县。对于北方的匈奴,随着汉武帝对匈奴发起的一系列战争,华夏和匈奴之间的“夷夏并尊”被打破。在多次击败匈奴之后,汉廷并未考虑将其视为“内臣”,只是曾有人考虑将匈奴视为外臣,如《史记·匈奴列传》载:“初,汉两将军大出围单于,所杀虏八九万,而汉士卒物故亦数万,汉马死者十余万。匈奴虽病,远去,而汉亦马少,无以复往。匈奴用赵信之计,遣使于汉,好辞请和亲。天子下其议,或言和亲,或言遂臣之。丞相长史任敞曰:‘匈奴新破,困,宜可使为外臣,朝请于边’……”。可能正是如此,因此即使后来匈奴臣服于汉朝,但汉廷也未“郡县其地”。因此,与被视为紧邻“中国”的“四夷”的其他“三夷”不同,司马迁虽然在理念上希望将匈奴视为“四夷”之一,但在实际情况中,匈奴实际上一直被汉人视为“夷外之夷”。由此,在北方,汉朝实际上并不拥有真正意义上的“四夷”,由此也就难以达成“守在四夷”的目的。
在汉人看来,对“四夷”和“夷外之夷”的征伐,都应基于正当的理由,且从各种记载来看,汉朝的士大夫往往不支持对“四夷”的肆意征讨,典型的就是对王莽对外征伐的态度。《汉书·王莽列传上》记述了王莽对外的各种“功绩”:“莽既致太平,北化匈奴,东致海外,南怀黄支,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将平宪等多持金币诱塞外羌,使献地,愿内属……事下莽,莽复奏曰:‘太后秉统数年,恩泽洋溢,和气四塞,绝域殊俗,靡不慕义。越裳氏重译献白雉,黄支自三万里贡生犀,东夷王度大海奉国珍,匈奴单于顺制作,去二名,今西域良愿等复举地为臣妾,昔唐尧横被四表,亦亡以加之。今谨案已有东海、南海、北海郡,未有西海郡,请受良愿等所献地为西海郡。臣又闻圣王序天文,定地理,因山川民俗以制州界。汉家地广二帝、三王,凡十三州,州名及界多不应经。《尧典》十有二州,后定为九州。汉家廓地辽远,州牧行部,远者三万余里,不可为九。谨以经义正十二州名分界,以应正始。’奏可”。但隗嚣在起兵反王莽的盟书中提到王莽“既乱诸夏,狂心益悖,北攻强胡,南扰劲越,西侵羌戎,东摘濊貊。使四境之外,并入为害,缘边之郡,江海之濒,涤地无类”,显然在这一盟书中,王莽那些对外的功绩,成为其罪状之一。
还有就是班固在《后汉书·班勇列传》中虽然表达了对班勇“通西域”的支持,但从记载来看班勇也没有提到要出兵西域,而只是要求在那里设置校尉、屯田,且强调这一举措“无财费耗国之虑”,而这显然针对的是反对重开西域的人所提出“朝廷前所以弃西域者,以其无益于中国而费难供也”,而背后的思想基础应是“不以蛮夷而劳中国”。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汉人对自己所应直接控制的地理范围有着明确的认知,即“九州”之内的“中国”和“四夷”,其中“中国”为根本,对周围“四夷”所在的“边地”虽然存在一定的“轻视”,但同时又常依赖,认为“中国”与“边地”唇齿相依,希望“守在四夷”;而对“四夷”的征伐,基本持反对的态度。
三、唐朝:王朝“疆域”的维系与治边思想的稳定
唐朝“中国”的范围已经扩大到大致相当于“九州”,且唐人同样认为“中国”相对于“四夷”的“优越”是由“地理位置”决定的,由此“边”也就成为隔绝“中国”和“四夷”的界限。与此同时,由于“中国”的范围是有限的,并未随着唐代“疆域”的扩展而扩展,由此唐朝的“边”在地理位置上也就居于“中国”“九州”的边缘及其之外,且会随着唐朝“疆域”的扩展而扩展。需要强调的就是,由于此时的“中国”与“九州”的地理范围基本一致,因此也就基本不存在“中国”与“夷外之夷”之间的“四夷”,由此对于唐人而言“四夷”实际上代表的基本是“夷外之夷”。
