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门夹到我的脚,不是我的脚夹坏门。”11月23日,海南海口的张先生(化姓)看着手机里的录音文件,终于等到了小鹏汽车的官方回应——涉事导购被顶格处理,门店店长同步受罚。这场因“脚与门的碰撞”引发的争议,在持续八天后,以企业的致歉与追责画上阶段性句号,但留给消费者的思考远未停止。

时间拉回11月15日晚,海口的晚风带着一丝凉意,张先生走进小鹏汽车海南南海大道4S店,满心期待地预约了试驾。在导购的引导下,他快步走向门口的试驾车,可就在抵达电动感应门处时,原本等候的试驾车突然被开走。这一瞬间的愣神,让他没来得及完全通过感应门,正在合拢的玻璃门重重撞在他抬起的右脚脚踝上,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导致感应门脱轨损坏。
“当时脚踝又麻又疼,第一反应是门怎么会突然关上。”张先生回忆,事发后他并未过多追究,在与导购互加微信约定下次试驾后便自行离开。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当天深夜,导购的微信消息就接踵而至,核心内容竟是要求他返回门店协商感应门的赔偿事宜。
这份“反向追责”让张先生彻底懵了。在他随后录制的沟通录音中,双方的对话充满了戏剧性冲突。导购的语气带着明显的指责:“门是你没有走出去,然后要拐进来,你的脚夹到这个门了。”张先生当即反驳:“逻辑完全颠倒了,是门主动夹到我的脚,怎么能说是我的脚夹坏门?”
更让张先生无法接受的是导购的后续言论:“如果你没有来我们店,那这个门也不会坏。”在张先生表达质疑后,导购话锋一转,将矛盾指向态度问题:“你这边连一句抱歉都没说,我们也没有叫你赔偿,只是叫你过来聊一下,我觉得你这个态度是有问题的。”这段录音被张先生发布到社交平台后,迅速引发热议,“受害者有罪论”“神逻辑沟通”等标签被网友高频提及。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场争议的责任界定并不复杂。中国政法大学纪格非教授曾针对类似案例指出,商场、4S店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这种义务不仅包括设施的定期检修,还涵盖风险提示、应急处置等环节。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此前审结的一起感应门伤人案中也明确,经营方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主要责任。
北京某律所民事律师分析称,小鹏4S店的感应门作为服务客户的必备设施,其感应灵敏度、关闭缓冲机制等均应符合安全标准。在客户正常通行过程中突发关闭导致事故,本身就说明设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门店未尽到必要的警示义务。“导购将责任推给消费者,既违背法律原则,也违背基本的服务伦理。”
舆论发酵八天后,11月23日小鹏汽车官方客服终于给出明确回应。客服表示,经全面核实,确认张先生在门店遭遇了“不好的体验”,涉事员工在接待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后续电话沟通中的言论更是严重不当。基于此,企业已对涉事员工作出顶格处理,同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门店店长进行处罚,并承诺将立即加强全国门店销售员工的培训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小鹏汽车在本月初的中东非市场战略发布中,还曾将“服务领先”作为全球战略三大支柱之一,强调“卓越的售后服务才是智能电动车的真正底色”。此次“脚夹门”事件中,门店服务与企业理念的脱节,让不少消费者提出质疑。有车主在社交平台留言:“海外市场强调服务温度,国内门店却连基本的责任认定都搞反,这样的服务如何让人放心?”
企业的服务培训显然不能停留在口号层面。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此前开展的服务礼仪培训中,仅沟通技巧就涵盖了敬语使用、倾听技巧等多个细节,甚至明确了指引手势角度、目光交流时间等标准。对比来看,小鹏汽车若想真正落实“服务领先”,需要的正是这种精细化、场景化的培训,而非事故后的“顶格处理”。
截至发稿,张先生表示尚未收到涉事门店的当面致歉,不过小鹏官方已联系他表达歉意,并提出补偿方案。这场“脚与门的纠纷”虽已接近尾声,但它给整个汽车销售行业敲响了警钟:当消费者走进4S店,购买的不仅是汽车产品,更是全程的服务保障。把“客户至上”刻进服务细节,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本,而不是在事故发生后,让消费者陷入“脚夹门还是门夹脚”的荒诞争议中。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117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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