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全国幼儿园大班的孩子们迎来了一个特殊的开学季——从这个秋季学期起,他们的保育教育费被正式免除。这一政策覆盖全国所有公办幼儿园及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预计惠及约1200万儿童,直接为家庭减少教育支出200亿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6月实施后的首个国家级教育惠民政策,免费学前教育的”第一步”不仅是一张”减负账单”,更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从”普及”向”普惠”的历史性跨越。

在深圳宝安区一家民办幼儿园,家长李女士最近收到了幼儿园的缴费通知:原本每月800元的保育教育费,现在只需缴纳300元。”政策实施后,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标准减免,我们小区对口的公办园每月收费500元,所以民办园就减免了500元。”李女士的经历正是此次政策的生动写照——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保育教育费,民办园则按同类型公办园标准减免,差额部分由家庭自愿承担。
这种”普惠式减免”覆盖了全国城乡所有大班儿童。财政部数据显示,仅2025年秋季学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就将新增投入200亿元,相当于为每个受益儿童家庭平均减负约1600元。对于西部农村家庭,这可能是两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于东部城市家庭,也能显著缓解”教育焦虑”。更重要的是,政策明确排除了”伙食费、住宿费”等非保教费用,确保减免精准落在教育成本上。
政策的可持续性,关键在于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此次免费学前教育采用”中央主导、地方协同”的资金分担模式:中央财政对西部省份承担80%的补助责任,中部地区为60%,东部地区50%。这种差异化分担比例,既考虑了地方财力差异,也体现了”向中西部倾斜”的公平导向。
地方政府已纷纷出台实施方案。海南省明确要求”公办园全覆盖、民办园按标补”,对民办园因减免产生的收入缺口,由市县财政按在园人数和生均标准补足;山东费县则将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保障,避免政策落地影响师资稳定;深圳宝安更发布《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在免费政策基础上,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计划2027年前实现集团化办园覆盖率60%以上。这些地方实践表明,政策正从”国家框架”转化为”地方细则”,形成上下联动的落实链条。
“免费不是终点,而是更高质量的起点。”教育专家指出,此次政策的深层意义在于强化了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而免费政策正是这一法律精神的具体体现——通过公共财政投入,将学前教育从”家庭付费”为主转变为”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
在山东费县薛庄镇中心幼儿园,孩子们在改造后的户外游戏场地上自主探索。这个曾因资金不足面临关闭的农村园,如今通过财政补助配齐了玩教具和专业教师。”以前家长宁愿多花钱送孩子去县城,现在家门口的园质量上来了。”园长国鑫说。数据显示,政策实施后,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已超过92%,公办园占比达65%,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差距正逐步缩小。
政策文本中”逐步推行”四个字,暗示着更大的改革空间。财政部表示,将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和财力状况,每3年评估调整补助标准,未来可能将免费范围扩大到学前两年甚至三年。海南、浙江等地已开始探索:青田县计划2025年实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80%,普惠性幼儿园达98%,为扩展免费年限奠定基础。
这场教育改革的”第一步”,正在写下多重启示:对家庭,它是育儿成本的”减法”;对社会,它是人力资本的”加法”;对国家,则是公共服务体系的”乘法”。当1200万孩子背着书包走进免费的幼儿园,他们脚下的,不仅是新学期的起跑线,更是一个更公平、更有温度的教育未来。