唐朝“治边思想”的核心依然源自“华夷之辨”,由此在具体政策上坚持“不以蛮夷而劳中国”,对此杜佑在《通典》卷一百八十五《边防》中有着系统性的论述,即“覆载之内,日月所临,华夏居土中,生物受气正。其人性和而才惠,其地产厚而类繁,所以诞生圣贤,继施法教,随时拯弊,因物利用。三五以降,代有其人。君臣长幼之序立,五常十伦之教备,孝慈生焉,恩爱笃焉。主威张而下安,权不分而法一。生人大贵,实在于斯。昔贤有言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诚谓削厚为薄,散醇为醨。又曰:古者人至老死不相往来,不交不争,自求自足。盖嫉时浇巧,美往昔敦淳,务以激励勉其慕向也。然人之常情,非今是古,其朴质事少,信固可美,而鄙风弊俗,或亦有之。缅惟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有居处巢穴焉,有葬无封树焉,有手团食焉,有祭立尸焉,聊陈一二,不能遍举。其地偏,其气梗,不生圣哲,莫革旧风,诰训之所不可,礼义之所不及,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来则御之,去则备之,前代达识之士亦已言之详矣。历代观兵黩武,讨伐戎夷,爰自嬴秦,祸患代有。始皇恃百胜之兵威,既平六国,终以事胡为弊。汉武资文景之积蓄,务恢封略,天下危若缀旈。王莽获元始之全实,志灭匈奴,海内遂至溃叛。隋炀帝承开皇之殷盛,三驾辽左,万姓怨苦而亡。夫持盈固难,知足非易,唯后汉光武,深达理源。建武三十年人康俗阜,臧宫、马武请殄匈奴,帝报曰:‘舍近而图远,劳而无功;舍远而谋近,逸而有终。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有其有者安,贪人有者残。’自是诸将莫敢复言兵事,于戏!持盈知足,岂特治身之本,亦乃治国之要道欤!我国家开元、天宝之际,宇内谧如,边将邀宠,竞图勲伐。西陲青海之戍,东北天门之师,碛西怛逻之战,云南渡泸之役,没于异域数十万人。向无幽寇内侮,天下四征未息,离溃之势岂可量耶!前事之元龟,足为殷鉴者矣”,其中首先强调“中国”和“四夷”的诸多差异以及“中国”的优越性,由此中国对于四夷应当“来则御之,去则备之”,然后其论述了历史上因征伐“四夷”而导致衰落的王朝,同时还对那些“不以蛮夷而劳中国”的朝代的统治者给予了褒扬;最后,对唐代前中期征伐“四夷”的行为进行了反思,“前事之元龟,足为殷鉴者矣”。
在这一思想下,除非国力强盛且受到“四夷”的威胁,或者有着正当的理由,唐人往往会强调不应轻易出兵征伐“四夷”,如:
《旧唐书·刘祎之列传》载:“仪凤中,吐蕃为边患,高宗谓侍臣曰:‘吐蕃小丑,屡犯边境,我比务在安辑,未即诛夷。而戎狄豺狼,不识恩造,置之则疆场日骇,图之则未闻上策,宜论得失,各尽所怀。’时刘景仙、郭正一、皇甫文亮、杨思征、薛元超各有所奏。祎之时为中书舍人,对曰:‘臣观自古明王圣主,皆患夷狄。吐蕃时扰边隅,有同禽兽,得其土地,不可攸居,被其凭凌,未足为耻。愿戢万乘之威,且宽百姓之役。’高宗嘉其言”。得到高宗认可的刘祎之的观点,其实没有太多新鲜的地方,也就是希望不要轻易出兵,即“愿戢万乘之威”,从而减轻百姓的劳役之苦。
