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6 日晚间,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梦洁股份,证券代码:002397)对外披露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司第四大股东李建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规定窗口期后实施股份减持。根据公告明确内容,李建伟拟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20 万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伟直接持有梦洁股份 397589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重要股东,位列公司第四大股东。以 2026 年 2 月 26 日梦洁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 4.46 元 / 股测算,本次李建伟拟减持的 320 万股股份,对应最新市值约 1427.2 万元。公告同时作出合规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合规实施减持操作,且将在减持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与上市公司历年公告信息显示,李建伟是梦洁股份发展历程中的元老级核心人员,现年 62 岁的他,早年间便深度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与业务布局,历任湖南梦洁家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梦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核心管理职务,全程参与了公司从区域家纺企业向国内行业龙头、登陆资本市场的完整发展周期。2009 年 2 月至 2023 年 2 月期间,李建伟长期担任梦洁股份董事职务,任职时长长达 14 年,深度参与了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战略规划制定等核心事项,是公司早期发展与上市后运营的重要参与者。
值得市场重点关注的是,此次披露减持计划的李建伟,曾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正式行政处罚,留下了资本市场失信记录。2022 年 11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梦洁股份及包括李建伟在内的多名时任高管下发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仅仅一个月后,梦洁股份便对外披露了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监管部门全面查明,梦洁股份涉嫌违法的核心事实,主要包括相关行为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关联交易,且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该事先告知书披露的处罚方案,湖南证监局拟对梦洁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姜天武、时任董事李建伟等 5 名高管人员合计处以 400 万元的罚款,其中,针对李建伟的处罚内容为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的罚款。该处罚事项也成为梦洁股份上市后,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性问题收到的较为重大的监管处罚之一,相关事项曾引发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专项关注问询,对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与投资者信心造成了阶段性影响。
除此之外,李建伟还曾深度参与梦洁股份上市后最为关键的控制权变更事项,其相关股权处置与表决权委托动作,也被市场普遍视为后续上市公司董事会内部矛盾加剧、新老实控人经营分歧公开化的重要背景。2022 年 8 月,梦洁股份原实际控制人姜天武,与李建伟、张爱纯、李菁等合计持股股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梦洁股份 10.19% 股份,以 3.85 亿元的总对价转让给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此同时,李建伟、李菁与受让方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金森新能源行使。
该笔交易完成后,金森新能源凭借直接持股与受托表决权,成为梦洁股份拥有最大表决权的持股主体,正式入主上市公司。但在此之后,梦洁股份董事会内部的矛盾持续发酵,新老股东之间在经营理念、战略规划、管理层任免等核心事项上的分歧逐步公开化,上市公司也多次因相关事项收到交易所的监管问询函,公司治理层面的波动也一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二级市场股价表现造成了阶段性影响。
从二级市场表现来看,在本次减持公告披露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梦洁股份股价已出现小幅回调。截至 2026 年 2 月 26 日 A 股收盘,梦洁股份报收 4.46 元 / 股,当日下跌 2.19%,日内最低触及 4.45 元 / 股,对应上市公司总市值为 33.3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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