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8 日早上 7 点 52 分,江苏某工厂的卷簧工小陈跑步冲进厂区,工位上的机器刚启动两小时,他就捂着右脚蹲在了地上。中午 11 点 09 分,小陈一瘸一拐地走出厂区,当天下午,他拿着医院 “右足疼痛,建议休息一周” 的诊断证明,向生产经理提交了病假申请。让小陈没想到的是,这场常规的病假申请,竟成了他被开除的导火索 —— 公司盯着他当日 16949 步的微信运动记录,认定他 “装病骗假”,直接解除了劳动合同。

这场围绕 “1.6 万步” 展开的劳资纠纷,最终以小陈胜诉告终。仲裁委和法院两级审理均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其支付 118779 元赔偿金。而这起案件背后,折射出的是我国劳动争议中占比 43.2% 的休息休假权纠纷困境,以及企业管理与法律边界的模糊地带。
事情要从 2019 年 2 月说起。当年 2 月 22 日周五,小陈在车间作业时不慎扭伤腰部,下班立刻赶往医院就诊,两家医院均出具了腰扭伤的诊断证明。2 月 25 日周一,他向人事经理提交病假申请,很快获得批准。休养一周后,小陈在 3 月 4 日、5 日返岗工作,可腰部不适再次复发,3 月 6 日就医后继续休假,流程依旧顺利。
转折发生在 3 月 18 日。当天返岗的小陈因脚痛再次请假,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显示 “右足疼痛”,建议休息一周。小陈及时将证明拍照发给生产经理,本以为会像前两次一样顺利获批,没想到 3 月 19 日,人事经理突然要求他次日携带病假单、病历、检查报告等原件到公司补手续。”病还没好,病历还要用。” 小陈解释后,人事表示 “假条要原件,其他可复印”。
3 月 20 日,准时赶到厂区的小陈却被保安拦在门外,手续没能办成。此后他的脚痛持续加重,3 月 25 日再次就医时,拍片查出 “跟骨骨刺”,医生又开了三天假条。就在小陈安心养伤时,4 月 3 日的一封开除通知彻底打乱了他的生活 —— 公司以 “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而旷工” 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明明有医院诊断,怎么就成旷工了?” 又气又冤的小陈立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审理后很快给出结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 118779 元赔偿金。但公司不服,拿着 “铁证” 诉至法院,坚称小陈是 “装病”。
法庭上,公司亮出了两项关键证据:一是 3 月 18 日的厂区监控,画面显示小陈早上跑步进厂、中午步行离开;二是小陈当日 18 点 55 分的微信运动记录,步数高达 16949 步。”脚疼还能跑步?一天走 1.7 万步根本不是生病的样子!” 公司代理人的质疑听起来颇有说服力。
小陈当场反驳:”微信步数能说明什么?手机放兜里别人帮忙带,或者拿在手里挥舞都能增加步数。监控里跑步是因为快迟到了硬撑的,后来疼得实在受不了才请假,这难道不行吗?” 更关键的是,小陈提交了完整的门诊病历和检查报告,从 2 月的腰椎平扫到 3 月的跟骨摄片,每一次就诊都有医生诊断和影像学依据,并非仅凭 “主诉疼痛” 请假。
一审法院的审理直击要害:《劳动合同法》虽赋予企业开除违纪员工的权利,但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从小陈的医疗材料来看,腰伤、脚痛均有明确诊断,且经过专业检查验证;而微信步数受多种因素影响,监控中的短暂跑步更不能直接推定 “病情虚假”。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属违法解除,需支付 118779 元赔偿金。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定一审 “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这起看似离奇的纠纷,实则是我国劳动争议的典型缩影。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22 至 2024 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休息休假权的占比高达 43.2%,且逐年上升。时代数据对 674 份相关裁决文书的分析更精准指出,病假纠纷以 38.5% 的占比位居各类请假争端首位,其次是占 30.6% 的事假纠纷,两者合计接近七成。
在这类纠纷中,劳资双方的胜诉率其实相差不大:员工胜诉率 50.7%,公司胜诉率 42.7%。但细究案例会发现,胜负关键往往藏在 “证据” 和 “程序” 里。像小陈这样能提供完整医疗记录的员工,更容易获得法律支持;而那些无法举证、或确实存在 “故意旷工” 行为的劳动者,往往难以胜诉。反之,企业若像本案中这样仅凭间接证据就认定员工违纪,败诉风险极高。
更值得警惕的是,不少企业正打着 “管理创新” 的旗号,将手伸向员工的私人领域。广州曾有公司将每日步数纳入考核,”少走一步扣一分钱”;有的企业甚至要求员工上交社交账号、强制参加下班后应酬,否则就予处罚。这些看似 “内部规定” 的要求,实则早已触碰法律红线。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个人信息保护法》更对员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划定了严格边界。
北京市三中院法官黄海涛的提醒颇具深意:”用人单位审批请假要依 ‘ 章’ 更须依法。” 企业有权制定考勤制度,但不能用自设规则排除劳动者的法定权利 —— 就像某公司规定 “年休假逾期作废” 被法院认定无效,某企业以 “未到指定医院就诊” 开除员工遭败诉,都是这个道理。而劳动者也需学会保护自己,正如小陈案所显示的,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沟通记录,都是维权时最有力的武器。
这起 “1.6 万步开除案” 的判决,其实传递着一个清晰信号:法律既不纵容员工 “骗假旷工”,更不允许企业 “任性开除”。在小陈胜诉的背后,是 118779 元赔偿金的法律惩戒,更是对 “疑罪从无” 司法原则的坚守。正如网友热议的那样:”谁没在医院楼上楼下跑过?光看步数不看诊断,这样的管理太机械。”
如今,小陈已拿到赔偿金,重新找了工作。而那家工厂也调整了考勤制度,新增了 “病假审批需结合医疗证据综合判断” 的条款。这场耗时两年的纠纷,给所有企业和打工人上了生动一课:职场管理可以严格,但不能严苛;员工维权需要勇气,但更需证据。毕竟,在法律面前,1.6 万步的微信记录,永远抵不过一张盖着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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