《旧唐书·陈子昂列传》中载陈子昂上书“臣闻道路云:国家欲开蜀山,自雅州道入讨生羌,因以袭击吐蕃。执事者不审图其利害,遂发梁、凤、巴蜒兵以徇之。臣愚以为西蜀之祸,自此结矣”,即其对主动出兵进攻生羌和吐蕃表示反对,理由就是“臣闻乱生必由于怨。雅州边羌,自国初已来,未尝一日为盗。今一旦无罪受戮,其怨必甚;怨甚惧诛,必蜂骇西山;西山盗起,则蜀之边邑,不得不连兵备守;兵久不解,则蜀之祸构矣。昔后汉末西京丧败,盖由此诸羌。此一事也。且臣闻吐蕃桀黠之虏,君长相信,而多奸谋。自敢抗天诛,迩来向二十余载,大战则大胜,小战则小胜,未尝败一队,亡一夫。国家往以薛仁贵、郭待封为虓武之将,屠十一万众于大非之川,一甲不返。又以李敬玄、刘审礼为廊庙之器,辱十八万众于青海之泽,身囚虏庭。是时精甲勇士,势如云雷,然竟不能擒一戎,馘一丑,至今而关、陇为空。今乃欲以李处一为将,驱憔悴之兵,将袭吐蕃,臣窃忧之,而为此虏所笑。此二事也”,也就是将对“四夷”的战事与王朝的兴衰联系了起来,且更是进而强调“臣窃观蜀为西南一都会,国家之宝库,天下珍货聚出其中。又人富粟多,顺江而下,可以兼济中国。今执事者乃图侥幸之利,悉以委事西羌。地不足以富国,徒杀无辜之众,以伤陛下之仁,糜费随之,无益圣德,又况侥幸之利,未可图哉!此五事也”,也就是“中国”不要贪图“地不足以富国”的“四夷之地”,且通过举出史实来强调“以蛮夷而劳中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唐人有些时候会强调治边以德,除了前文所引杜佑的论述之外,再如《新唐书·韦宙列传》载“子宙,推荫累调河南府司录参军……卢钧节度太原,表宙为副。是时,回鹘已破诸部,入塞下,剽杀吏民。钧欲得信重吏视边,宙请往。自定襄、雁门、五原,绝武州塞,略云中,逾句注,遍见酋豪,镌谕之。视亭障守卒,增其禀。约吏不得擅以兵侵诸戎,犯者死,于是三部六蕃诸种皆信悦”。
与此同时,一方面理论上长期延续的“华夷之辨”,使得唐人将“边”作为华夷之间的界限,另一方面,当面对现实问题时,唐人需要通过“边”来防御“四夷”,由此不得不重视“边”的防御问题。这点从唐代在沿边普遍设立有“总管府”“节度使”“经略使”等就能看出,再如《唐大诏令集》收录的武德元年九月《修缘边障塞诏》载“城彼朔方,周朝盛典。缮治河上,汉室宏规。所以作固京畿,设险边塞,式遏寇虐,隔碍华戎。自隋氏季年,中夏丧乱,黔黎凋尽,州城空虚。突厥因之,侵犯疆场,乘间幸衅,深入长驱,侵暴滋甚,莫能御制。皇运已来,东西征伐,兵车屡出,未遑北讨。遂令胡马再入,至于泾渭,蹂践禾稼,骇惧居民。丧失既多,亏废生业。朕分命师,旅挫其锋锐,频获名王,每夷渠帅。然而凶狡不息,驱侵未已。御以长算,利在修边。其北道诸州,所置城寨,粗已周遍,未能备悉。今约以和通,虽云疲寇,然蕃情难测,更事修葺,佥曰宜之。朕以板筑之功,方资力役,畚锸之用,兴发且多,念彼劬劳,用深怵惕。加以普给优复,诏书始下。旋即科召,有若食言,百姓将疑,谓予不信。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丑虏凭凌,实为民患。其城寨镇城,须有修补,审量远近,详计功力,所在军民,且共营办。所司具为条式,务使成功,宣示闾里,明知此意”,在将“边塞”作为隔绝“华戎”的措施的基础上,强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也即所谓的“守中治边”,这也应是唐高祖下令修筑缘边障塞的理论基础。
同样,唐人也会对“四夷”之人进入内地加以限制,如《唐会要》载“大中五年二月勅,边上诸州镇,送到投来吐蕃、回鹘奴婢等,今后所司勘问了,宜并配岭外,不得隶内地”。
