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重庆某三甲医院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医疗事件:一名患有罕见病的2岁患儿在注射单价31000元的进口特效药剂后,不仅未出现预期疗效,反而出现持续高烧症状。家长事后查看药品包装发现,该药剂的有效期显示已过期15天,而涉事护士竟称“药剂冷藏得当,过期几天不影响药效”。
据患儿母亲王女士回忆,孩子因患罕见的神经节苷脂沉积病,每月需注射一次进口“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维持生命。12月10日上午,她在护士站目睹护士从冷藏柜取出药剂时,包装上的有效期标注为“2025年11月25日”。“我当时就提出质疑,但护士说医院药品管理严格,可能是印刷错误,还当着我的面扫码确认‘在有效期内’,我才勉强同意注射。”王女士声音颤抖地说。
注射后3小时,患儿开始持续高烧至39.8℃,伴随抽搐症状。急诊检查显示,患儿体内药物浓度仅为正常水平的37%,而血液中检测出微量降解产物。“医生私下告诉我,不排除药剂失效导致的不良反应。”王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涉事护士在电话中承认“可能拿错了批次”,但坚称“药剂储存温度始终控制在2-8℃,药效不会受影响”。
记者调查发现,该医院药剂科2025年第三季度曾因“冷链记录不全”被卫健委通报整改。一位不愿具名的药师透露,医院为节省成本,对近效期药品(有效期不足30天)通常采取“优先使用”策略,“有时为避免浪费,会让护士口头确认‘药效尚可’后继续使用”。
涉事药企赛诺菲中国区回应称,该批次药品确于2025年11月25日到期,且“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使用过期药品”,并强调其药品需严格冷链运输,过期后降解产物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目前,重庆市药监局已对涉事医院启动调查,封存同批次剩余的12支药剂。

事件曝光后,#3万一针过期药注射患儿#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阅读量超5亿。有网友愤怒质问:“3万1支的天价药,连基本的效期管理都做不到?”也有家长分享类似经历:“上次孩子输液发现药品浑浊,护士居然说‘摇一摇就好了’。”
医疗律师张新年指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117条,使用过期药品可处10-50万元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责。更令人揪心的是,患儿家长透露,该药剂全国库存紧张,重新调配至少需要等待21天,“孩子的治疗已经被迫中断,每一天都在煎熬”。
这场事件撕开了医疗系统药品管理的漏洞:当“成本控制”遇上“生命至上”,天平究竟该如何倾斜?截至发稿,涉事医院仍未公开药品管理流程的具体问题,而患儿的后续治疗方案至今悬而未决。这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对整个医疗行业安全底线的拷问——当救命药变成“风险药”,我们还能信任什么?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118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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