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上市委 2026 年 2 月 4 日的审议结果公告显示,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事项获通过,这家深耕高端智能装备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距离登陆资本市场仅一步之遥。然而,就在过会之后,围绕这家公司实控人认定合理性、历史出资规范性、信息披露真实性、审计机构独立性的一系列争议,却并未随着过会尘埃落定。截至 2026 年 2 月 14 日,时代商业研究院就相关问题向华汇智能发送的采访函件及致电问询,均未获得公司方面的正式回应。
在此次 IPO 审核过程中,华汇智能的实控人认定问题,成为北交所上市委首轮问询的核心焦点之一。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截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实控人为张思沅、张思友兄弟二人,二人合计支配公司 75.84% 的表决权,其中张思沅直接持有公司 48.57% 的股份,同时通过间接持股方式支配 18.59% 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弟张思友直接持有公司 8.67% 的股份。
看似清晰的控股权结构背后,却藏着一段耐人寻味的股权流转。招股书及问询回复文件显示,早在 2018 年 5 月,张思沅便以培养其子张耀城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为由,将其持有的华汇智能前身华汇有限 30% 的股权转让给张耀城,同时由张耀城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按照常规的企业传承逻辑,这次股权转让本应是张耀城接棒企业管理权的起点,然而后续的发展却完全偏离了这一初衷。2021 年 12 月与 2022 年 5 月,张耀城分两次将手中持有的 30% 股权悉数转回给张思沅,同时卸任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等全部核心职务,彻底退出了公司的股东序列。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张耀城持有公司 30% 股权、担任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的近四年时间里,华汇智能始终未将其认定为公司共同实控人。这一处理方式,直接引发了监管层的重点问询,北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张耀城入股与退股的背景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同时明确其股权退出是否构成公司实控人变更。
对此,华汇智能在问询回复中给出的解释是,张耀城虽曾持股比例超 5%、担任执行董事与总经理职务,但并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因此不构成共同控制权。公司进一步列举的依据包括,张耀城持股期间从未向股东大会提出过任何提案,历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均与张思沅、张思友保持一致,其实际岗位职责仅为总经办工作人员,并未介入公司核心经营决策。
但这一解释,却与当初股权转让的核心初衷形成了明显的逻辑矛盾。张思沅转让股权的核心理由,是培养张耀城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然而近四年时间里,张耀城不仅始终未能介入核心决策,甚至连实际经营管理都未参与,仅以挂名的方式担任核心职务,这一安排的合理性显然难以自洽。根据问询回复文件披露的履历信息,2016 年 10 月至 2024 年 9 月,张耀城在公司的任职仅为总经办助理、生产部 PMC 专员,即便在 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4 月挂名执行董事、总经理期间,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仍由张思沅全权负责。
事实上,这并非张思沅首次采用 “隐身幕后” 的股权安排。回溯公司的设立历史,华汇有限 2010 年 6 月设立时,工商登记的股东为张思友、杨鸿晶、陈君应三人,分别持股 50%、25%、25%,但其中张思友持有的 40% 出资份额,实际系为张思沅代持,这一代持关系直至 2015 年 6 月才通过股权转让完成还原。
而在代持安排的背后,公司设立初期还存在着明显的出资瑕疵问题。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2010 年 6 月 18 日,华汇有限设立时的 616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张思友向第三方借款垫付,而仅仅 5 天之后的 6 月 23 日,张思友便从华汇有限借出 616 万元,用于归还前述第三方借款。这种出资后短期内全额借出的操作,不仅暴露出公司设立初期资金管理的严重不规范,更值得关注的是,张思沅通过他人代垫出资、代持股份的安排,客观上与公司初始出资的合规风险形成了完全隔离,这也让市场对其此次让渡股权给其子却不赋予实际管理权的操作,产生了更多的质疑。
除了实控人认定与历史出资的合规争议,华汇智能的信息披露真实性,也因两份官方披露文件中的数据矛盾遭到市场质疑,而负责公司财务信披的核心人员的特殊履历,更让这一问题的关注度持续升温。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 “新型 30L 涡轮砂磨机” 研发项目的投入金额分别为 17.93 万元、61.13 万元,该项目已完成结项,同时公司明确表示,报告期内(2022 年至 2025 年前三季度)所有研发投入均全部计入研发费用,不存在任何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然而,在公司 2024 年 2 月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同一个研发项目的投入数据却出现了明显偏差:该项目 2022 年投入金额为 20.69 万元,较招股书披露数据多出 2.76 万元;2023 年 1-10 月的投入金额便已达到 66.17 万元,比招股书中披露的 2023 年全年投入金额,还要高出 5.04 万元。同一家公司、同一个研发项目,在两份向监管部门与公众披露的官方文件中,出现了无法匹配的投入数据,这一矛盾直接指向了公司信披质量的可靠性。

而负责公司财务体系与信息披露把关的财务负责人周伟,其特殊的任职履历,更是让市场对公司审计独立性产生了强烈的担忧。招股书披露的履历信息显示,周伟自 2022 年 9 月起便进入华汇有限担任财务负责人,至今仍负责公司的财务与信披相关工作;而在入职华汇智能的前一个月,周伟刚刚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离职,其在该所任职的岗位为项目经理,任职时间为 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仅短短 3 个月。更关键的是,此次华汇智能 IPO 项目的审计机构,正是周伟此前任职的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前审计机构项目经理,在离职次月便入职拟 IPO 企业担任财务负责人,这一安排是否会影响审计机构的执业独立性,是否存在 “自查自审” 的合规风险,同样成为了监管问询的重点。对此,华汇智能在问询回复中表示,周伟因审计工作出差频繁无法兼顾家庭,早有另寻发展的规划,其与公司实控人张思沅此前早已相识,公司因业务扩张需要聘请其担任财务负责人;同时公司强调,周伟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期间,并未参与过公司的审计项目,其离职后入职公司,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中介机构的执业独立性。
但值得注意的是,周伟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履历远不止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 3 个月,2010 年至 2022 年,其曾长期任职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一职,拥有十余年的审计行业从业经验。一位拥有十余年审计经验的专业人士,在审计机构任职仅 3 个月便离职入职拟 IPO 企业,且该机构正是企业 IPO 的审计机构,这一操作的合理性,仍有待市场的进一步检验。
对于拟登陆资本市场的企业而言,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 IPO 的核心底线,而实控人认定的清晰、历史出资的合规、审计机构的独立,更是保障上市公司质量的核心前提。华汇智能虽已顺利过会,但围绕其的一系列合规争议,仍需要公司给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与回应,而资本市场也终将用自己的规则,给出最终的答案。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124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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