也正是在这一思想下,因此在“四夷”之地通常不设置与内地一样的州县,而只设有羁縻府州。甚至那些内属的“四夷”,通常也被安置在“边地”,同时设置羁縻州进行管理。即《新唐书·地理志七下》所载,“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着于令式。今录招降开置之目,以见其盛。其后或臣或叛,经制不一,不能详见。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隶关内道者,为府二十九,州九十。突厥之别部及奚、契丹、靺鞨、降胡、高丽隶河北者,为府十四,州四十六。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之别部及龟兹、于阗、焉耆、疏勒、河西内属诸胡、西域十六国隶陇右者,为府五十一,州百九十八。羌、蛮隶剑南者,为州二百六十一。蛮隶江南者,为州五十一,隶岭南者,为州九十三。又有党项州二十四,不知其隶属。大凡府州八百五十六,号为羁縻云”。刘统在《唐代羁縻府州研究》一书中对唐代的羁縻州的制度和分布等进行了详细的考订 刘统:《唐代羁縻府州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虽然如刘统所述,唐代也存在羁縻州转为正州的现象,但主要就是关内道北部的灵州和夏州境内的六胡州,以及岭南道的某些州,总体数量不多。
总体而言,虽然在今人看来唐朝的“疆域”广大,但从唐人的视角来看,广大的只是用于防御“中国”的“边”,而这些“边”与“中国”之间是由“障塞”等隔离开来;由此,唐人实际上也坚持的是“守在四夷”的策略,且强调“不以夷狄先诸夏”,与汉人相比并没有本质区别。
四、清朝:中国古代治边思想向现代转型与现代中国的诞生
清朝中期扩展中国的地理范围之后,清朝的“中国”涵盖的地理范围有传统的“九州”和今人所谓清朝“疆域”两种,因此清人存在两种对“边”的认知,具体而言就是传统的“中国”与“四夷”和扩大后的“中国”与“夷外之夷”之间的“边”。
虽然清廷在一些场合中强调“华夷一体”,但其在很长时间内实际上依然秉持传统的“华夷之辨”,这点在雍正的《大义觉迷录》中就可以看出。由此,清人也就继承了传统的通过“边”隔绝“华夷”的思想,如《世祖章皇帝圣训》卷五“上谕厄鲁特部落巴图鲁台吉土谢图、巴图鲁戴青等曰:分疆别界,各有定制,是以上不凌下,下不侵上,古帝王统御之常经也……番夷在明时属蒙古纳贡者,即归蒙古,如为明所属者,应隶中国为民,与蒙古又何与焉。其汉人、蒙古所定居址与夫贸易隘口详为察核,仍旧分定耕牧,毋得越境混扰,庶副朕抚绥之心,而尔等亦想永享其休矣”。
由此,清人在很长时间内都注重对边地可以起到隔绝作用的建筑的修建和维修,典型的就是明代“九边”长城在清代被长期维护,同时清人还在东北修筑柳条边,在青海新建了长城等,对此前人多有研究,在此不再赘述。
可能由于清人自身源自“四夷”,因此不如前朝那么强调“不以蛮夷而劳中国”,但偶尔在文本之中也能窥视到清人实际上也有着这样的思想,如《圣祖仁皇帝实录》“鄂罗斯察汉汗遣使进贡。大学士等将鄂罗斯进贡奏章繙译进呈。上曰:鄂罗斯国,人材颇健但其性偏执,论理亦多胶滞,从古未通中国,其国距京师甚远……总之中国安宁,则外衅不作。故当以培养元气,为根本要务耳”,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到“不以蛮夷而劳中国”,但“总之中国安宁,则外衅不作。故当以培养元气,为根本要务耳”显然表达的是相近的意思。
与此同时,清人也持有“守在四夷”的思想,清初的胡渭在《禹贡锥指·略例》中在论述“五服”时就提到:“四海之内,分为九州。九州之内,制为五服,以别其远近。甸、侯、绥为中国;要、荒为四夷,所谓‘弼成五服,至于五千’者是也。五服之外,尚有余地,亦在九州之域,所谓‘外薄四海,咸建五长’者是也。九州之外,夷狄戎蛮之地,不登版图,不奉正朔,王者以不治治之,是为四海。此《禹贡》五服、九州、四海之名义也。宋儒见他书所称四海有以水言者,遂一切拨弃古训,以四海为海水,四夷为外国。