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郑州的郭女士拆开刚收到的京东快递时,没料到这个装着湿纸巾的包裹,会成为吞噬她80多万元积蓄的“陷阱”。包裹里那张印着“京东新春回馈盛典”的中奖券,刮开后显示的“榨汁机、五常大米、现金红包”三重豪礼,最终将她拖进了刷单返利的诈骗漩涡。日前,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给出结果:为诈骗团伙寄送涉诈包裹的快递员方某和快递站经理黄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获刑7个月和9个月。

“当时一看是京东的快递,还印着支付宝、美团这些大平台的标识,根本没多想。”郭女士向记者展示的涉诈奖券上,醒目的“京东家电中奖券”字样下方,支付宝二维码旁标注着“扫描联系客服兑换三重豪礼”。作为京东的常客,她习惯性地用支付宝扫描了二维码,随即被拉进一个名为“京东福利兑换群”的聊天群组。
群内“客服”很快发来“任务”:为一款音乐App刷单,只需支付502元听音乐就能返利600元。“刚开始觉得是京东合作的活动,流程简单还能赚钱。”郭女士回忆,首笔任务的顺利返利让她放下戒心,紧接着群里的“导师”开始引导她参与更高等级的任务,从购买京东E卡到直接转账,金额越来越大。仅购买京东储值卡一项,她就先后投入22.2万元,这些卡片被“工作人员”核销后转化为所谓的“等级积分”,承诺累计到一定数额即可高额返现。
当郭女士分4次将58.5万元现金转入对方指定账户后,“导师”仍要求她继续转账。这时她才发现,之前承诺的返现始终无法兑现,联系客服也已被拉黑。截至4月11日报警时,郭女士累计投入811487元,仅收到10331.29元返利。更让她崩溃的是,其中大部分钱是在“导师”的引导下,从多个网贷平台借来的。
郑州警方接到报案后,顺着快递包裹的物流信息迅速锁定了位于武汉的一家京东物流营业部。警方调查发现,给郭女士寄送包裹的快递员方某,以及该营业部经理黄某某,早已明知这些包裹内的“中奖券”是诈骗工具,却为了提成持续代发。
一审判决书披露的细节令人咋舌:今年3月14日,一名男子通过微信联系黄某某,提出要发送一万单快递,每单包含两张宣传页和一包湿纸巾,并提供了一万条收件人信息。黄某某随即安排方某打印快递单,组织人员打包寄送。3月20日,韵达快递已发布类似宣传单涉诈的警示信息,黄某某却置之不理。直到3月25日,快递站因涉事被行政处罚、公司账户被查封,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在对方“每月不低于6000元分成”的诱惑下,黄某某换了新账户继续接单,前后共寄送涉诈包裹42919件,覆盖全国多地。
“我就是想赚点提成,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庭审中,方某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法院查明,黄某某从中获得提成1000元,方某获得2000元,这些非法所得已全部退回。11月14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方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案件判决后,郭女士提出的80余万元损失退赔诉求未被法院在刑事判决中支持。她是否能通过民事诉讼挽回损失?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给出专业解读:“快递员和经理明知宣传页可能涉诈仍协助分发,其帮助行为与郭女士的财产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二人虽已承担刑事责任,但不影响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他建议,郭女士可在刑事追缴退赔无法弥补损失时,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二人赔偿相应损失。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进一步分析,快递从业者负有对寄递物品的合理审查义务,黄某某和方某在已知存在诈骗风险的情况下仍持续寄送,明显存在过错,其行为是诈骗链条中的关键前置环节。“但需要明确的是,他们仅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非全部损失。”张永辉解释,主要侵权人是尚未归案的诈骗团伙,快递员作为“帮助者”过错程度较轻,赔偿比例可能在10%到30%之间,具体需结合其获利情况、过错程度综合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假借知名平台名义的快递诈骗正在蔓延。11月24日,京东外卖在官方公众号紧急发文预警,称有用户收到假冒“京东外卖”名义的诈骗卡片,以“百亿补贴”“豪礼大放送”为噱头,诱导扫码领取现金红包或高额奖品。京东外卖明确声明:从未组织此类活动,相关卡片均为诈骗,提醒用户切勿上当。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收到快递中的陌生中奖券、优惠卡时,务必提高警惕,凡是要求扫码入群、垫付资金、下载陌生App的,均可能是诈骗。快递从业者也需强化法律意识,对寄递物品严格审查,发现可疑包裹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切勿因贪图小利成为诈骗团伙的“帮凶”。目前,针对该案背后真正的诈骗团伙,警方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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