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雅安市宝兴县,一名男子因误以为玉米地里有野生动物偷吃庄稼而举枪射杀,结果意外击中了自己的母亲。该男子名叫高某,现年55岁。去年9月3日,他在自家玉米地发现玉米秆晃动,并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便拿出私藏的射钉枪进入玉米地进行射击。枪响后,他听到痛苦的叫喊声,跑过去发现被击中的竟是正在除草的母亲唐某,子弹击中了她的右大腿。随后,高某和家人将母亲送往医院救治,在途中丢弃了持有的枪支。

去年11月,高某被提起公诉。近日,宝兴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宣判。法院认为,高某违反枪支管理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同时,他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导致一人受伤,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最终,法院判决高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在遇到野生动物侵害人身或财产安全时,应向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处理,依法采取适当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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