殊不知《禹贡》九州之内,自有中国蛮夷之别。甸、侯、绥三服则壤成赋之区,名曰中邦。要、荒二服,为夷为蛮。沈尹戌曰:天子有道,守在四夷。仲尼曰: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即其地也。不然,郯子岂外国之君长,而大荒绝域亦安能为天子守耶!”虽然胡渭论述的是“九州”之内的“中国”和“华夷”以及“守在四夷”,但这说明这一思想直至清初依然流传。基于此,当清代中期将“九州”“中国”的范围扩展到清朝的“疆域”,同时传统的“中国”等同于传统的“九州”的时候,那么西藏、蒙古以及西域等也就被视为“四夷”,由此清朝也就可以达成“守在四夷”。
关于“守在四夷”的“治边思想”,在文献中也能看到一些具体的事例,如《仁宗睿皇帝实录》载:“谕军机大臣等,长麟奏,筹议青海蒙古地方安设卡伦,诸多未便,所见甚是。蒙古王公扎萨克,本为中国藩卫。若以内地之兵,转为外藩防守,不特于理不顺,亦于体制非宜。且以内地官兵,前往蒙古地方安设卡伦,必须踰越番境,更属孤悬,鞭长莫及……”,其中将蒙古视为中国的“藩卫”,即“守在四夷”,且同时强调不能用中国之兵为“四夷守”,即“不以蛮夷而劳中国”。
再如《宣宗成皇帝实录》载:“又谕,富呢扬阿奏,官兵捦斩着名首贼,河南番族缚献逃匪,边境肃清一摺,已明降谕旨,加恩奖赏矣。此次河北贼匪,经官兵捦斩多名,认出着名首犯,并由河南番族缚献逃匪,各番咸知儆畏,边境业已肃清……另摺奏,德勒克族番禀请内附,此次既打仗出力,自应准其内附,已有旨如所请行矣。但内附之后,必须妥为抚辑,驾驭得宜,方可收守在四夷之效。着该督会同青海大臣,悉心筹议,毋贻后患,将此谕令知之”,此处将青海的“蕃部”视为拱卫“中国”的“四夷”。
需要说明的就是,与在“中国”和“夷外之夷”之间缺乏“四夷”的唐朝不同,经过康雍乾时期的一系列战争,清人的“天下秩序”与汉朝类似,即以传统的“九州”“中国”为“天下”的核心,其外是扩大后的“中国”“九州”之内的“四夷”,再之外就是“夷外之夷”,由此清人也就与汉人一样,可以真正实践“守在四夷”的治边策略。具体而言就是,清人采取了各种措施巩固其对传统“九州”“中国”之外和扩大后的“中国”之内各区域的统治,如移民、屯田、协饷等,甚至不惜耗费大量财务物力和军力来维护这些地区的稳定。
但需要注意的就是,在清代后期之前,在“四夷”之地,清廷并没有设立与内地一样的省,甚至也极少设立府州县,而采取的是“因地制宜”的统治策略,这点以往也多有研究,这点不再展开。作为对比的就是,对于传统“九州”和“中国”之内的“夷地”,就清代而言,主要是西南地区的“苗疆”“夷地”,虽然清廷不断采取各种措施通过“边”维持其与“中国”之间的隔绝,如《宣宗成皇帝实录》载:“四川总督鄂山等奏,筹议善后章程十条,下部议……一、划清界址。应准明立石碣,清溪以阿吾为界,峨边以木城冈为界,越巂以马日摃为界,不许汉民搀入,亦不许夷人私行招种。界内零星汉户,一律查明迁出”。但不能忽视的就是,从清初开始就在这些地区不断推行“改土归流”,建立府州县,“郡县其地”,同时还努力将这些区域的各族纳入“编户齐民”“视同汉人”,如《世宗宪皇帝实录》载:“兵部议覆,川陕总督岳钟琪条奏川省苗疆善后事宜……一、并改流。近卫者归卫管辖,近营者归营管辖,并择番苗之老成殷实者,立为乡约保长,令其约束……一、苗民既知向化,即与齐民无异,令该管流官,一体编入保甲,互相稽查。”《高宗纯皇帝实录》载:“贵州古州镇总兵哈尚德奏,查阅臣标三营,虽并无缺额,惟营伍尚未整顿,自应督饬操练。查新疆各丁,均系内地游手之徒,远来应募,若盛夏骤加整理,恐致辞粮逃避。当于循循训练中,俾底娴熟。再臣自蜀回黔,见新疆之苗,亦渐知向化,不独内地之苗,与汉民无异也。”
