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晚,中船应急(300527.SZ)一纸公告打破了资本市场的平静。因2022年财报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自8月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应急”。这一消息背后,是一场持续数年的财务乱象,更是一家曾经的“应急装备龙头”从资本宠儿到ST股的坠落轨迹。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船应急的财务违规行为集中在2022年年报,核心问题直指收入确认与坏账计提两大会计环节。其一,公司对部分产品提前确认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利润总额虚增1298.15万元;其二,对部分应收债权坏账计提方法及账龄分类错误,多计提坏账准备584.12万元,导致利润总额少计584.12万元。两项合计,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虚增1.86%,利润总额虚增714.0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64%——这意味着,公司当年近四成的利润“业绩”系人为操纵。
监管层的处罚力度随之落地:中船应急被警告并罚款400万元,时任董事长唐勇(已离职)、总经理王小丰(现任董事长)、总会计师李应昌(已离职)分别被罚款70万元、60万元、60万元,合计处罚金额达590万元。值得警惕的是,这并非公司首次因财务问题被监管盯上。早在2023年9月,中船应急就因年报与业绩预告差异过大收到警示函;同年12月,又因收入确认及坏账计提问题再收警示函。连续两次“黄牌警告”未能阻止公司铤而走险,最终酿成“红牌罚下”的局面。
财务数据的失真,直接扭曲了中船应急的业绩真相。2022年,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后,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528.11万元,这是其2016年上市以来的首次年度亏损。2023年,业绩进一步恶化,全年亏损扩大至2.17亿元,同比暴跌3996%,相当于2022年亏损额的41倍。尽管2024年公司营收同比大增92.51%至11.61亿元,净利润扭亏为盈至864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仍亏损1614万元,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见实质性改善。
2025年一季度,公司业绩再度“变脸”:营业收入1.03亿元,同比下降26.46%;归母净利润亏损2470.76万元,同比下降113.39%。营收与利润的双重下滑,暴露了公司在财务造假之外,主营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出现严重危机。
诡异的是,在被ST的利空消息落地前,中船应急股价却走出了一波“逆市狂欢”。7月以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超30%,显著跑赢同期大盘。截至7月30日收盘,股价报12.51元/股,总市值123.46亿元。这种“利空出尽前的疯狂”,不禁让人联想到A股市场中常见的“末日轮”炒作——部分资金利用信息差或市场情绪,在公司被ST前突击拉升股价,吸引散户接盘。
事实上,中船应急的股价异动与其基本面严重背离。作为一家连续两年亏损、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企业,其123亿元的市值对应2024年扣非净利润,市盈率为负,市净率却高达5.6倍,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种估值泡沫的形成,既与市场对“应急产业”概念的盲目追捧有关,也折射出部分投资者对财务风险的漠视。
公开资料显示,中船应急创建于1967年,拥有武汉研发、北京营销、赤壁制造三大基地,是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注于应急保障装备、救援、预警及服务四大板块业务,曾被誉为“应急产业国家队”。然而,技术优势未能转化为管理优势,反而因财务造假沦为ST股,其教训堪称资本市场的典型案例。
从核心问题看,公司的财务造假并非孤立事件,而是长期治理失效的必然结果。时任管理层为粉饰业绩,不惜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操纵坏账计提等手段虚增利润,反映出内部控制的全面崩塌。而连续两次收到警示函后仍未整改,则暴露了公司对合规经营的漠视。这种“重业绩、轻合规”的短视行为,最终不仅导致公司信誉扫地,更让投资者蒙受损失。
根据公告,中船应急股票及可转债自7月31日停牌1天,8月1日起复牌并实施ST。按照规定,公司需在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但从目前情况看,即使12个月后申请摘帽,公司仍需解决主营业务亏损、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等根本问题。
对于投资者而言,中船应急的案例再次敲响警钟:财务指标是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核心,任何脱离真实业绩的股价炒作都是空中楼阁。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受损的,投资者可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截至目前,已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公开征集投资者维权,预计后续索赔规模或达数千万元。
编辑有话说
中船应急从“应急装备龙头”到“ST应急”的坠落,是一场由财务造假引发的悲剧,更是A股市场“重融资、轻监管”痼疾的缩影。公司连续两年财务违规、管理层集体失职,暴露出上市公司治理的深层缺陷;而ST前股价逆势暴涨,则反映出市场投机情绪仍在,投资者教育任重道远。监管层需进一步强化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态度,通过严刑峻法震慑违法行为;投资者则应擦亮双眼,远离“绩差股”“题材股”炒作,回归价值投资本源。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更多“中船应急式”的悲剧重演,让资本市场真正成为实体经济的“晴雨表”。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84530.html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