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云南楚雄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和连日蹲守,成功抓获冒充公安民警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江。这名身着假警服、手持伪造警官证的男子,在社交平台上以”市公安局民警”、”特警队员”、”警务教官”等多重身份招摇撞骗,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警方通报显示,自今年初以来,王某江便开始实施诈骗活动。他精心设计骗局,通过虚构身份,以”摆平案件”、”打点关系”、”介绍入警”等名义,先后对多名受害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为增加骗局可信度,王某江不仅网购大量假警服、假装备,还在社交平台刻意打造”警察形象”。
更令人愤慨的是,王某江为获取受害人信任,竟公然盗用牺牲民警的警号,身着假警服拍摄视频和图片在网络传播。这种行为严重侵犯英烈荣誉,也严重玷污公安队伍形象,性质极其恶劣。
接到群众举报后,楚雄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近一个月的细致摸排和数据分析,警方锁定王某江活动轨迹。11月12日,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在王某江住处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假警服、假警官证、仿真手铐等作案工具。
目前,王某江的相关社交平台账号已被依法封禁。因涉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王某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专家指出,王某江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该条款明确: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将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这起案件的成功告破,彰显了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也给妄图通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关系”、”门路”,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我们要铭记英烈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的牺牲和贡献,自觉维护英烈荣誉和尊严。任何亵渎英烈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和社会谴责。让我们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让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永远流传。
近年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案件时有发生。这类犯罪不仅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公信力,也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共同构筑防范诈骗的坚固防线。
在此提醒大家,遇到涉及金钱往来的情况要格外谨慎,不要被对方身份迷惑。如果对方声称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好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记住,真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私下渠道索要钱财。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警方及时介入,挽回损失。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平安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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