甚至在清人看来,有些地区的夷人经过教化之后,与“汉人”已经逐渐没有区别,如《鹿洲初集》卷一《论边省苖蛮事宜书》:“楚蜀滇黔两粤之闲土民杂处,曰苗、曰猺、曰獞、曰犵狫,皆苗蛮之种类也。其深藏山谷不籍有司者为生苗,附近郡邑输纳丁粮者为熟苗……可以改土为流,即将土地人民归州县官管辖,勿许承袭,并土民有不甘受土司毒虐愿呈改土籍为汉民者,亦顺民情改归州县……至山中生苗,责成附近土司招徕向化,一体恩抚,如此数年之闲,生苗可化为熟苗,熟苗可化为良善。不特五六省地方享宁静和平之福,而自唐虞以来仅传七旬舞干一格者,至我皇上而悉为衣冠礼义户口贡赋之区,此日之尧舜贤于唐虞远矣。”由此,不仅各种苗民都被认为可以教化,而且还认为其被教化之后也就可以称为汉民。
由此,可以看到,清人对于传统“中国”之内的“夷”,与扩大后的“中国”和传统“中国”之间的“四夷”有着明显不同的态度,由此也就形成了不同的“治边思想”。具体来说,对于前者,目的在于通过各种措施“郡县其地”,教化其民,由此最终其与“中国”也就并无二致,两者之间“边”也就会逐渐消失。对于后者目的在于达成“守在四夷”,虽然清廷确实也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来强化对“四夷”的统治,但由于受到“不以蛮夷而劳中国”思想的影响,这里依然不被视为“根本”,因此对于这里的土地和人民依然存在着轻视。
不过,随着清末传统的皇朝和“中国”向作为现代国家的“中国”的逐渐转型,清人逐渐开始有了现代国家的意识,意识到“领土”对于现代国家的重要性,由此也开始反思传统的“守在四夷”的治边思想,如《德宗景皇帝实录》载:“(光绪十六年)庚申,策试天下贡士夏曾佑等三百八人于保和殿。制曰:朕寅绍丕基,于今十有六载。仰荷昊苍眷佑之隆,慈圣教育之笃……汉武帝北筑朔方,西戍乌垒,一时匈奴震慑,而中国亦为之虚耗。光武拒西域都护之请,徙幽并边人于塞下,虽不劳中国以勤四夷,而未免示弱。防边之道,果以何者为善?”,在这段文字中,光绪帝已经对“不劳中国以勤四夷”的传统“治边思想”提出了质疑,且似乎已经将“四夷”看作为是“国家”的一部分。
当然,由于中国传统“天下秩序”的顽固性,因此对于“边”的传统认知以及随之而来的“治边思想”的转型是比较缓慢的。但在光绪帝提出这样的疑问之前,由于清末的“边疆危机”,众多朝臣实际上在对于“边”的定位方面已经存在争议,其中一些朝臣已经萌发了关于“边”的现代意识,这点在关于“塞防”和“海防”的争论中就有所展现。
如“海防”的代表者李鸿章在1874年呈递的《筹议海防折》中谈及当时清廷财政的问题时提到“一、原奏筹饷一条。近日财用极绌,人所共知。欲图振作,必统天下全局,通盘合筹,而后定计。新疆各城自乾隆年间始归版图,无论开辟之难,即无事时,岁需兵费尚三百余万,徒收数千里之旷地,而增千百年之漏厄,已为不值。且其地北邻俄罗斯,西界土耳其、天方、波斯各回国,南近英属之印度,外日强大,内日侵削。今昔异势,勉图恢复,将来断不能守。屡阅外国新闻纸及西路探报,喀什、噶尔回酋,新受土耳其回部之封,并与俄、英两国立约通商,是已与各大邦勾结一气,不独伊犁久踞已也……曾国藩前有暂弃关外专清关内之议,殆老成谋国之见……俄英既免各怀兼并,中国亦不至屡烦兵力,似为经久之道。况新疆不复,肢体之元气无伤,海疆不防,则腹心之大患愈棘……”,显然李鸿章秉持的依然是传统的“天下秩序”,由此将新疆视为“中国”之外的“四夷之地”,因此在财政困难的时候,强调应当“不以蛮夷而劳中国”,进而可以放弃被他视为“四夷之地”的新疆。
