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正式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了爆发式增长。数据显示,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突破1600万辆,在国内新车销量中的占比已超过一半。然而,随着早期投入使用的车辆进入老化期,动力电池容量逐渐衰减,废旧动力电池的产生量正以惊人的速度攀升。行业预测显示,到2030年,我国当年废旧动力电池的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在这一庞大的数字背后,如果缺乏有效的回收管理,不仅将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更可能引发严峻的环境污染风险。面对这一挑战,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祭出了“车电一体报废”的重拳,从源头上切断了废旧电池非法流失的渠道。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将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应对即将到来的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潮,确保每一块电池都能“有迹可循”。在全渠道方面,包括电池的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方面进行规范管理,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防止出现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在全链条方面,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责任义务。在全生命周期方面,加强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对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新规将有效遏制非法拆解等不规范行为,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另一方面,新规将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同时,新规的实施也将对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产生影响。企业需要加强产品生态设计,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建立健全回收服务网点,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信息共享与协同。
截至发稿,《管理办法》已正式发布,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实施准备工作。对于新规的实施效果和产业发展情况,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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