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广东证监局发布的两则行政监管措施公告,让珠海横琴观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横琴观致资管”)成为私募行业关注的焦点。这家成立 6 年的机构不仅因三项关键违规行为被责令整改,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孟庆平更因对违规负有主要责任,收到了监管部门出具的警示函,为行业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
经广东证监局核查,横琴观致资管的违规问题集中在三个核心环节,每一项都触碰了私募基金管理的 “红线”。首先是主动管理职责的缺失,公司旗下珠海横琴观致精选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 4 只私募基金产品,其开立的证券账户及交易密码被直接交由他人管理,实际交易操作也由他人负责 —— 这意味着作为管理人的横琴观致资管,完全放弃了对基金运作的核心控制权,既违背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私募办法》)中 “主动管理” 的基本要求,也让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脱离了合规监管的保护范围。
其次,公司未按规定对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开展风险评级。风险评级是私募产品匹配投资者的 “第一道闸门”,无论是自行开展还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操作,都是监管明确要求的必要环节,而横琴观致资管的疏漏,直接导致后续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失去了科学依据。与之对应的是,公司内部制度也存在明显缺陷,并未明确投资者与产品适当性匹配的具体依据、方法和流程,这一行为同时违反了《私募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七项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适当性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暴露了合规体系建设的严重不足。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广东证监局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及《适当性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横琴观致资管作出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而作为公司的核心管理者,执行董事、总经理孟庆平被认定为 “未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公司所有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二款中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的要求,因此同样依据上述法规,收到了监管部门出具的警示函。
广东证监局在公告中特别强调,横琴观致资管需高度重视此次违规问题,不仅要采取切实措施完成整改,还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在收到行政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从企业背景来看,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横琴观致资管成立于 2017 年,注册地位于广东省珠海市,主营业务隶属于商务服务业范畴,企业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 400 万元人民币。尽管从资本规模来看,这家机构属于中小私募范畴,但此次因基础合规问题被监管处罚,仍折射出部分中小私募在合规意识、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上的薄弱环节,也为整个私募行业再次强调了 “合规是生命线” 的核心原则 —— 无论机构规模大小,一旦突破合规红线,不仅会面临监管处罚,更会损害投资者信任,最终影响自身生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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