而被作为“塞防”代表,但实际上应当是坚持“塞防”和“海防”并重的左宗棠则有着不同的认知,如在《覆陈海防塞防及关外剿抚粮运情形折》(光绪元年三月初七日)中他提出“高宗先平准部,次平回部,拓地二万里,北路之西,以伊犁为军府,南路之西以喀什噶尔为军府,当时盈廷诸臣颇以开边未已,耗斁滋多为疑,而圣意闳深,不为所动。盖立国有疆,制置方略,各有攸宜也……今若划地自守,不规复乌垣,则无总要可扼;即乌垣速复,驻守有地,而乌垣南之巴里坤、哈密,北之塔尔巴哈台各路均应增置重兵,以张掎角,精选良将,兴办兵屯、民屯,招徕客土,以实边塞”“谕旨,中国不图规复乌鲁木齐,西北两路已属堪虞,且关外一撤,藩篱难保”在这些文字中,左宗棠显然已经不再将“新疆”视为“四夷之地”,而作为属于“中国”的一部分的“边”来看待,因而认为这里是不能轻易被放弃的。此后,在《遵旨统筹全局折》(光绪三年六月十六日)中他提出“窃维立国有疆,古今通义” “祖宗朝削平准部,兼定回部,开新疆,立军府之所贻也。是故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卫京师。西北臂指相联,形势完整,自无隙可乘。若新疆不固,则蒙部不安,匪特陕甘陕西各边时虞侵轶,防不胜防,即直北关山亦将无晏眠之日……”“朝廷威德,且剿且抚,无难挈旧有之疆宇,还隶职方”,不仅强调了新疆在国家边防中的重要性,而且“立国有疆”一句展现出他已经将新疆视为清朝疆域的一部分,而不是与“中国”相对的被认为会“劳中国”的“四夷之地”;且其中他更是提到“则改设行省,改郡县,事有不容已者,合无仰肯天恩,敕户兵两部……以便从长计议……”,这显然已经将新疆视为“中国”的一部分,即可以“郡县其地”。
当然这种转型还可以从传统的“天下秩序”中找到思想根源。大致而言,如前文所述,自古以来,在传统中就认为“九州”之内的“蛮夷”是可以“登版图”的,是可以教化的,是可以“郡县其地”的,由此最终这些“蛮夷”及其土地也就会不再“特殊”。而从清代前期开始,清廷有意识地扩展了“九州”和“中国”的范围,由此新疆等地作为扩展后的“中国”“九州”的一部分,也就顺理成章地可以被“郡县其地”。
总体而言,随着鸦片战争之后,清朝向现代“中国”的转型,原本被视为不同“文化”之间的区隔的“边”,转型为作为现代国家一部分的“边”,进而在传统的“天下秩序”下以“中国”为本的“守在四夷”“不以蛮夷而劳中国”的“治边思想”,在将“边”等同于“内地”且视为作为一个国家的“中国”的不可分割的领土的一部分之后,转型为现代的将对“边”的建设作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措施的“治边思想”。
五、结论
今天对“边疆”的认知以及由此产生的“治边思想”,并不仅仅建基于作为地理空间的“边”,而且还建基于现代国际秩序和国家领土之上;中国古代对“边”的认知以及由此产生的“治边思想”,同样不仅仅基于作为地理空间的“边”,而且还建基于王朝时期构建的“天下秩序”之上。由于中国古代的“天下秩序”在清末之前一直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因此使得王朝时期的“治边思想”也没有发生太多本质性的变化。
大致而言,中国古代的“治边思想”的核心实际上是两个既矛盾,又有一定关联的“原则”,即一方面要求“守在四夷”,另一方面又讲求“不以蛮夷而劳中国”。前者强调依赖“四夷”来守边;后者追求的是以“中国”的利益为核心,不希望在“四夷”之地投入太多的资源。之所以说两者存在矛盾,是因为如果要求“守在四夷”的话,那么必然要在“四夷”之地投入大量的“资源”,由此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劳中国”。更进一步的就是,有些时候,为了巩固对“四夷”的控制,甚至为了获取用于守边的“四夷”,王朝还会在“四夷”之地投入大量的兵力,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力和物力。之所以说两者存在联系,是因为,只有“守在四夷”,且王朝采取的政策恰当、实力强大,那么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可以使得“四夷”成为“中国”的有效屏障,从而达成“不以蛮夷而劳中国”。这两者在历史上都能找到正面和负面的例子,如汉武帝的拓边,在当时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达成了“守在四夷”的效果,但由于投入了大量资源,因此在汉武帝后期以及后代往往将这些行为评价为“疲敝中国”,从而作为“不以蛮夷而劳中国”的反面例证。
而这两个看似矛盾的原则实际上又都建基于传统的“天下秩序”之上。在传统的“天下秩序”中,“中国”为“天下”的核心,具有天然的优越性,而“四夷”则位于外围,天然的在各方面都无法与“中国”相比,由此达成两者之间隔绝的就是“边”。但对于王朝而言,由于不希望“四夷”入“中国”,希望将“四夷”阻挡在“边”外,那么由此必然会促使王朝一方面希望“守在四夷”,另一方面又希望“不以蛮夷而劳中国”。同时,对于王朝而言,“边”虽然位于“中国”和“四夷”之间,但由于不希望“四夷”入“中国”,因此理想状态下,“边”应当位于“中国”之外,虽然很多时候现实情况并不是如此。由于“边”的重要性,因此从历史来看,历朝实际上都非常重视“边”的统驭,采取了诸多政策,如移民、屯田、纳粟等,甚至还强调与当地“蛮夷”的“合作”。但与此同时,王朝时期对于“边”的认知与今天“领土国家”不同,具体而言,就是对于“九州”“中国”之外的“边”通常没有长期占有的意识,因此往往采取各种“羁縻”措施,而极少“郡县其地”,且通常在丢失后,也缺乏收复的意识。清末,随着传统“天下秩序”的瓦解,以及对现代国家及现代国家领土意识的接受,传统的通常被视为“四夷”之地的“边”也就被视为现代国家领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由此传统的“治边思想”也就被抛弃。
不过,还需要说明的就是,王朝时期,在“九州”“中国”之内同样也存在着“四夷”,且与“中国”之间也存在“边”,甚至这些“边”也发挥了区隔的作用。但在传统的“天下秩序”中,这些区域被视为“五服”中的荒服或者要服,也就与“九州”“中国”之外的“夷”和“边”存在本质区别。在这一“治边思想”下,这些“九州”“中国”之内的“四夷”,其地可以设置郡县,其人可以通过教化最终被纳入编户齐民,由此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之内的“边”也就逐渐淡化和消失;而这应当是清末在边疆建省,将“边”视为现代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传统思想的来源。
原文发表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2025年第2期。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80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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